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公府到尚书台-合集:汉代中央政府的结构变化和皇权与相权的再定义

第一部分 · 西汉的丞相与丞相府
(因篇幅有限,这里只整理了第一部分)
咱们先来看一下西汉中前期的丞相与丞相府,汉代的所谓三公指的是在制度层面上处于中央政府最高的三个常设职务,东汉时期这三个职务是太尉,司徒和司空,西汉时期的则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而三公府就是以这三个职务为核心构建的管理机关,东汉的三公制度是从西汉延伸过来的,而西汉的三公制度则是对秦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从秦到汉,全国政府工作的总负责人就是丞相,在制度上,国家的日常事务,尤其是其中的民事工作都要导向丞相,所谓“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百官公卿表》: 相国丞相, 皆秦官,金印紫绶 ,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 初 ,秦变周法 ,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置尚书于禁中,有令丞,掌通章奏而已,汉初因之。)
在秦汉,更准确的说,是在从秦到西汉中前期的这段时间里,丞相以及他下辖的丞相府,职权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一、为全国的整体发展负总责
国家的安或者危,责任就在丞相身上,比如在陈胜吴广发动起义,甚至一度打进关中之后,秦二世就直接责问当时的丞相李斯为什么让盗贼发展到了这种地步(《史记.李斯列传》:章邯以破逐广等兵,使者覆案三川相属,诮让斯居三公位,如今令盗如此?),不仅是治安或者军事问题,其他能影响全局的事情也需要丞相过问,汉宣帝时期的丞相丙吉,有一天外出的时候,正好碰到路上有人打群架,还死了很多人,但是丙吉并不管这个事情,又走了一段时间,碰到有人赶着一群牛,这些牛呢都吐着舌头喘着粗气,丙吉就专门派人过去询问,看看这些牛是不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所以才气喘吁吁的,丙吉的身边人就问丙吉为什么丞相你不管人的死活,反而要关心一群牛的情况呢?丙吉的回答是:老百姓打群架这个事情的影响局限在一个地方,只要相关负责人履行他们的职责,照规定来处理就可以了,等到年底的时候呢,我会来考核他们,如果他们处理的不好,我把情况上报给皇帝,让皇帝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处罚就行了,并不需要我停在路边专门过问这个事情,但是现在还是春天,如果一群牛并没有走远路,就已经气喘吁吁的,这说明气温出现了异常升高的现象,天气的异常必然会造成更广泛的损失,而这就属于三公的职责范围了,所以我才专门派人去询问情况。(《汉书.丙吉传》:民斗相杀伤,长安令、京兆尹职所当禁备逐捕,岁竟丞相课其殿最,奏行赏罚而已。宰相不亲小事,非所当于道路问也。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时气失节,恐有所伤害也。三公典调和阴阳,职当忧,是以问之。)所谓“宰相不亲小事”,“三公典调和阴阳,职当忧,是以问之。”这种丞相只对全局负责,不亲自处理具体事务的情况在汉初表现得更明显,汉文帝刚当上皇帝没多久,有一次在朝会的时候就向右丞相周勃询问国家的司法和财政收支问题,周勃都答不上来,然后汉文帝又用同样的问题来问左丞相陈平,陈平的回答是:“司法问题找廷尉,财政问题找治粟内史。”汉文帝就说了:“既然事情都是他们做,那你又负责什么呢?”陈平说:“对上协助天子;对下让政府的各级负责人都能完成他们的工作;对内,让人民团结在中央的周围;对外,则有效的管控境外民族和诸侯们,这些才是我要做的事情,所谓‘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政府四夷诸侯,内亲抚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史记.陈丞相世家》:於是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谓谁?”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穀,责治粟内史。”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二、对全国的官吏进行监察
丞相要想“上佐天子,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那他就必须拥有对各级官吏进行任免的权力,没有这个权力,也就谈不上对政府的控制,而这项权力适宜两种不同的形式来实现的。
