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6.66 阶级斗争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66、阶级斗争
阶级与阶级间基于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的根本冲突而发生的斗争。是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出现的基本社会现象。在人类历史上,依次出现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三个阶级社会,各自存在着两个对立的基本阶级。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加强他们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必然要用尽一切办法来压迫和奴役被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为了摆脱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必然要起来同统治阶级进行斗争。这样就形成和展开了两大对抗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此外,在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的过程中,新的剥削阶级同旧的剥削阶级之间,基于阶级利益的冲突,也进行着激烈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有阶级对立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i]阶级斗争有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三种基本形式,其中政治斗争是主要形式。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矛盾的集中表现,又是解决这种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当旧的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就要改变旧的生产关系,而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就意味着代表这种生产关系的剥削阶级的灭亡。因此,原来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他总是要竭力维护旧的生产关系。所以,只有经过激烈的阶级斗争,由一些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进步阶级起来推翻腐朽阶级的统治,才能为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开辟道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可能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旧社会内部产生,无产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自己的统治,新的生产关系才能建立。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阶级斗争在新形式下的继续。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消灭了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和资本家阶级被消灭了,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因此,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必然继续进行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的阶级斗争。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已经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形式和手段,进行阶级斗争必须围绕着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任务,并为它服务。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必然导致阶级的消灭,随着阶级的消灭,阶级斗争也将归于消灭。
注: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