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上海“3.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公布,致1人重伤

2021-07-27 13:53 作者:中国工程报  | 我要投稿

上海讯 7月27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对外公布“3.26” 高处坠落重伤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3月26日13时30分许,大连市X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大渡河路2012号商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伤者:唐某飞;男,43岁;籍贯:江苏省兴化市;身份证号:321281197802XXXXXX。

事故单位大连市X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和泰万家小区8号楼2单元12层1号;法定代表人:代某夫。

江苏X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汀路387号;负责人:何某华。

2021年3月,闫某伟个人租下为期一年的大渡河路2012号商铺,合同从2021年4月其至2022年4月,租金每月11000元。经朋友介绍,闫某伟联系X牛公司渠道经理杨某标,欲加盟X牛公司经营销售其品牌的电动车。双方达成口头协议,X牛公司统一负责加盟店面的装修施工,门店装修验收合格后予以授权经营。

2021年3月19日,X牛公司与X润公司就门店的工程预算达成口头协议,X牛公司将大渡河路2012号商铺装修发包给X润公司,于3月25日进场施工。X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某夫联系个人杨某勇为其装修门头(安装广告架),杨某勇找来唐某飞与其一同施工。

2021年3月26日8时许,X润公司代某夫同自行联系的杨某勇和唐某飞等五人至大渡河路2012号商铺开始装修施工。当日13时30分许,杨某勇、唐某飞与其中一名工人在脚手架上捧着广告架,另一名工人在地面用杆子撑住广告架,在移动广告架的施工过程中,唐某飞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随即现场人员拨打了120急救。

经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诊断,唐某飞系右侧创伤性硬膜下出血、脑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左侧颞骨骨折、左侧肺挫伤、肋骨骨折。

该起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0万元。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唐某飞因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登高作业规范进行操作,在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帽的情况下,不慎从高处坠落至地面,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1)X润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未配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2)X牛公司作为发包方,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未对现场存在的作业风险进行辨识,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调查组认定,“3.26” 一般高处坠落重伤事故是X润公司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未配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唐某飞因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规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X润公司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未配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X牛公司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未对现场存在的作业风险进行辨识,应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中国基建报》张沪荣 报道)

上海“3.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公布,致1人重伤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