在制度上,丞相不能直接指挥、任免级别在两千石及两千石以上的政府人员,这里面包括了中央的九卿和地方上所有的郡、国、守、相,能直接任免并直接指挥这些人的是皇帝,或者说是皇帝的诏命,丞相能直接指挥任免的,是级别在两千石以下的人,这里面则包括了地方上所有郡、国、守、相的副手以及全部的县令、县长;而对于两千石万及两千石以上的人,虽然不能直接任免他们,但是丞相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控制。因为除了两千石万以下官吏的直接任免权,丞相还具备对整个行政系统的监察权,各级官吏的推荐,选拔和考核丞相都有权过问,有些甚至主要就是由丞相来过问,比如“上计”。
上计的具体情况之前已经谈到过,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大体上,上计制度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进行的年度工作汇报,汉代中央政府主要就是通过上计来通盘掌握全国的社会民生情况,同时也以这些情况为主要依据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奖励。(①《史记.张丞相世家》: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②《汉书.循吏传》:后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史、守丞以政令得失。③《汉书.循吏传 黄霸》:丞相图议上奏曰:“臣问上计长吏、守丞以兴化条,皇天报下神雀。”)而在上计制度中,具体审核地方政府年度工作汇报的一般情况下就是丞相,或者说丞相府,不仅仅是需要执行上计制度的地方政府,行政系统的所有单位负责人,都在丞相的监察范围之内,每年的年中他们都要接受丞相的年度工作考核,在职权范围内的,丞相可以直接做出奖励或者处罚决定,超过职权范围的,比如两千石或者两千石以上的,丞相同样也可以做出奖励或者处罚决定,只是这些决定需要汇报给皇帝,经过皇帝批准之后,丞相再以传达诏命的形式发布,这就是所谓的“岁竟,丞相客其殿最,奏行赏罚。”
皇帝不仅可以任免丞相,也可以不认同丞相的意见,不过在汉代,尤其是西汉的前期,丞相在人事任免,官吏奖惩,法律的班型或废除等等问题上的意见,多数情况下皇帝都是选择认同的,就算意见有了分歧,这些分歧在多数情况下也往往是以皇帝的妥协,至少也是临时性的妥协而得到解决,东汉的陈忠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给这时期丞相和皇帝的互动关系所做的总结就是:“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后汉书.陈忠传》: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汉惠帝时期,曹参做了丞相之后,就很直接的对汉惠帝说过:陛下您就安静的待着,不要管别的事情,我们这些人呢,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大家都遵守之前就已经规划好的制度,这不就行了吗?所谓“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手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史记.曹相国世家》)汉文帝时期,文帝想把贾谊任命为公卿,结果遭到了周勃和灌婴两任丞相的反对,最后也只能放弃,到了汉武帝时期,具备外戚身份的丞相田蚡,他经常性的进入宫廷和武帝讨论工作,几乎成功的把两千石及以上官吏的任免权也转移到了自己手里,所谓“丞相入奏事,坐语一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两千石,权移主上。”(《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当是时,丞相入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
以上这些事情所反映的是,尽管在制度层面上部分限制了丞相的权力,但是在日常的政治运作中,丞相通过迂回的方式,还是间接的取得了对整个行政系统从上到下的完整人事权力,在西汉,尤其是他的前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大致有这么两个方面的因素:
1)政治理念
汉初流行着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所谓“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干,这种理念在政治上的完整表达是“君道无为,臣道有为”。作为这一时期思想成果的集合,《淮南子》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它说:“所谓无为啊,对一个君主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臣下的作用,让他们去负责具体的工作,承担风险和责任,君主呢只要监督他们就可以了,一个君主要实现自己的意图,应该引导外部的力量,通过外部的作用使自己的意图得到自然的实现,而不应该亲自下场去操作,亲自动手去实施,这样,君主才能维护自己的正确性,而只有(自己)总是正确的,才能让自己成为国家思想上的领袖,而只有成为国家思想上的领袖,才能更好的引导整个国家去实现自己的意图,所谓“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是故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淮南子.主术训》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循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是故心知规而师傅谕导,口能言而行人称辞,足能行而相者先导,耳能听而执正进谏。是故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
