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笔记整理14
第二章 犯罪
犯罪和责任
014 犯罪的概念和分类
一、犯罪的特征
1、 我国刑法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 形式特征:一种行为构成犯罪,必须是刑法规定的。
3、 实质特征:这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要对它进行惩罚。
4、 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应然后果。所以,只需受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就不能算是犯罪。
二、犯罪的理论分类
1、 重罪和轻罪:重罪就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轻罪就是3年以下。(属人管辖原则中轻罪一般不予追究)
2、 自然犯和法定犯:自然犯是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任何文明国家都会认为构成犯罪的那些行为(放火等);法定犯是表面上并不违反人类的基本伦理道德,只是由于国家法律的规定而成为犯罪(走私等)。
3、 区分自然犯和法定犯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辨识当事人法律认识错误的问题,这种认识错误导致的犯罪是有可能豁免罪责的。
三、犯罪的法定分类(法律本身做出的分类)
1、 身份犯和非身份犯:身份犯就是以特定的身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身份,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构成受贿罪。)
2、 关于身份犯的身份认定,刑法采取在形式上考虑实质的方法,不能只进行形式解释。
3、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亲告罪就是亲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4、 我国刑法只有五种亲告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5、 除了侵占罪以外,其他四种亲告罪都有例外的规定,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变成非亲告罪,比如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就不再是亲告罪;侮辱诽谤导致被害人自杀或精神失常,就不再遵循告诉才处理,应该由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6、 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个条款:认为网络侮辱、诽谤虽然还是亲告罪,但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