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集Q不能作为两个非平凡群直积”的代数形式证明
默认读者已经知道群、群直积、群同态、阿贝尔群、平凡群、环的定义。
默认以下命题已证明(俗称易得):命题1、推论2、命题3(1)。
命题1 设
为群同态,则
。
推论2 对任意两个群
,一定存在群同态
,其中
。
命题3 对任意两个群
、它们的直积构成的群
,以及任意阿贝尔群
,设群同态
。
(1)存在群同态
,其中
;
(2)当
为环时,则
不可能都是非平凡群。
显然,若证明命题3(2),再由为环(有理数环)可知,原命题得证。
现证明命题3(2)。
证明:
因为环,即必定为阿贝尔群,由命题3(1)可知,则有
。
设,则
,有:
则它们的乘积:
又因为乘积,即同样
,使得:
。
故存在群同态,等价于:
若群都是非平凡群,则必然
。
不妨设,则:
,
矛盾。
故不可能都是非平凡群。
证毕。

近来工作之余,也读了读Paolo Aluffi的《Algebra:Chapter 0》,标题这个命题即为该书第2章第3节的练习题3.5(Prove that Q is not the direct product of two nontrivial groups.)中要求证明的。命题1、推论2、命题3(1)也原书中第2章正文中分别有提到的命题或内容相对应,即它们都是解题时可以用到的工具。至于群、群直积、群同态、阿贝尔群、平凡群、环的定义,除了环的定义还没有在第2章第3节还没有涉及外,其他都有涉及。
其中:命题1对应原书第2章第3节的Proposition 3.2;推论2固然是命题1的推论,同时也是在原书自第1章开始的范畴论基础上必然存在的推论;命题3(1)可以认为第2章第3节的练习题3.3的解答,同时在原书第2章第4节4.4. Homomorphisms of abelian groups中也有证明的记录,在表述上算是针对这里这个命题的特化版,其证明过程及所使用条件是完全一致的。
最开始,我没读懂这个题目的意思,于是试着找了下相关背景材料,从而也有意无意地接触到网上流传的几个证明。恕我直言,连“剧透”都不算,稍微好一点的算是隔靴搔痒、南辕北辙,差的甚至离题千里、对题目理解都有问题。那些“证明”里面不约而同都存在的各种配凑小技巧,也实在是有点令人难以恭维。最重要的是,还擅自给题目加上“子群”之类的限定,令人哭笑不得。
因此,写这个证明的初衷,就是想让大家看到,这个题目的证明就是这么简单。这个命题证明的关键在于,环引入的乘法,特别是乘法的分配律,严重扭曲了原来群同态的结构。这才是这个命题证明的核心所在,也是为什么我会在标题说这是“代数形式证明”的原因。
记于2022年10月8日晚
寒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