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硕珍】Flare

HAPPY JIN DAY!!!
航空公司的仓库里,那一架架巨大的客机,像是模型般被排列的整整齐齐,安安静静里透着威严与责任。
时值12月,寒风瑟瑟。这该是个幸福的月份,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和新的一年将城市街道渲染的华丽热闹,只看一眼就有满满的幸福感。
此刻梳着油光发亮的整齐背头的金硕珍漫步在仓库里,信手抚摸着这些陪他飞过不知多少次的老伙伴们,这是他退休前的最后一晚。
当他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因为活泼好动,朋友多,在天空下奔跑的少年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他那时候戴着黑色的眼镜框,乍一看乖巧又斯文。他大概是个好学生。我了解到他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从果川搬到了首尔,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参加了学校到澳洲游学的活动。在那些活蹦乱跳,活力四射的男孩子中间,他是那种在人群里会很难被发现的一卦。就只是普普通通,穿着统一的校服,梳着不能过长的平头,戴着眼镜,看上去像个三好学生。可是后来,他像是花苞绽放、月亮圆满、烟花铺满暗夜…他越发的英俊迷人。17岁就已经是这片儿声名远播的帅气男孩了,走在路上对他三步一回头的女生也渐渐多了起来…因为人很随和也多才多艺,身边朋友的感受都能很好的照顾周全,连同级的男孩子都对他喜欢的不得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男女通吃的可怕人物呢。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男孩一定是那种会和很多女生纠缠不清,不会轻易付出感情,不会维持一段稳定而长期的男女关系,就连和女孩子doi也会在结束后不留半点温存,总的来说大概就是渣男的意思。只会玩弄每一个他看对眼的女孩子而拒绝负责人的公子哥儿。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产生不一样的感情呢?或者说第一次感受到爱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呢?
那是一个阳光刺眼的秋日午后,天空湛蓝。我跟在班级后面,在队伍的末尾等待着操场那边的体能测试轮到自己。那天阳光可真够刺眼的,要知道在空旷的操场边,是没有任何树荫或者建筑阴影可以供我躲藏的。于是我把手缩进长袖薄款圆领卫衣里,抬起手臂企图帮自己遮住头顶正烈的阳光。我那时根本无法睁开眼睛。
这是金硕珍读飞行技术专业的第二年,大概是小时候的梦想。那颗小小的种子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也随着他能够自己做出决定开始,那小小的想法自萌生起便有了实现的可能。他想他一定会成为这个国家最优秀的机长,他会每天换上那套帅气的制服上班,亲自驾驶着他的伙伴在全世界的上空自由穿梭,也会将人们安全带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
别看他的国际帅脸已经颇有知名度,关于他的流言也不在少数,但对于他本人来说,那些流言简直是人们构想出来的人物,和他搭不上一点儿边。谁能想到远近闻名的金硕珍大帅哥到大学二年级还是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呢。用他自己的话说便是他单身完全是他自己的自主选择。他又何尝不想遇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为自己也为喜欢的女生带来一段美好的爱情呢?!只是,他还没有遇到那样一个能够让他产生冲动的女生罢了。
那天他带着一顶牛仔蓝的鸭舌帽,穿了一件白色的宽松连帽卫衣,瘦长的双腿被宽松的蓝色牛仔裤包裹在里面,脚上踩着一双黑色匡威。
他被自己一瞬间的想法驱动着完成了接下来的动作。他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在努力遮挡耀眼光芒的女生,摘下自己头上的帽子,伸手扣在她的头上。男孩高大的身影带来了些许荫蔽,女孩儿一时没有适应,仍旧眯着眼睛,抬头看看向自己面前的男生。
“飞行1班,金硕珍。记得还我喔!”金硕珍眨巴着他的大眼睛,转身走掉的当儿也不忘wink耍宝,我看他就差来个手kiss了。
故事开始于16岁的夏天,我喜欢上了金硕珍的朋友。那是个平平无奇的电脑小天才,我之所以被他吸引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出众的外貌,而是他成功帮我解决了困扰我时日众多的电脑问题。说起来还很丢人,只是小小的问题对我这个电脑白痴来说简直要了命。电光火石之间,我就甘心我自己的芳心献给了这个在当时解救我于水火的男孩子。但如果换做另一个男孩子,或许我同样会喜欢上吧。当时的爱情,是那样容易产生,又是那样单纯。当然,这是一个悲剧,我没有成功。没有把电脑小天才追到手。在我告白之前,摩羯座的电脑小天才就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我自然是他不喜欢的那一卦,不然怎么会撩不动也打不动。我向来心眼明亮,付出努力还抓不到手的东西,大概不是自己的。所以我果断转身放弃了。大概我也是个薄情的人也说不定。
金硕珍也是我在这个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原本毫无关联,之前从未在学校或者上下学途中遇到的人,开始异常频繁的偶遇。遇到金硕珍之后,我才算是认识到了世界上最会气人的技术型选手。好气!
