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考点预测③:批复的特点和写法
一、批复的特点
(一)被动性
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二)针对性
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而发的,并且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作出答复。上级机关既可以肯定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也可以否定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不管肯定还是否定,都要针对请示事项行文。没有下级机关的请示,上级机关绝对不会主动发出批复。
(三)权威性
批复是就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所作的批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上级机关的意愿和权威的体现,是下级机关办事的依据,请示一经批复,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四)明确性
批复对请示事项只作结论性的表态,或提出原则性的意见,无须作具体的分析或阐述,行文力求简明扼要,用语精练简洁。
(五)可行性
批复除给下级指示和批准外,往往还概括地讲明若干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使批复具有可行性。
二、批复的写法
(一)标题
一般公文标题的写作形式,如《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批复意见+批复内容,如《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成都天府新区的批复》
批复意见+批复内容+批复对象。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滨县并入滨州市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二)主送机关
批复应当标注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就是请示的发文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