丞相是行政工作的负责人,替皇帝处理具体的政治事务,管理整个国家,要完成这个工作,皇帝就必须赋予他管理整个国家的权限,而在这个权限当中,人事权又是最核心的部分,如果皇帝不能在实际上把近乎全部的人事权力交给丞相,而是把很大一部分保留在自己的手里,那么这种做法既是限制了丞相的权力,同时也等于是把原本由丞相全部承担的政治风险和政治责任分走了一部分,转而加在了皇帝自己身上,因此,基于“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的政治理念,以及对“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的追求,西汉中前期的皇帝们在一般情况下都倾向于满足丞相的政治需求,当皇帝把人事权尽可能的出让给丞相的时候,对丞相进行事后追责的权力才能被保留。
2)政治现实
之前已经谈到过,在西汉前期,开国功臣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保持了很强的影响力,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他们长期把持了丞相和太尉的职务,在这个时期的政治活动中,所谓“丞相所请”,皇帝就常常“靡有不听”这个现象,可以说是皇帝作为国家的君主而对政治规则的刻意操作,不过同样也可以说是,皇帝对开国功臣群体实际掌握国家行政体系和军事体系这样一个现实的承认,或者说互相承认。开国功臣群体承认刘氏皇帝的法统,刘氏皇帝承认开国群体所拥有的实际政治权力,至于上面所说的汉初无为而治,君道无为,臣道有为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则看做是开国功臣群体和刘姓皇室基于自我保护的前提而互相磨合的结果,刘姓皇帝把实际的行政权力交托出去,保留了政治领袖的地位,开国功臣群体承认了刘姓皇帝的领袖地位,换取对国家行政体系的实际控制。不过,不管是基于政治理念还是政治现实,西汉中前期丞相职权内容的这种状态,以及丞相和皇帝,或者说相权和皇权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些条件造就的一个结果就是:无论实际的情况如何,至少在可见的层面上,这个时期国家政权的运作中心是在丞相以及它的丞相府,或者换句话说,主要的国家政策至少在表面上是由丞相来发动的。
请大家注意,两汉时期,政权和政局演变的核心内容就是国家政策的发动者由谁来担当的问题,国家的政策需要丞相来发动,各种事务也都需要丞相去过问,这些都不是丞相一个人单独完成的,实际上大部分的细节工作都是丞相府的各个机关来处理,所以才说是“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而不仅仅是皆决丞相本人。
在制度上,级别在两千石万以下的职务丞相都有权自主任免,也就是说丞相府里所有机关人员的配置都是丞相一个人决定的,从一些相关记录提供的数字来看,丞相下辖的在丞相府里办公的管理人数,在西汉中期就形成了至少三四百人的规模,而且这个规模一直维持到了西汉覆灭。在这几百人里头,百石级别的有162人,200石级别的有100人,300石级别的有80人,400石级别的有82人,这些还只是在行政编制之内的中低级管理人数,不包括高级官吏以及他们的家属、在丞相府里提供服务的奴仆和官方奴婢等,也不包括因为各种私人或者工作上的原因而短时或者临时居住在城相府的人,如果把这些人都计算在内,那么丞相府里同时保有的人数甚至有可能达到1000左右。(①《汉书.翟方进传》:阖府三百余人,唯君侯择其中,与尽节转凶。②《汉旧仪》:武帝元狩六年,丞相吏员三百八十二人,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属百人秩二百石,属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而对这些人进行统一管理的就是丞相长史。在丞相府里办公的各单位负责人可以简单的统称为掾士,而长史就是掾士之长的意思,丞相长史有两个人,级别都是千石,不过关于他们的实际级别是有多种看法的,汉武帝时期,在丞相府的行政编制里又增加了一个比两千石万的职务司直,按照制度达到或超过两千石的职务丞相是不能自主任免的,那么从这个方面来说,司直在丞相府里的级别应该就超过了千石的丞相长史,但是就实际发生的情况看,丞相司直和丞相长史是不做等级比较的,这可能意味着:①丞相长史实际的级别就是两千石,比如在汉书里也有记录说丞相长史是两千石的(《汉书.