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小记:两性关系——人类最本质的分工与合作
近日顿感在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对两性关系的认知有些片面化和极端化的倾向,思索半晌还是想发些言语。这个话题在当下比较敏感,但我并不惮于发出建立在逻辑上的声音,只是期冀让人们看向世界的眼睛中多一些平静和温暖。
曾听闻遗传学意义上,物种分出两性进行有性繁殖的最大优势便是能增强后代的变异性和适应性。我对此学问不甚了解,接下来的观点便主要着眼于社会层面吧。
两性在社会意义上的最大价值便是分工与合作。这一分工基于男女之间天然的总体差异和优势互补,即男性的体力优势和女性的生育优势——区别于某些观点,我认为女性生育后代的能力是一种原始优势,后文我会对此做出解释。一般来说,男性体力更强,在狩猎和战斗中能发挥更大作用,而女人则留守族群看护子女,并做一些无须远离居住地的生产活动(如采摘果实和缝补)。这应是比较合理的早期人类生活。这种传统固执地延续到后世,便是所谓“男主外女主内”“战争是男人的事情”“女孩子要学女红”之类观念。
对人类族群的进步而言,男性和女性的价值是不分高下的;但对人类族群的存续而言,男性是不如女性有用的。男性的生育策略是广种,而女性是择优,这是许多人已经讲过的理论了,但基于此可以延伸出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男少女多的人类群体可以很快实现人口增殖,而男多女少的人类群体则会受限于女性的繁育周期无法做到。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纵使大部分女性都会经历生育的损伤,男性的寿命仍普遍短于女性。似乎有基因研究认为,男女染色体的不同是造成这一状况的内在原因,我并不具备评论此结论的知识基础,但从族群繁衍利益的角度考虑,男性比女性短命是符合人类物种延续策略的。
思及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保护女性”“女士优先”的来源了。许多人不太恰当地理解为“因为男性在体力上更强,所以女性应该得到特别优待以弥补这种不平等”——女性并不是弱者,也没有弱者就应被保护的道理,自然选择之下有价值才会得到优待。如果男性真的是物种意义上两性中的强者,那么女性才会是天然的附庸。之所以男女关系根本上应该是平等的,正是因为女性承担了更主要的生育责任。在比较安全的现代社会到来前,不注意保护女性的群体都将遭到亡族灭种的警告,而女性为生育承受的痛苦也是为全人类所公认的。因此,“保护女性”实际是“保护母亲”,“女士优先”实际是“母亲优先”。
两性的本质是合作,合作的来源是分工,分工的前提是差异。我不太认同“男人女人一个样”的说法——平等不是同质,和而不同方能携手前行。但我也可以接受比较符合传统男性形象的女性和比较符合传统女性形象的男性,当然这基于他们脱离固有性别形象后仍然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过女性的生育并不是男性能担当的,好在现代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提供了两性互相承担对方传统责任的可行性,也提供了将一部分责任委托给社会的可行性。反过来说,正是因为现代社会为我们提供了模糊两性责任的基本可行性,这种思想及其指导下的行动才有了出现的基础。
至于生育与否,在现有人口基数下,一部分人选择不生育并不会从根本上动摇人类的存续。生育权自主是我们时代的女性应享有的权利,所谓“繁衍本能”之说亦不足为据——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是人类的精神和肉体一步步走向更高级自由的过程。人类族群足够大,大到有生育意愿的男性总能遇到有生育意愿的女性,大到不愿生育的女性也能遇到不愿或不强求生育的男性,即使没有遇到意愿相合的伴侣,也请不要在这个适足以展示现代文明成果的平台上将自己降低为野蛮人。如果认可生育的价值,那么该做的是让生育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而非无益的语言灌输和思想对立。以我不成熟的意见,生育后代的女性应得到切实的经济补偿和更充分的权益保护,并因其为社会和家庭的伟大贡献得到制度规定的优先权,而未曾生育的女性则不享有这种优待。
祝每位有耐心认真读完并给予宝贵理解的可爱读者得遇佳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