“呀,我刚刚看了年级大榜,因为赶时间,我就从后面开始看的,你猜怎么着?!”金硕珍说的兴致高昂。
我白了他一眼,并不想搭腔。
“哦呀,我一下就看到了你的名字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人怎么就这么欠儿呢???!!!
“怎么着,需要组织的帮助吗?”
“组织会尽力帮你解决问题的,虽然有点困难?!”他双手抱胸,抬起一只手摸着自己的下巴,笑得贱兮兮。
我当时只想给他一记飞踢,被保送到建国大学的人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金硕珍的突然出现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原来他是放弃了建国大学吗?!我现在竟然和他在同一所学校上学。只不过我是在航空航天大学学习文学,他是在学开飞机罢了。
我打算在这个阳光热烈的秋日下午去找我的游泳教练,顺便在水里把自己泡清醒。我发现自己对于和金硕珍的重逢有点兴奋以至于心悸的程度。难道我不应爱担心他到处传我的黑料吗?不,我相信他不是那样的人...我头脑中的两个小人在金硕珍转身走掉开始已经吵吵大半天了。脑壳痛。
学校的游泳池是露天的,教练因为有事缺勤。刚刚学会在水里漂浮的我,望着平静的湛蓝游泳池,有点心动。
我换好了泳衣,两条腿先伸进了水池了,适应一下水温,就打算下水了。没有一个人的游泳池,安静舒服,隐约可以听见午后的阳光炙烤大地的声音,秋天的阳光可一点儿不输盛夏呢。我闭上眼睛,有点昏昏欲睡。
蛙泳的动作要领教练已经告诉我,只是练习还不到家,并不能在水里灵活自如。50米的游泳池对我来说也像是有100米远。我将将可以游到中程而已。然而,你知道的,表面的风平浪静可并不代表水下也岁月静好。
我躺在游泳池的水里,就像是躺在一个温柔的怀抱中。身心放松,只是在感受。我试着向前游去,突然一个侧翻,我就栽进了水里,还不精通水性的我,瞬间慌了神,水池的水深随着距离的变远,深度也在增加,此时我的脚已不足以够到地面。失去平衡的我只想往水底栽,无法呼吸,以为自己要死了。我扑腾起无数水花,恐惧将我吞噬。我紧闭着双眼,想拼命抓住些什么。我感到自己身边的水流有了异样,方向是和我相对的。一个不止是温暖的手臂环住了我的腰身,就着他的力量,我的头露出了水面。我大口呼吸着,眼泪不由自主的往外流,脸上不知是水还是泪,总之是一片水汪汪。我被那只手臂抱在怀里,我的身体和他紧贴在一起,是个男人。我抬起手抹了自己的脸一把,这下眼睛可以睁开了。在巨大的恐惧下,当我看到把我抱在怀里拉出水面的金硕珍时,我紧紧抱着了他的脖子,埋在他的颈窝里放声哭了出来。
我被他带到岸边的椅子上,他拿来一条长浴巾,我被他裹得严严实实,双手失去了自由。
“你是傻子吗?!没有人的情况下还游那么远!”
“不对,没有教练在的情况下你干嘛要下水?”
