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篇:普诺森共和国警察制度

警察(Polizei)是普诺森共和国治安以及行政服务人员的统称。并非单指负责治安管理的执法人员。
历史
在大帝国时期,各邦就先后建立起了警察性质的执法队伍。虽然各邦警察制度各异,但其职权范围大都在司法、金融、军政三大方面,为此各邦的警察队伍通常都设有五大部门:内政、外事、金融、司法、军事。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统治者意识到,保护公众的福祉比单纯维持秩序要更重要。因而警察的职能开始不再局限于维持秩序,而是发展出了更多服务社会的职能。
普诺森的警察队伍于大帝国时期初设,在经历了大帝国南北内战和法肯莱殖民统治,以及共和革命等一系列动荡以及社会重组后,普诺森形成了独特的警察制度。尽管普诺森警察队伍在卫国战争前后才开始服务型职能的转变,不过在国防军政府的领导下,普诺森警察的专业化程度高得惊人。并且其职权范围之广、部门之繁杂,也是整个大陆绝无仅有的。
警察队伍在卫国战争期间的政变中给予了国防军极大的支持。国防军政府建立后,许多原先由民社党把控的民事、政府部门都被裁撤,以此从根本上铲除民社党在各类机关的影响。作为替代,这些部门的职能基本都交由警察行使。这是普诺森警察部门繁杂、职权细化程度极高的一大原因。

警种和职权
传统的普诺森警察的职权跟原大帝国各邦基本一致:维持治安以及解决民众纠纷。而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警察队伍也发展出了针对专项事务而服务的警种。这些特殊的警察在职权方面跟传统的维持治安大多已经没有关系。同时,随着各地区具体现状的不同,在许多地区会出现当地特有的警种。
以下仅列举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警察部队,并非普诺森所有的警察种类。
市镇警察(Kommunalpolizei):
市警是最常见的普诺森警察种类。市警由各个城市单独领导,有说法称这种做法源于大帝国时期自由市极高的自治权。正如其字面描述,市警的职责为负责各自所属的城市的治安,以及进行社区服务活动,以为民解忧。
卫国战争时期,首都柏里施塔特的市警在以“东大门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的暴动中损失惨重。后人推测这或许是政变期间柏里施塔特市警选择支持国防军的重要原因。
内务警察(Staatlichepolizei):
“内务警察”一词直译为“邦国警察”。在大帝国时期,各邦的警察部队体制各异且互不统属,并且没有一支直属于帝国的警察部队,或者协调各邦警察的机构。大帝国解体,各邦独立建国后,普诺森警察保留了这一名称,并用于指代直属于国家领导的警察部队。理论上,内务警察的负责区域为全国各地。而实际上,尽管各个城市都有内务警察驻守,但城市治安基本由市警负责,内务警察更多的是负责中小型村镇的治安。与大多数平时仅装备警棍或军刀手枪的市警相比,内务警察的装备要高一档次,尤其是负责位于郊区的重要设施的巡防任务的队伍,基本能达到人手一把卡宾枪的程度。在某些时候,面对严重罪案,罪犯拥有一定程度的火力时,市警也通常会请求内务警察或者陆军宪兵等持有重火力的执法单位的支援。
卫国战争时期,驻守柏里施塔特的内务警察,甚至整个燚城省的内务警察部队都曾投入到正面战场,配合国防军与奥斯鲁西亚军队作战。
国家安全警察(Geheimpolizei):
跟其它的警察队伍不同,国安自创立开始便与国防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共和历48年的普兰兹人暴动造成的极大社会损失为国防军和警察队伍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推动了国安的建立。国安的职责范围极广,从情报收集、反间谍,到言论管制、抓捕反动分子等众多方面都有涉及。有人可能会把新闻警察(Pressepolizei)跟国安混淆。尽管二者在职权方面有相似之处,但新闻警察的职权范围相对较小,并且国安警察的行政级别极高,很少能见到国安人员在一线活动。
铁道警察(Bahnpolizei):
顾名思义,铁道警察就是负责铁路事务的警察部门。尽管铁路作为新兴事物,在大陆上出现时间并不算太长,但普诺森国内的铁路网建设速度十分惊人。与之相对的,铁道警察的规模也日益壮大。因为军方对铁路的战略意义有着充分的认识,所以铁道警察是经常与国防军打交道的警察部门之一。在许多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中,通过铁路调动部队都是首要选择,而如何与国防军合作,也逐渐成为了铁道警察的必修课。
森林警察(Forstpolizei):
