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学
1.政治建警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的建警之魂。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根本方针,才能确保公安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政治建警,就要在全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政治建警,就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努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命令和指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政治建警,就要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特别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改革强警
改革是强警必由之路。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不断推进,影响和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深层次问题正在不断得到解决,符合新时代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正在稳步建立健全。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深化改革,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进步的动力。改革强警,要把改革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一起来。建立现代警务体系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核心在于提升警务效能。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化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加快健全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要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警务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要深化同机构改革配套的相关政策制度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加强机构人员职能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要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新时代,公安改革必将不断向纵深推进,为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3.科技兴警
科技创新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生活福祉。牵住科技创新“牛鼻子”,方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下好智慧公安“先手棋”,才能推动变革、创新发展。科技兴警就要大力研发出更多的民生科技,推出新举措,改革“放管服”,使掌上办、网上办、刷脸办、一卡办、异地办常态化,贴近民生、服务人民、改进服务、提升质量。通过科技平台和大数据研判,找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打击整治并重,完善科技化、立体化防控体系,打防管控并举,依法严打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治安稳定、人民安全。
科技兴警就要向科技要战斗力,运用科技力量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情报研判、维护稳定、侦查破案、治安防控和矛盾化解及群众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科技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科技信息化催生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件事情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运用科技力量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改革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深化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用网上执法监管平台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改革执法绩效考核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科技兴警就要用科技加强队伍建设。要运用科技手段来绷紧“严”弦,保持“严”调,严明警纪、纯洁队伍,聚焦实战、强化训练,注重教化、秉公执法。查摆问题,运用科技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我革命,打一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使公安队伍在淬炼中刚强有力、队伍形象根本变化。运用科技手段治腐纠风,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营造“赛场选马”、以业绩论英雄的管理平台,激发制度的杠杆作用,见贤思齐,人人思进。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职责,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以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与政治安全为第一追求。我们要借助科技力量来加速公安事业的集成创新和势如破竹的改革攻坚态势,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战斗力生成,进一步提升公安事业的发展质态,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
4.从严治警
习近平强调,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要坚持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注重加强队伍管理,确保纪律作风建设组织有力。要坚持领导带头深化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将纪律作风建设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相结合,促进纪律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从严治警落到实处。要坚持带头严防贪腐,带头严格执法,带头严守法纪,为从严治警打下坚实组织根基。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纪律作风建设机制健全。要扎牢制度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强化政治纪律,深化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强化组织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性修养,开展党性体检,确保组织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要强化群众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同群众保持鱼水关系,深化群众工作,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密纪律等,实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挺纪在前,令行禁止,为工作开展提供纪律保障。要注重加强文化育警,确保纪律作风建设氛围浓厚。注重加强经常推动,确保纪律作风建设融入日常。
5.市域社会治理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伴随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浪潮,阶层利益结构不断调整、人口流动性加剧、新型社会矛盾风险传导性增强,市域正在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产生地和聚集地。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出不仅恰逢其时,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我国行政架构中,市级处在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是一种可以弥合宏观国家治理结构与微观基层治理行为的联结式枢纽,能够构筑起国家和基层之间的桥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着眼于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以城带乡、以点带面的特殊定位,指导推动以设区的市作为完整治理单元,发挥市域在制度建设、方法运用、资源统筹、技术支撑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着力将重大矛盾风险控制在市域、化解在市域,确保矛盾风险不外溢、不扩散,最终推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总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领域和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还是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治理理念先行,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心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拉动“新引擎”。治理手段多元,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工具箱”。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整体性思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群众基础和制度基础。
6.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就是要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上,把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嵌入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制度框架之中,把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改革党的领导与执政方式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全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能力和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显示出更为强大的制度优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整离不开民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把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次,只有坚持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才能真正实现科学执政。科学执政的前提是遵循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科学分析和界定党的政治和社会功能。一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另一方面,要把党的全面领导与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民主和法治的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可分割,这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逻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中国特色与时代潮流的统一,也反映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统一。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7.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
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一是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统筹社会各种资源。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网建设。二是提高社会治安法治化水平,发挥法治对社会治安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安,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提高社会治安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治安各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着力培养造就新时代政法队伍,弥补知识弱项和短板,克服能力不足,去除经验盲区。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社情民意把握,提高对各类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把风险化解于无形。四是提高社会治安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提升社会治安的效率。打造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平台,扩大“互联网+”手段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和民生服务领域中的应用,打破现有条块分割的数据鸿沟,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综合平台,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会治安工作机制。