田叔传》:卫将军进言仁为郎中,至两千石丞相长史,失官。),如果是这样,那丞相长史的级别比丞相司职还要高一些。②丞相长史确实是千石,但是因为丞相的级别是和诸侯王齐平的万石,因此,作为丞相之下地位最高的人,同时又是丞相府各项工作的具体管理者,丞相长史在政治上也被当作两千石来看待。而至于丞相长史的实际工作则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①替丞相管理丞相府的所有工作人员,对丞相府的一切事情都有权过问,所谓“职无不监”。②替丞相执行一些重要的任务,比如代表丞相去统筹地方政府的工作,维护治安,震慑地方势力,或者代表城下皇帝进行工作汇报等。(①《汉书.威宣传》:是时......盗贼滋起.......于是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始督之。②《汉书.成帝纪》:颍川铁官徙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③在碰到重大事项的时候,丞相长史还得为丞相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其秋,戾太子为江充所谮,杀充,发兵入丞相府,屈氂挺身逃,亡其印绶。是时,上避暑在甘泉宫,丞相长史乘疾置以闻。上问:“丞相何为?”对曰:“丞相秘之,未敢发兵。”),比如,汉初最后一任具备开国功臣身份的丞相申屠嘉,他在会见袁盎的时候说:“你来找我,如果是有工作上的事情,那可以先和丞相长史以及长史以下的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讨论,然后我再把你们讨论的结果汇报给皇帝就行了,如果你来找我是为了私事,那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可以说的。”(《汉书.爰盎晁错传》:盎还,愧其吏,乃之丞相舍上谒,求见丞相。丞相良久乃见。因跪曰:“愿请间。”丞相曰:“使君所言公事,之曹与长史掾议之,吾且奏之;则私,吾不受私语。”)
丞相长史再往下,就是分管不同业务的诸曹以及领导诸曹工作的诸曹掾士或者也可以叫曹掾,在之前已经谈到过汉代郡政府行政编制的情况(见附录5),而西汉时期丞相府的诸曹以及诸曹的业务范围大体上就可以看作是对郡政府行政编制的放大,也就是说和地方政府一样,在形式上丞相府里也包括贼曹、决曹、奏曹在内的各种单位,一般认为丞相府里至少应该有十三个曹,不过这种认识是来自东汉,西汉特别是西汉中前期,丞相府里是不是也有13个曹或者是不是只有13个曹,这些问题现在都是无法确定的,不过鉴于丞相或者说丞相府是这一时期国家政策的主要发动者,它内部分管各个方向的业务单位应该是不少的,而在这些单位里最重要的就是西曹和东曹,西曹大致负责的是丞相府内部的人事工作,丞相府出逃工作人员的选拔考核就是由西曹来负责,而东曹的业务范围也是人事,不过这个单位的工作方向是对外的,各级政府负责人的选拔任免签调,包括这些人员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等方面,就是由东曹来负责的,对地方政府行政负责人来说,每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年终工作汇报,也就是上计,在制度上,上计是要由丞相来审核的,不过前面已经说了,丞相的工作特点就是不亲小事,那么对上计中所涉及的工作细节以及各类数据的甄别、考核、评定,应该就是由东曹来具体操作。就是对地方政府日常工作的监察,也属于他们的工作范围(《汉旧仪》:丞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东西两曹,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西曹六人,其五人往来白事东厢为侍中,一人留府曰:西曹领百官奏事。),在汉武帝时期的十三部刺史制度建立之前,监察地方的所谓刺史就是由这里派出的。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岗位就是黄阁主簿,或者说主簿,这个岗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业务范围,基本上就是以丞相个人为中心,处理一些相关的事务,上面说丞相长史可以作为丞相代表去处理相关的问题,而主簿同样也可以,只不过长史的这种代表权是制度上的,而主簿的代表权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私人的性质,从丞相府到县政府行政编制上都有主簿,他们也都是各级负责人在行政单位中最亲近的人,并广泛参与到各级行政长官的私人生活当中,丞相府有诸曹,郡县政府也有诸曹,不仅是业务范围,就是他们各自的单位名称也是基本类似的,不过,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诸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虽然他们之间还有信息上的沟通,但是,他们并不是上下级关系。丞相府的某个曹并不是郡政府某个曹的上级单位,郡县政府的诸曹在制度上不对丞相府的诸曹负任何责任,需要他们负责的是他们所隶属的各个郡县的行政长官。