森林警察是拥有武装而且具有刑事执法权的警察部队,职责是维护森林地区的治安,以及林业业务。由于普诺森国内的森林基本分布于东、西边境,所以森林警察的活动范围仅限于这两处。由于时常会与武装偷猎者或非法入境团伙遭遇,所以森林警察的武器装备十分精良,大部分人员的装备与本土防卫军的水平持平,足以让他们在与犯罪团伙的枪战中取得优势。由于他们职责的多重性,所以经常会与狩猎警察(Jagdpolizei)以及边防警察(Grenzaufsicht)合作行动。
消防警察(Feuerpolizei):
消防警察是历史较为久远的警种之一。过去,并没有能够有效控制火势的手段,消防警察更像是一种敢死队的身份,需要奋不顾身地冲进火场救人,以及用极其原始的方式去控制火势。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式消防工具的列装,救火的效率得到了极大提升,消防警察的危险性也大大减少。而在面对暴动的情况下,消防警察的水车是驱散人群的极佳选择。
港务警察(Hafenpolizei):
港务警察的职责是港口事务的管理,以及负责港口周边地区的治安。在某些港口城市,港务警察与市警的区别并不明显。港务警察与国防军的关系也较为密切,尽管海军进驻民用港口的情况并不常见,但国防军征用民船的行动很多都需要港务警察的配合。在共和历94年远征亚罗格尔的军事行动中,港务警察作为军队与民船调动的中转部门,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殖民地警察(Kolonialpolizei):
在亚罗格尔殖民地,警察部门由殖民地政府直接统领,并不像本土一样,按照地域划分市警以及其它警察队伍。殖民地的警察部队被称为“治安警察”(Ordnungspolizei),在共和历99年之后改称为“守备警察”(Schutzpolizei)。可以将他们视作本土的市警以及内务警察的结合。
在共和历96年的亚罗格尔原住民反叛战争中,治安警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由于殖民地的驻军数量不足,以及本土援军因为各种原因难以抵达,治安警察一度成为了平叛的主力。由于殖民地情况的特殊性,治安警察的武器装备要比本土普通警察部队精良得多。共和历95年国防军第一次大换装退役的大批军用武器被治安警察接收,所以治安警察能够做到每人都装备长短枪各一把,以及相适配的单兵装具。这些武器装备在治安警察与匪军的战斗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下列机关并不属于警察序列,不过这里一并列举。
海关(Zoll):
海关的历史可追溯至大帝国时期,因为大帝国内各邦制度各异,各邦出入境都有严格的规定。此类政府部门的设立规范了边境管理,并且有助于维护边境稳定。
除了出入境检查之外,海关还负责侦缉非法走私以及非法越境等事务。也正是因此,海关拥有自己的武装部门,被称为“税警”(Steueraufsicht)。由于税警经常要与地下工厂以及军火、毒品走私团伙打交道,所以武器装备自然不会差。税警从市面上采购了大量重火力武器,与国防军配发的武器相比,虽然价格很不友好,而且性能方面不太稳定,在复杂环境条件下容易故障,保养及其它方面也相当麻烦。但是与常规武器相比,它们却有着极其强大的火力。在与犯罪团伙的火拼中,税警往往能够通过压倒性的火力完全压制罪犯。甚至出现过,罪犯在得知跟自己对峙的执法人员是税警之后,立刻投降的例子。
也正是因为海关以及其下属的税警的特殊性,他们在维护边境秩序的稳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边防警察(Grenzaufsicht):
最初边防警察只是一支负责边境巡逻任务的小规模部队,独立于警察系统之外,直属于普诺森政府。但随着历次军事冲突以及战争,边境的防务逐渐得到重视。在卫国战争期间,由于国防军不能及时赶往边境组织防御,驻扎于东部省国境的边防警察成为了迎击奥斯鲁西亚军队的第一道防线,但他们在全副武装的正规军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国防军无法及时支援边境的现状,以及因装备和人数劣势导致边防警察伤亡惨重的情况促使了边防警察的改革。
共和历103年,边防警察的规模已经扩大至卫国战争时期的数倍,仅东部边境就有近三万名边防警察人员驻守。武器装备水平基本与国防军现役部队一致,使用制式军用武器,并且拥有轻型火炮,以及工程、骑马部队等。
在共和历105年的第二次普诺森-奥斯鲁西亚战争中,奥斯鲁西亚军队再次从东部省边境入侵。普诺森方面的防守部队以边防警察和税警为主力,加上附近地区前来支援的内务警察组成。这些人成功抵御住了奥斯鲁西亚军队的入侵,并且将其击退回国境线另一侧。
(被警察反推回老家还好意思叫正规军,真**丢人,你们退伍吧。滑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