性同意年龄背景下产生的那些狗血案件
小编:法学硕士小张 前沿:众所周知,我国刑法规定性同意年龄为14岁,认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不以幼女本人是否同意为标准,因为我国刑法认定不满14周岁的幼女对发生性行为的同意在法律上无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为幼女。这里的明知包括应当知道、明确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对方为幼女的情形。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如果是与未满12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即便有证据显示男子不清楚幼女年龄,也以强奸罪处理。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非常狗血的案子。那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一个少女身份证年龄不满14周岁,但由于是农村家庭,存在姐妹俩互相使用对方身份的情况,那时那个家庭由于家里老人手术急需用钱,作为二女儿的小美此时正谈着一个比自己大五岁的富二代,本来说什么也不愿过早发生性关系的小美想着能尽快给家里搞到钱,便同意与男子发生关系,而与她发生关系的男子知道她实际年龄为15岁,两人发生性关系,男子也按约定立即给了女方一定数额的资金,而后续发现手术需要的钱比想象的还要多,想要继续要钱的时候,男方玩起了失踪。女方此时起诉男方强奸罪。 我当时接手那个案子时简直惊掉了下巴,这里就不细说审理过程中扯皮的过程了,因为太反三观了。 最后,经过我们双方律师的调解,这事最后法院未予立案…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男方想要获得证据证明女方真实年龄大于14岁需要漫长的取证过程,且势必遭到女方家庭的阻挠;而女方家庭的父母早已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起诉前的行为如果深究下去很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对于男方来说,比较有利一点在于他能证明自己并非违背妇女意愿,但口头上一家之言的官司想要打赢,金钱成本也绝对不是小数。最后男方拿出了2万赔钱消灾。 当然,还有更狗血的事件。 双方都同意,甚至也没有一方后来反悔,可是过程却被盗取了他们聊天记录(其中有两人自己录的视频,玩的很嗨)的黑客发现,并予以敲诈男方,未得逞,便起诉,这事你们猜咋判的? 没错,还是不予立案,为什么?因为取证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