上面说丞相和皇帝之间的关系是“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这种政治理念的体现,其实从全国行政体系的运作情况来看,以丞相府为核心的中央政府,和郡县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之间,他们的组织关系和互动也同样受到这种理念的支配。丞相府以几百人的规模要对面积几百万平方公里、人口几千万的国家做到长期的有效控制,而且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做一些事情,他主要依靠的只能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自我运作,而丞相府在整个行政体系的运作中所起到的作用更多的还是政策的发动者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者,上面说到的,丞相的主要工作内容基本上也就是这些,整个行政体系,尤其是其中各级地方政府的运作,更多的不是依赖于丞相府在制度上的指导或者技术上的支持,而是依赖于本身所处地区的物质条件,以及各种成文的法规和不成文的故事或者说惯例,城乡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控制具体的手段就是监督地方政府在法规和故事的框架之内是否能有效的运作,丞相府对整个体系的调整则是通过发动新的政策,修订法规、变动惯例、更换人员来实现,当然各级地方政府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自我运作上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不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指导或者技术支持,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说完了丞相以及丞相府的人,下面咱们再来看一下丞相府本身,元代的洛天骧说:“西汉的时候在长安城里设立了自己专属的单位,一共有九个。”(《类编长安志.卷八》:长安有九府:丞相、御史大夫府、鸿胪府、少府、司隶府、中尉府、京兆府、左冯翊府、右扶风府)根据现在的发掘情况去推测,其中丞相府的位置应该就在未央宫的东侧,东汉的时候,三公府的位置也依然保留了位于公平东侧的这个特点。
丞相府的建筑布局整体呈现为方形,它最外层是围墙,每一面围墙的中间开一个门,一共有四座门,这些就是丞相府的外墙和外门,外门比较宽阔,车辆可以直接进入,从外门进入丞相府之后再向里走,就是第二道围墙,这就是内墙,他的每一面也都各开一个门,这四座门就是中门,中门对车辆有限制,到了中门这里人就要下车,从中门再向里走,就是第三道围墙同样也是有四座门,这道围墙叫阁墙,门叫阁门,阁门要比中门和外门小很多,它的高度可能不到2m,自然也不允许车辆通过(《汉书.佞幸传》:光雅恭谨,知上欲尊宠贤,及闻贤当来也,光警戒衣冠出门待,望见贤车乃却入。贤至中门,光入阁,既下车,乃出拜谒,送迎甚谨,不敢以宾客均敌之礼。);在外墙和内墙之间的这点区域应该是低级别工作人员的办公区和宿舍区,宿舍区和办公区可能是各自集中布置的,也可能是连在一起的,而从汉代河南县城的发掘情况来看,办公区应该是由一个个独立房间组成的,每个房间的面积大约有十几平方米,不过这个呢是河南县政府的情况,丞相府的办公区是否也是这样安排的则不是很清楚,如果是的话,每个房间的面积可能会更大一些,从位置上来说,一些有大量对外业务的单位应该就设立在这个区域,同时中央从地方征招的人员,其中的一部分可能也会被暂时安排在这里待命(①《汉书.高帝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②《汉书.楚元王传》:光然之,乃择宗室可用者。辟强子德待诏丞相府,年三十余,欲用之。),至于提供服务的官方奴婢,丞相府存放物资或者档案的库房应该也被安排在这个地方,东汉的应劭有一部著作叫《风俗通》或者《风俗通义》,书里头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桥玄刚当上司徒(丞相)长史的那一年,碰到了一件怪事,在五月底的某一天,晚上半夜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东侧的墙壁上出现了一片亮光,好像啊,从墙壁上开了一扇门,他用手去摸,就发现墙壁还是墙壁没有变化,问问其他人呢,其他人都说没看见,等他继续躺到床上,亮光就又出现了,桥玄呢就,非常,困惑到第二天的早上作者应劭,去找他,桥玄就把这个事情跟应劭说了,后来,还是应劭替他解决了这个问题。(《风俗通义.卷九 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太尉梁国桥玄公祖为司徒长史,五月末所,于中门外卧,夜半後,见东壁正白,如开门明,呼问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擦摸之,壁自如故,还床,复见之,心大悸动。其旦,予适往候之,语次相告,因为说“乡人有董彦兴者,即许季山外孙也。)
