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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汇总

2023-04-10 10:12 作者:广州猫头鹰咨询猫叔  | 我要投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下是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汇总:

一、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1. 设置审批申请书
  2. 筹设批准书
  3. 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4.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 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 学校章程或者章程草案
  7.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 学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 学校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10. 学校场地使用证明
  11.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12. 学校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文件
  13. 学校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证明文件
  14.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
  15.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
  16.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审批流程

  1. 受理: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许可证申请,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凭证。
  2. 公示: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公示。
  3. 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
  4. 决定:审批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 告知:审批机关作出决定后,将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
  6. 颁发: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

三、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2. 审批机关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
  3.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4. 办学许可证应当载明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学校类型、学科门类、办学内容、办学地点、办学规模、经费筹措与管理等内容。
  5.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办学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办学许可证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办学许可证;作出不予批准办学许可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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