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不到两个月被要求换摊位、涨租金?多位摊主反遭管理方起诉

眼下夜市经济红火,许多商贩趋之若鹜,但经营中遇到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近日,福州闽侯十里烟火水街的一些商户就和市场管理方之间发生了纠纷。
商户:租店铺一个多月就被要求搬迁
魏女士是福州闽侯十里烟火水街的商户,今年5月4日她开始营业,6月30日便被街区管理方福建省福创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告知,店铺位置需要搬迁。
管理方称,街区部分区域需要重新规划升级,给魏女士的新铺位在街角,而且原本3000元的租金也要调整,魏女士就打算退租了。
此前双方经上街镇政府牵头协商一致同意:管理方退还魏女士各项押金后,再予以6000元补偿,10月底给付。然而魏女士反映至今未收到退款,也无法联系上管理方。
商户:场所无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魏女士称,街区管理方要求魏女士提交《提前撤场申请书》,而后管理方说她违约,还起诉了她。
同样遭遇退款难的,还有商户程先生、张女士。他们也因街区规划、无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管理方口头同意后也没有退款,并在他们提交《提前撤场申请书》后告知违约。
针对商户们的不同情况,当天参与调解的巫仕盛律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商户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管理方:商户若退租 则按合同处理
随后,调解小组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管理方代表,对方称双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一切以合同为依据,不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小组将此事反映给了上街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会协助商户们再次与管理方进行沟通。调解小组建议商户们,若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多次介入调解夜市纠纷 律师给出建议
夜市经济眼下十分红火,随之也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帮帮团》也曾多次介入摊主和管理方之间的纠纷。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商户或摊主在入场时一般都会与管理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律师提醒,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这些问题。
01
验看出租方的证照资质,确认其是否具有出租该夜市场地的权利;
02
仔细审阅租赁合同条款,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内容后再行签订;
03
充分考虑场地特点,包括客流量、物业管理水平、商业管理水平等,合理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
04
如果出租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商户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再者,商户通常都重视街区在引流、线上宣传的力度,律师认为,这些都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希望闽侯十里烟火水街的纠纷,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能够顺利解决,大家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