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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

2023-08-05 22:25 作者:炎燚火淼淼  | 我要投稿

        “小羊,喜欢我吗?”每天晚上睡觉前,她总是这么问我,我懒洋洋地躺在她的怀里,开心地被她抚弄自己的脑袋,任凭她那纤细的手指从我的头发爬到我的羊耳朵,直到我的脸上被火烧得炽热,直到自己的心跳能被自己听到,然后偷偷地摸到我的小羊尾巴,让一股奇怪的感觉流遍自己,全身一颤,又被她使劲地抱住,让我用软软糯糯的声音回答“喜欢”,之后有一搭没一搭地随便说着情话,或者偷偷地和她做些情侣之间才能做的事,然后被她的狼尾巴揽着,在她身边睡着。

        出门的时候,她都会主动地牵住我的手,紧紧地把我拉在她身边,像是怕我出了门会被一阵风吹走,她是一只漂亮又帅气的雪狼,在外面总是会护着我,用凶狠的眼神回应周围的陌生人。

        在家里,她又是一只软绵绵的小狗,一看到我尾巴就摇个不停,夹起声音来一声声地叫我“姐姐”,让我宠着,给她买北极贝,买牛奶,买积木……就像哄一个三岁大的小宝宝一样。

        在不经意间的一句话,也许就让我撩到她,或者让她撩到我,然后两个人的耳朵同时变红,尴尬地笑着说句天气太热了就抓紧跑开,我怕我心里的秘密压抑不住。

        我只敢说,无论如何,我们只是朋友,只是闺蜜。

        “咩咩,我走啦,等我回来。”在机场,我只能呆呆地愣在原地,目送着她离开,想说的话一次次被自己推到舌尖,又苦涩地咽回去,卡在喉咙里,让我近乎窒息。读过龙应台的《目送》,她目送孩子,目送父亲,都是至爱。而我呢?我目送的是朋友,却比朋友更重要,目送恋人,却比恋人更难割舍,我担心她会不好好吃饭,担心她会经常孤单伤心,担心她会不小心弄伤自己,我担心她会在我只能化身电波的这漫长的时光里遇到真正让她动心的人。

        我想冲上去,紧紧地抱住她,一遍遍地说那句话,拖住她,拖到飞机飞走,拖到她再也不想离开我。可是我没有,我不敢。

        她去追逐她那挂在天边的梦,她要做太阳,成为所有云朵的光,她要做月亮,成为所有星辰的王,而我也许就只是那朵朵白云里最不起眼的那个,也许就只是那颗颗明星中最暗淡的那个。

        “才区区一年,我等她。”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

        可是一年的时间,化作刀,也锋利无比,也能削去那片片痕迹。生活里和她一起的那种独一无二的仪式感没有了,圣诞节挂个袜子草草结束,过生日只买个小蛋糕给自己和二零吃,别了她,我弹奏出的琴声、歌唱出的乐声,渐渐地也稀少了,毕竟我也失去了那最重要的倾听者,所幸小二零还有点灵性,还可以给这只无忧无虑的小猫弹琴,对着它唱曾经她最爱听的歌。倒是我连唱个小甜歌都能给我自己唱哭,我真是软弱。

        “三年了,我想我还能等。”我这么劝着自己。

        原本每天一次的电话渐渐变成了每周一次,消息也渐渐只剩下了空洞而单调的“早上好”和“晚安”,偶尔给她分享一个小小的惊喜才能和她稍微多聊一会。我的生活就像一张白纸,写满了空白和无聊。也许那天她离开的时候,已经悄悄地把我的灵魂偷走了。

        “七年了,我……不想等了,呜米……”

        二零早已让人带给呜米,她能给二零更好的照顾,应该吧。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过那种拮据的生活,一个人写写画画,或者摄影,做些自己喜欢的,顺便赚份能差不多填补肚子的钱。也许幸福与幸运的女神从来就没有青睐过我,之前的一切也只是浮光掠影,那些回忆,像虚幻的雾气飘在空中,伸手去抓也抓不到,只能这么想着,看着。我一个人在我们曾经一起倚着靠着的阳台上看她喜欢的星星,看她喜欢的日升日落,等着她那里黎明以后,期待着收到她的电话或者消息。

        耐不过父母的劝说,我早就在相亲网站上挂上了自己的信息,约会过数次,明明每次都决心开始新的情感,却总在到达饭店门口的前一瞬间打消自己的念头,那如风如沙般细微缥缈的希望,却总是勾起我内心的那一丝丝侥幸,然后假装冷漠地吃完一顿饭再礼貌地拒绝对方。

        那天,我和以前的每次约会一样,又一次去往对方约定的相亲地点,打算白吃白喝一顿就抓紧离开。

        刚进饭店,远远的,虽不清晰,但我能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说,那就是她。

“呜米?”我走过去,浑身发颤。

我瘫坐在椅子上,看着对面熟悉而略感陌生的人,“她真的回来了?”我不敢相信。

“咩栗,我……”她说着,低下头,眼泪开始啪嗒啪嗒往下掉,“你还愿意收留我吗?我还想吃咩咩做的饭……”

“回家。”我努力地挤出两个字,紧绷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我拉着她的手回家,她没有反抗。

“我值得吗?”她小声问道。

“你……”无数得怨言到嘴边吐不出来,却硬是说“值得”。

到了那个原本已经算不上家,仅仅是容纳孤独的空壳的地方,一切好像又回到了以前。

家里没有菜,我给她煮了个泡面,像以前一样打个荷包蛋,切上她喜欢的小腊肠。她狼吞虎咽的样子,那开心得摇来摇去停不下来的尾巴、变红的耳朵,以及那双渐渐明亮而猩红如鲜血充盈的双眸,眸中闪着光的十字星状的瞳,像是巨石落入我内心平静的湖中,掀起涟漪。我想起以前给她变着花样地做各种各样的菜的时候那贪吃的小狗的模样。言语会撒谎,而细小的动作、细微的神情,却难掩真心,我知道,她还是那个小狼,还是那只在朋友面前大喊“我只喜欢咩阿栗”后跑过来要挼挼的小狗。

半夜,我俩有一茬没一茬地聊天,从零到小有名气的歌手,再回到默默无闻,她说,她的梦已经找不到了,但梦醒了,却找到了眼前真真切切的人。

“为什么不回来?”我问她。

“我不敢。是因为……”

“嘘,我知道,”我用手指摁住她的唇,又气不过索性直接亲上去,直到近乎气竭。“笨蛋,胆小鬼……”我小声地骂着她,眼泪不争气地争着跑出来。难道我就不是胆小鬼,不是笨蛋吗?我是最胆小的胆小鬼,我不敢和她说那短短的三个字,我甚至连给她主动打电话都不敢……我是最笨的笨蛋,她的感情在我的怯懦与自以为是之间被我浪费。

“混蛋,我等了你七年……”我骂她,又像是她在骂我。

“那我等你一生……直到你愿意跟我说那句话……”她许诺给我,又像是我在许诺给她。

我终于等来了,属于我的那个玫瑰盛开的季节。

封面来自涂样突突突突森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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