在这个故事里头,作为司徒长史的桥玄,他晚上休息的地方就是在中门之外,那么,从桥玄的情况来看,西汉的丞相府长史,他们的办公地点和宿舍应该也是被安排在内墙和外墙之间的这片区域,西汉时期的丞相长史有两个人,而丞相府四个外门里头最重要的就是东门和西门,那么两个长史,他们办公地点和宿舍的具体位置应该就是在靠近东西门的地方,如果是这样,那么作为丞相府里“职无不监”的实际管理者,他们就是在丞相府的最外侧区域向内进行监控的,而从这个区域再向里走,就进入内墙和阁墙之间的这片区域,这里就是丞相舍,这就是丞相府的核心区,这个区域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1、百官朝会殿
这是丞相府里最大的单体建筑。这个建筑平时既是丞相和丞相府内各部门的会议室,也是丞相和其他公卿大臣的会议室,如果遇到重大问题,皇帝也可能到这里和其他公卿臣僚一起讨论(《周礼.槁人》郑玄注:今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之殿,云天子与丞相旧决大事焉。),由于室内空间比较大,每年一次的上计也在这里进行(《汉书.黄霸传》:敞奏霸曰:“窃见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成大化,条其对,有耕者让畔,男女异路,道不拾遗,及举孝子贞妇者为一辈,先上殿,举而不知其人数者次之,不为条教者在后叩头谢。丞相虽口不言,而心欲其为之也。长吏、守丞对时,臣敞舍有鹖雀飞止丞相府屋上,丞相以下见者数百人。边吏多知鹖雀者,问之,皆阳不知。)。
2、诸曹
丞相府的主要核心单位都集中在这个区域,其中,东曹和西曹,就分布在阁的东西两边,其他曹则主要分布在阁的北部,诸曹掾史作为核心单位的负责人,他们的家属也可以居住在这个区域内(《汉书.董贤传》:上一贤难归,诏令贤妻得同引籍殿中,止贤庐,若吏妻子居官寺舍),也就是说,丞相府在这里,也为他们提供宿舍甚至单独的院落,办公地点设在阁门附近的就是主簿,如果说丞相长史是丞相府里的所有官吏的直接管理者,那么,主簿就是“丞相舍”这个区域内核心单位的领导,这些单位和丞相的沟通联系,一般就要通过主簿来实现(《汉旧仪》:掾有事当见者,主簿至曹请,不传召)。再向里走,阁墙围起来的地方就是阁,或者叫闺阁、中阁、听事阁、黄阁,这里就算是丞相个人的家了(①《汉书.赵广汉传》:广汉知事迫切,遂自将吏卒突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辞,收奴婢十余人去,责以杀婢事。②《汉书.王商传》:明年,商代匡衡为丞相……且失道之至,亲戚畔之,闺门内乱,父子相讦,而欲使之宜明圣化,调和海内,岂不谬哉!),丞相的家属,以及服务他们的奴婢就生活在这个地方,而之所以把这里叫黄阁,因为阁门是黄色的,汉代的宫门一黄色为主,而除了宫门之外,只有三公的灌输可以吧门涂成黄色(①《汉书.武帝纪》: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②《汉旧仪》:听事阁曰黄阁。③《后汉书.百官志》:刘昭注:禁门曰黄阁,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阁或者说黄阁,它也被分为两个区域,南部的叫正堂或者前堂,北部的就叫北塘或者后堂(①《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前堂罗钟鼓立曲旃,后房妇女以百数。②《汉书.张禹传》:禹性习知音声内奢淫,身居大第,后堂理丝竹管弦)。《北堂书钞》这部著作,就是因为在编纂的过程中,相关资料直接来自于隋朝秘书省的后堂(《隋唐嘉话.中》:虞公之为秘书,于省后堂中,集群书中事可为闻用者,号位北堂书钞,而书钞盛行于代。)。汉代丞相府的正堂(前堂),也叫听事或者厅事,这里是丞相被人的日常办公场所,也是他会见客人的地方。
上面所说的丞相申屠嘉和袁盎的对话,应该就是发生在这里,至于北堂(后堂)则是丞相休息娱乐的地方,他的家属和相关的服务人员就生活在这里,阁是丞相府里最核心,防卫也最严密的地方,汉末的时候,吕布反叛 了董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和董卓家的女性私通(①《后汉书.吕布传》:卓以布为骑都尉,誓为父子,甚爱幸之......卓又使布守中阁,而私与傅婢情通,益不自安。②《后汉书.董卓传》:寻进卓为相国,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而之所以会发生私通的事情,就是因为董卓在成为相国之后,就把相国府里中阁的警卫任务交给了吕布,因此,吕布可以解除到董卓家里的女性,丞相府的以上建筑布局情况,并不是一种特例,实际上,丞相府的布局逻辑和汉代宫廷的布局逻辑是基本一致的。
三公府在规模上大小不同,但是,在建筑布局上则基本类似,而且,不光是三公府,汉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单位的官方建筑在布局逻辑上也都是大体类似。即使到东汉,乃至于汉末三国、魏晋时期,这种官方设施的建设思路也是大体延续的。以上就是西汉中前期,作为三公之首的丞相以及丞相府的基本情况。咱们再来看一下这个时期的太尉和御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