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亲戚

一、亲属
民法典中,“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在内。亲属的范围很大,各类法律规定中很少直接用到,许多人容易将亲属与血亲、直系血亲、近亲属等概念搞混。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二、配偶
“配偶”指存在婚姻关系/夫妻关系的丈夫或妻子,在当前的我国,婚姻关系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成立,也就是说,没有经过登记,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婚姻,尽管没有登记,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类似婚姻的关系,没有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不成立事实婚姻。)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笔者注: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三、血亲
(一)自然血亲与法定血亲
法律上的血亲有两种,一种是我们正常所理解的,指有血缘关系、具有共同祖先的亲属,学术上称为“自然血亲”;另一种指从法律层面来看,二者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但仍属于血亲关系,学术上称为“法定血亲/拟制血亲”。
我国目前的法定血亲有以下几种:
(1)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
(2)兄弟姐妹关系(限于遗产继承中):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3)其他亲属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本编(笔者注:继承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各类法律规定中基本没有直接用到血亲、自然血亲、法定血亲的概念,使用最多的是“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按血亲之间是否具有生育关系进行划分。
“直系血亲”:包括决定自己出生的“长辈直系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等)和自己的后代即“晚辈直系血亲”(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指既不影响自己出生、也不会受自己出生影响的血亲。
在各类法律规定中,多数情况只考虑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即侄子女、甥子女)、父亲的亲兄弟姐妹(即叔父、伯父、姑母)及其子女(即堂、表兄弟姐妹)、母亲的亲兄弟姐妹(即舅父、姨母)及其子女(即表兄弟姐妹)。
对于法定血亲,一般也要按关系类型区分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尽管没有生物学上的生育关系,但仍属于直系血亲。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在口头使用和部分不规范的条文规定中,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的用法,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意思与直系血亲、旁系血亲一致。(按亲属的一般定义判断,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本义还应当分别包括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在内)
四、姻亲
“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这类亲属关系的产生与消灭与相应的婚姻关系一致。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①配偶的血亲:如妻子的父亲:岳父;妻子的妹妹:妻妹/小姨子。
②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儿媳;姐姐的丈夫:姐夫。
③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如丈夫兄弟的妻子:妯娌;妻子姐妹的丈夫:连襟。
④血亲的配偶的血亲(存在争议):如子女配偶的父母:亲家。
姻亲的范围非常大,各类法律规定中很少直接用到,偶尔会使用“近姻亲”的概念,但很少会有定义,以下是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中的定义。
《公务员回避规定》(2020年修订)
第五条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近亲属
在亲属相关的概念中,“近亲属”一词在各类法律规定中的使用频率更高、作用更大,但法律定义却不完全一致,有所差异。
在民法典中,包括配偶、兄弟姐妹、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在民事诉讼法中,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民诉法中的近亲属范围最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行政诉讼法中,包括配偶、兄弟姐妹、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以及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十四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在刑事诉讼法中,仅包括配偶、兄弟姐妹、两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父母、子女,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六、家属
“家属”一词主要出现在刑事诉讼法等刑事程序法律中,使用频率高、作用大,但是在这些法律规定中没有定义。实际使用中经常与近亲属、家庭成员等概念混用。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按涉及或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
1. 《民法典》(2021年实施)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3. 《公务员回避规定》(2020年修订)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6.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