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逻辑学·下篇·第二章·总括、注释(粤语版)
翻译:常ならむ 第二章:本质性或者反思规定 反思系被规定咗嘅反思;所以本质亦即系被规定咗嘅本质,或者讲,佢系本质性。 反思系本质喺自身中嘅映现。本质,作为无限嘅自身回归,毋系直接嘅,而系否定嘅单纯性;佢系通过有区别嘅环节嘅一种运动,系绝对嘅自身中介。但系佢映现喺自己嘅环节里头;因此,呢啲环节系自身反思嘅规定。 本质首先系单纯嘅自身关系,系纯粹嘅同一性。呢一点系本质嘅规定,就呢一规定讲,本质不如讲系无规定性。 其次,真正嘅规定系区别,诚然,佢一方面系外在嘅或者漠不相关嘅区别,即一般嘅差异,但另一方面则系对立嘅差异或者讲对立。 第三,对立作为矛盾,就喺自身中反思自身,并且回到佢嘅根据里头去。 注释 反思规定以前通常系以命题嘅形式而被接受嘅,讲佢地可以对一切都适用。呢啲命题被当成系普遍嘅思维规律,为一切思维嘅基础,就佢地本身讲,系绝对而又无法证明嘅,但每一个把握到佢地嘅意义嘅思维又都即刻毫无反对噉承认并接受其为真。 同一性呢一本质嘅规定,喺命题里头,就系噉样讲嘅:一切事物都系与佢自身等同嘅,A=A。或者从反面讲:A毋得同时既系A又毋系A。 一下子并睇毋出点解只有呢啲简单嘅反思规定先至应该被包括到呢啲特殊形式中去,而其他范畴,如有之范围内嘅一切规定性,却毋会亦包括入去。假如系后一种情况,噉就会出现例如:一切皆有,一切皆具有一实有等等,或者一切皆具有一个质、量等等命题。因为有、实有等等,作为一般逻辑规定,系一切事物嘅宾词。范畴,就其字源同亚里士多德嘅定义讲,系关于“有”之事物有所述说、有所主张噉样嘅嘢。——但系“有”之一个规定性,本质上系到对立物嘅一个过渡;每一规定性嘅否定规定性,亦同佢本身同样系必要嘅;作为直接规定性,每一个都与另一个直接对立。因此,假如呢啲范畴被包括到噉样嘅命题里头,噉对立嘅命题亦就会同样出现;两者都以同等嘅必然性将自己提供出来,佢地至少有同等权利作为直接嘅断言。噉样一来,呢一命题就会对箇一命题要求证明,因此呢啲断言都毋得再适合于各思维规律嘅直接真实同无可反对嘅特色。 与此相反,反思规定并毋属于质嘅一类。佢地系自身相关嘅规定,从而同时亦系摆脱咗对他物嘅规定性噉样嘅规定。再者,由于噉样嘅规定性本身就系自在嘅关系,所以佢地喺呢种情况下已经喺本身中包涵咗命题形式。因为命题之所以区别于判断,主要系由于:喺命题中,内容本身构成咗关系,或者讲,内容就系一种规定咗嘅关系。判断则与此相反,佢将内容移到宾词里头,作为普遍嘅规定性;呢种规定性系自为嘅,并且与其关系、即简单嘅系词相区别。假如一个命题要转化为一个判断,噉被规定咗嘅内容,譬如一个动词,就会转化为过去分词,用呢种方式以便令到规定本身与佢同一个主词嘅关系分开。命题嘅形式本身则与此相反,最接近反思规定,后者系作为自身反思嘅建立起身之有。——不过由于箇啲反思规定被讲成系普遍嘅思维规律,所以佢地仲需要其关系嘅主体,而呢个主体就系:一切事物或者一个A,呢个既系指一切嘅有,亦系指每一个有。 呢种命题形式一方面系某种多余嘅嘢;反思规定必须就其本身来考察。再者,呢啲命题又有歪曲嘅一方面,即以有、以一切嘅某物为主词。因此,呢啲命题喺心目中重新唤起咗有,而讲出来嘅却系作为一种质噉样嘅某物嘅反思规定、同一性等等,一种质系某物自身中所具有嘅;呢个毋系用思辨嘅意义,而系讲某物仍然系喺噉样嘅质中嘅一个主体,作为有之事物,毋系讲某物之过渡为同一性等等,正如佢之过渡为自己嘅真理、自己嘅本质噉样。 最后,反思规定固然有自身等同嘅形式,因此与他物无关,亦冇对立;但系,正如对佢地较仔细观察所得嘅结果噉样,——或者讲,正如佢地作为同一、差异、对立而即刻好明白噉样,——佢地系相互规定嘅;由于佢地嘅反思形式,佢地系不免于过渡同矛盾嘅。因此,一啲作为绝对嘅思维规律而提出来嘅命题,更仔细噉睇来,就系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相互扬弃嘅。——假如一切事物都系同自身同一嘅,噉佢地就冇差异,冇对立,亦就冇根据。或者,假定讲冇两个相同嘅事物,即系讲一切都系互相差异嘅,噉A就毋等于A,噉A亦就冇对立等等。假定咗呢啲命题嘅一个,就毋得再容许假定另一个。——对呢啲命题做无头嘅考察,将佢地逐一列举,以致佢地嘅出现,彼此毫无关系;呢种考察,心目中仅仅只有命题嘅自身反思之有,毋注意佢地嘅其他嘅环节,即建立起身之有,毋注意佢地嘅进入到过渡同自己嘅否定噉样嘅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