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社会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能否由发起 人自行分配或撤回出资?
2023-07-31 10:30 作者:bili_66865219263 | 我要投稿
不可以。公益目的社会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不能自行分配 或撤回。应当按照本组织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其他 组织,如果本组织章程未规定如何处理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的主 持下,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其他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代办公益基金会,收购基金会,慈善基金会,公益基金会办理,公益,扶贫组织,社会组织,转让基金会,收购基金会,民办非组织
岁月轮转,时光静静的流逝,金秋的风,悄悄地拂过窗棂,轻轻地掀起清秋的面纱,听风,唱响时间的流淌,穿过,岁月沧桑的河岸,仿佛,经年就在眼前,那些消失在岁月长河里的人和事,还有一些一些的美丽,都化着点滴斑斓,飞散在这个季节深处。岁月,就是一轮维修机,有再多磨合都已不在重要,重要的是有一颗宽容,淡定,从容的心。守着一份份清淡,生活已不再那么烦躁,或许,生活就是要我们简单随和,就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