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与女子相约宾馆见面,谎称富二代要私奔,却抢劫13000元
引言
广东湛江,17岁男孩以外表和甜言蜜语,结识了一位20岁女子,两人相约宾馆见面,男孩却与朋友抢劫该女子13000元,事后谎称富二代要和女子私奔,结果私奔当天男孩未出现,女子报案,男孩被警方逮捕。
事件回顾
小陈年近18岁,父母多年前离婚,父亲是一家小商店店主,性格严肃,一直努力工作,对玩世不恭的小陈颇为头痛。
母亲改嫁给了富商,性格温柔大方,对小陈格外疼爱和放任,只管给钱其他什么也不管。
小陈长得很俊朗,却不爱读书,常常去网吧,他那些所谓的“朋友”也都是些学生样十足,到处横行霸道惹是生非的二世祖。
对他们来说,钱就是用来吃喝玩乐的,小陈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一张帅气的脸和一张巧舌。一天,小陈又来到网吧,他一边玩游戏,一边随手刷着聊天软件。
一个叫韦娟的女孩照片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照片里的女孩看起来20多岁,甜美清新,小陈立刻换上自己最招摇的头像,开始和女孩热聊起来。
韦娟天生爱玩爱闹,家境小康,在外租房住,小陈凭着那张帅脸和巧舌,很快就吸引了韦娟,小陈见机会来了,当晚就邀请韦娟在宾馆见面,还许诺会给600块钱作为报酬。
韦娟理所当然地爽快答应,晚上,宾馆房间里,韦娟怀着害羞的心情等待,门突然被“砰”的一声撞开,一个扑过来的身影猛然将她按在床上。
韦娟还来不及惊呼,就感觉到脖子上冰冷的刀片在闪着寒光,“给我闭嘴,别叫!”小陈厉声喝道,他用力将韦娟按到墙上,还有三个人也跟着进来。
这三人都是小陈的死党,见韦娟长得甜美,个个眼神放荡起来,小陈很快就将韦娟的背包掏空,里面居然有七八百块现金。
这下他真的笑开了花,原来这小丫头傻得像头肥羊,自己碰上了这么个天赐良机,他们逼韦娟说出手机支付密码,转走了她12000块钱。
靠自己的本事“赚”到的钱,果然比父母给的钱更让小陈兴奋,小陈手里拿着韦娟的手机,看着里面甜蜜的聊天记录,心里涌起一阵幸灾乐祸。
他决定好好玩玩这个小姐姐,于是他开始对韦娟撒娇,说这一切都是朋友开的玩笑,他还等着两个人修成正果,让韦娟先不要报警。
韦娟已是泪流满面,她没想到自己容易上当,但是小陈埋首在她颈间,用磁性的声音低声哄她,韦娟的心还是软了下来,她想起和小陈网上聊天时的那些美好,还是放不下心里的期待与幻想。
小陈见状,知道韦娟已经上钩,该开始下一步,他抚摸着韦娟的秀发,一本正经地和她说,自己其实是一个富二代,家里有钱,但爸爸不同意他和一个普通女孩在一起,所以他才会想出来玩这个“玩笑”。
他说自己真的很喜欢韦娟,愿意为了她跟家里翻脸,只要韦娟答应和他私奔,韦娟听得两眼发亮,心花怒放,噙着泪水答应第二天就和他私奔。
小陈得意之余,和死党们继续在宾馆狂欢,越想越觉得这个“骗婚私奔”的主意极妙,夜深后,小陈让韦娟自己回家收拾行李,第二天一早就去指定地点和他会合。
等韦娟离去后,小陈和死党也离开了宾馆,他才不会跟韦娟私奔,他要去享用更多美味的“羔羊”,这一切都在小陈的算计之中,他要更多的人付出代价,来满足自己玩世不恭的心。
韦娟回家,依言收拾行李,她相信小陈的誓言,等来的却是失望,她终于明白,自己傻乎乎地被小陈利用,付出感情和金钱的代价,她泪流满面,决定去报警。
两天后,小陈和死党再聚网吧,还在回味那天抢劫韦娟的场面,谁知他们刚坐下,警察就冲了进来。
原来,韦娟报案后,警方通过科技手段,很快就锁定了小陈等人的身份,这一次,小陈终于尝到牢狱的滋味。
法律分析
1、小陈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受法律制裁。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中,小陈等人通过明示威胁韦娟,使用刀具等武器,强行掏空韦娟的背包和手机,转走现金和存款,夺取韦娟财物,这构成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取公私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小陈等人的行为侵犯了韦娟的财产权利,社会危害性大,根据罪行的严重性,可判3-10年有期徒刑。
2、小陈未满18岁,应该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17条,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鉴于小陈年仅17岁,属于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应在量刑时予以特殊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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