8.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是一对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传统安全是指与战争、军事、强力政治密切相关的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指冷战后期,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出现的新型安全领域。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国家安全所主要包含的16个领域中,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属于传统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新型安全领域。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关注一些非传统的安全问题。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世纪之交确立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从而在安全保障问题上强调了非传统措施和手段的重要性。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作出的“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判断,特别是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抓紧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来自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显示出党和政府在重视传统安全问题的同时,逐渐把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在从安全威胁角度明确使用“传统”与“非传统”表述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首次把“传统”与“非传统”用在了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上,要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此后,习近平总书记还把“传统”与“非传统”更广泛地运用到了安全威胁因素、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事实上已经形成“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系统思想。
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首先要深化关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认识,深刻体察当今时代传统安全要素与非传统安全要素相互交织、相互融合、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客观现实。一方面,传统安全例如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已经包含和融合了许多非传统安全要素;另一方面,许多非传统安全要素又直接与传统安全密切相关。同时,还有更多的国家安全要素,如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资源安全等,其本身就兼有传统与非传统两个方面,是传统与非传统的融合。无论是国家安全理论研究,还是国家安全实际工作,都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上的传统与非传统相互渗透与融合的复杂情况。
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还要认识到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在当前更明显地呈现出传统与非传统相互交织与渗透的特征。对此,党和政府在21世纪初就有明确认识,反复强调要注意“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从传统威胁来看,当前我国外部军事威胁依然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外部政治颠覆虽难撼动我国的国家安全,但内部发生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腐败、脱离群众等问题,依然是威胁国家安全的严重问题。从非传统威胁来看,外来的和内生的恐怖主义、生物威胁、文化破坏等,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一种严重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具体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生物安全威胁。
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还需要在统筹传统安全手段与非传统安全手段的同时,把各种非战争、非军事、非对抗的非传统手段和措施置于首选地位,把传统的对抗、军事、战争等作为万不得已时的“保底手段”。无论是世纪之交我国提出的新安全观,还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都特别强调非传统安全手段的运用。新安全观强调的是国与国之间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强调各国要“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当然,为了巩固国家安全防线,我们也需要强化军事、情报、反间谍、保卫等传统安全手段。
9.依法决策
提高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的各级行政机构只有形成科学有序的依法决策机制,才能实现民主决策,才能保证人民权益和实现公平正义。各级政府职能是否能够全面履行,决定于其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要充分认识到依法决策的重要性,把政府决策与做好群众工作相结合。依法决策意味着整个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要善于接纳人民群众的合理意见,要敞开胸怀倾听民意,汇聚民智,让人民群众参与决策。
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
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其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来自于法治思维。只有让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的各项工作才能有序展开,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得到全面落实。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各项重大决策事关发展大局,领导干部要把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以免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无可挽回的后果。依法决策,不能说起来漂亮、重要,干起来敷衍、搪塞,更不能为违规决策贴上合法标签。这就必须要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要在确定议题、研拟方案、协商协调、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审议决定、贯彻执行、调整纠错等各个环节做严做实各项工作,以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底线意识、法治思维,要带头遵法守法,在法律和职权的约束框架内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把依法决策机制的法定程序落到实处。
依法决策机制是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及相关决策主体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约束,是贯彻落实“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上来”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保障。就目前的探索来看,法定决策程序大体包括公提决策议题、公定决策目标、公出决策思路、公拟备选方案、专家智库论证、可行性评估、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协商协调、综合平衡分析、集体讨论决定、公示通过颁行、试点试验总结、效果评估反馈等环节与步骤。这样的程序不仅可以把科学决策因素整合进去,还可以把当事方、利益攸关方、公众、专家等民主决策因素吸纳进去,从而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总之,应通过法治手段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整合在一起,形成一套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沿着科学、民主的轨道规范有序进行。
完善依法决策的执行和纠错机制。
决策的效力只有通过执行才能显现;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是完善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决策的执行落实,作为完善党委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着力构建依法决策的保障落实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监督检查”责任体系。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机制,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防止重大决策失误的出现。党建国家的政治逻辑决定了,我国依法决策的纠错机制形成,要以完善党内决策纠错机制为核心,并建构党内决策纠错机制与国家决策纠错机制相结合的决策纠错机制。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解决好决策纠错主体与决策主体的权力配置结构和运行途径。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要从根本上杜绝党政官员“乱作为”的问题,就必须实现重大决策的法治化。要把依法决策机制落到实处,必须注重相关制度和机制的“落细”“落小”。为此,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切实发挥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能,以确保决策执行过程的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建立群众监督评议机制,让群众参与到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综合监督评议过程中;三是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法治思维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法治思维贯穿法治中国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成,它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整体。法治体系包括价值观念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和执行程序体系,法治思维是贯穿法治体系始终的一条红线。运用法治思维判断是非曲直。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治的遵从,自觉运用法治观念、原则和逻辑来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首先是判断是非曲直、实现定纷止争的思维活动和认知方式。法治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规定来确认法律利益主体、利益内容、利益数量和范围等,以各种法律规范来确定实际生活中的是非曲直、利益权衡。通过利益权衡,法治确认利益个体或集体的利益份额和获得方式,防止由于利益分配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社会冲突和矛盾。
运用法治思维塑造社会秩序。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思维中的成熟形态,体现为一种理性化的制度构造,具有维护整个社会系统稳定和均衡的独特功能。在现代社会,法治思维是塑造社会秩序、缓和社会冲突的重要思维方式。“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只有使全体公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又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真正培育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运用法治思维推进良法善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将“依法”和“办事”对立起来,将法律和权力对立起来,归根结底是缺乏宪法精神、缺少法律规范意识,没有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所致。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只要全体党员干部在观念上具备法治思维、在行动上贯彻法治思维,在思想行动上坚持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一定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