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目的
(一)明变 哲学史第一要务,在于使学者知道古今思想沿革变迁的线索。例如孟子、荀子同是儒家,但是孟子、荀子的学说和孔子不同,孟子又和荀子不同。又如宋儒、明儒也都自称孔氏,但是宋明的儒学,并不是孔子的儒学,也不是孟子、荀子的儒学。但是这个不同之中,却也有个相同的所在,又有个一线相承的所在。这种同异沿革的线索,非有哲学史,不能明白写出来。
(二)求因 哲学史目的,不但要指出哲学思想沿革变迁的线索,还须要寻出这些沿革变迁的原因。例如程子、朱子的哲学,何以不同于孔子、孟子的哲学?陆象山、王阳明的哲学,又何以不同于程子、朱子呢?这些原因,约有三种:
(甲)个人才性不同。
(乙)所处的时势不同。
(丙)所受的思想学术不同。
(三)评判 既知思想的变迁和所以变迁的原因了,哲学史的责任还没有完,还须要使学者知道各家学说的价值,这便叫做评判。但是我说的评判,并不是把做哲学史的人自己的眼光,来批评古人的是非得失。那种“主观的”评判,没有什么大用处。如今所说,乃是“客观的”评判。这种评判法,要把每一家学说所发生的效果表示出来。这些效果的价值,便是那种学说的价值。这些效果,大概可分为三种:
(甲)要看一家学说在同时的思想和后来的思想上发生何种影响。
(乙)要看一家学说在风俗政治上发生何种影响。
(丙)要看一家学说的结果可造出什么样的人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