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汇总

一、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 设置审批申请书
- 筹设批准书
- 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学校章程或者章程草案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学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学校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 学校场地使用证明
-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 学校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文件
- 学校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证明文件
-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
-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审批流程
- 受理: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许可证申请,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凭证。
- 公示: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公示。
- 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
- 决定:审批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告知:审批机关作出决定后,将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
- 颁发: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
三、其他事项
- 申请人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 审批机关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
-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 办学许可证应当载明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学校类型、学科门类、办学内容、办学地点、办学规模、经费筹措与管理等内容。
-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办学许可证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办学许可证;作出不予批准办学许可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