“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严肃生气。一直都嘻嘻哈哈讲冷笑话的梗王,长得好看还备受瞩目的贵气公子哥儿,大概是第一次这么失态吧,我甚至不敢抬头看他。
后来,
他走过来,俯下身子蹲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轻轻拥住正在抽泣的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背,像是在安抚哭闹的孩童。
“不怕了,不怕了…”金硕珍说。
让金硕珍头大的是一年没见,她好像还是那么傻。从她那时喜欢他朋友,而放着明摆着的国际帅哥——也就是他,不追开始,他就知道她脑子不怎么灵光了。但是他喜欢。
故事说到这可不简单。要知道,我当时对金硕珍可是存在着深深的误解的,从见到他那张不可一世的帅脸开始,我对他的误解也就开始了。我那时候一定是被他的美貌震撼到脑子短路了。差点就错过了我之后的亲亲老公。游泳落水事件大概是我和他之间的转折点,或者是我单方面的转折点。
落水的那晚,并不平静。我总是会被噩梦惊醒。在梦里,窒息感将我包围,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但其实是白天在水里的压迫感带给了我太过强烈的冲击,这种窒息感转而留存在我的潜意识里,投射出我内心深处的恐惧,化成梦魇。我在一片漆黑中,摸到枕边的手机,唤醒屏幕,发现自己收到一条微信消息。那是金硕珍发来的小夜曲,我开始发现他那如蜜糖般的嗓音,他是那样温柔美好。我那颗因噩梦而通通跳着的心脏,随着小夜曲的流出得到了安慰。我竟然觉得有一丝幸福。“他这样是不是太暧昧了?”我双手捧住自己的脸,好在夜晚漆黑静谧,不会有人发现我那发烫的红脸颊。
大家都很奇怪,金硕珍已经被保送成功了,还是这个国家有名的大学。明明已经不用每天披星戴月来学校学习,可以尽情在家逍遥自在。可是他还是会每天晃晃悠悠,看起来漫不经心地来学校上课,随便参加考试,再随便拿个全校第一。更让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是,他还一本正经的参加了最后的高考。可能这就是天才和凡人之间的区别吧,连酸都酸不起来,什么都没有的普通人只能忍住眼泪埋头学习了。但其实那并不是他的意愿,他想留下来,看看她会去哪里。
金硕珍此刻手下抚摸着的那一架架老伙计,回忆着他们一起飞过的大大小小的无数个城市,也不断在回忆起她,鲜活有力的她。
金硕珍记得他第一次作为机长驾驶那架去往英国的飞机,他特意去看了那些陪他飞第一次的旅客名单。那一天,飞往英国的航班有13趟,而,偏偏就在他这一趟,他看到了一个认识了好多年的名字。为了确认是不是同名不同人,为了确信那人是他心中所想,他在起飞前走了客舱的通道。
他记得那天,她坐在靠窗的49K位置,阳光透过窗子打在她身上,她好似全身透明,闪着光亮。那时候她是青灰色的齐肩短发,肩膀瘦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整个人看起来很单薄,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金硕珍匆匆而过,在她身上多流连了7秒。他这才注意到,她似乎很喜欢短发,自他第一次见到她,在高二,她就是这样齐肩的短发,只不过那时候是黑色的,看起来很乖,现在倒是会张扬自己的个性了。无论哪个时期,他好像都挺喜欢的,他一直觉得她好看来着。
很难不说是命运的安排,不然也太巧了。他在返航前的夜晚来到这家他留学时很喜欢的酒吧,见到故人和回到生活过的就城市,不免心头五味杂陈。况且故人对他来说并不是一般的故人,从在飞机上见到她的那刻起,他就已经心潮澎湃,想做点什么,好让故事有新的开始。
他请她喝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款酒,特意嘱咐了调酒师降低酒精浓度。她跟着他来到酒吧楼上的天台,这座城市的夜晚比她想象中更多情,很难让人不动情。
阵阵冷风吹来,好像能把人吹清醒,似乎又更让人沉醉。
金硕珍好像在说着什么,好像在讲他下次会带我去夜钓,他说那是件很有意思的事。这样一个公子哥竟然还会在岸边和水里的鱼对话,会在钓鱼无果的时候发脾气扔鱼竿...他好像有点儿可爱。和我对他先入为主的印象截然不同。我撑着手臂,偏头看向他。灯光的照射下,他厚厚的嘴唇亮晶晶的,让我很想亲上去,我不由自主。
他没想到她会这样主动。先是愣在了原地。
我只是轻轻亲了上去,在我要离开的时候,他圈住了我,更用力地回吻着我。
金硕珍觉得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甜的亲吻了,他简直要因为不知如何让时间就此停住而跳脚。他的吻开始落在她的眼皮、耳廓、脖子...两人相拥在一起,散发出清甜的味道。
“金硕珍,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我说。
他当然知道她的意思。
金硕珍低头拿起响的正欢的手机,接起电话,满脸笑意,“喂,老婆~”
到今天,这是他们一起走过的第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