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顶教育:中级会计师报名信息采集怎么整呢?
1、会计师的信息采集是一项长期工作吗?
答:目前很多地区的信息采集分为“集中采集阶段”和“长期采集阶段”。 即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新会计人员或信息发生变化的会计人员仍可参与信息采集。 但会计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高级会计工作者选拔等资格考试的重要依据。 建议尽快参加,不要耽误。
2、如果我不从事会计工作,是否需要参与会计人员的信息收集工作?
答:需要参与信息采集的人员一般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是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除这两类外,其他(包括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纳入征收范围。
如果您目前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需要收集信息。

3、问: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要重新采集信息?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采集会计信息。 原信息无变化的,上传身份证和工作证明,按程序提交; 原始信息中没有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如原有信息发生变化,还应上传补充相关证明文件。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被采集的,也可自愿参与会计信息采集。
4.居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 应该从哪个方面收集会计信息?
答:信息采集与取得(颁发)初级、中级、高级、高级会计证书的地点无关。 这完全符合属地原则。 比如你在山东,你的单位在山东省,或者你没有工作单位,但居住地在山东省。 是的,需要收藏。 单位在山东省内派往外省工作的,按单位所在地采集。
5、单位所在地和实际工作地不一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单位派出人员实际工作地址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地址不一致的,在工作证明材料中正常填写单位地址,并补充实际工作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