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阿混
阿混是我在小学里认识的同学,他家离我家不算远,就一条街的路程,当时有很多尚未拆迁的老房子,阿混就住在其中一户。
除了在学校里会见面以外,我们见面次数最多的地方是游戏厅,虽然现在很难再看到了,但那个时候游戏厅应该是最赚钱的店,所以开的也多。
放假的时候我总是会在游戏厅里呆一个下午,有币的时候就打打游戏,没币的时候则是看着别人打游戏,看都能看很久。
偶尔能在游戏厅里看到阿混,至少那时候他还是普通的小孩。
为什么我能这么确定?因为在游戏厅里,你不止要防父母的突然袭击,还要防里面那些混混勒索你的钱,如果你没有钱,那他们就会讹你的币。
阿混并没有讹过我钱或者币,所以我便认定那时候他还没什么变化。
游戏厅里什么都好,只是里面有一股独特的气味,像是将烟味、汗味以及脚臭混合在了一起。一开始闻的时候会有点不舒服,但闻久了说不定还会上头,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游戏厅大多开在一楼,这是底层的气息。
那个时代有许多无法复刻的经典,虽然老说那会儿混乱不堪,但在那乱象丛生的生活中却诞生了无数优秀的文艺作品,也培养了一匹现在还很吃香或受到怀念的明星。
反观现在环境正规了不少,反而大家都忘了以前的理想,只顾着埋头挣钱了。
还是说回那个时代吧……
那时除了金庸、古龙作品改编的武侠电影、电视剧之外,在各大中小学生这里最流行的应该是《古惑仔》了。当然,还要把各种动画片从选项里去掉。
在街上能看到许多混混都在模仿电影里人物的穿搭,杂乱的印花背心,破洞牛仔裤,一双人字拖,还有学校绝对不允许留的怪异长发。
我当时就在奇怪,电影里的人也并没有打扮得这么夸张,过了好多年才明白,那时候正好是“非主流”时代,这是一种昙花一现的文化现象。
阿混也响应了这股文化的号召,如此打扮起来。班级里以混为主的学生不止他一个,他却偏偏喜欢和我们这群老师眼中的好孩子玩在一起。
当时在小学里我们也是高年级学生了,街边的游戏厅越来越少,我也从游戏厅转战到了网吧,早期网吧的环境和游戏厅是一样的,并没有现在这么规范,起码没有这么干净。
在我的印象里,网吧变得干净也不过是近几年的时间,自从它变得干净之后,生意就越来越不好了。
和阿混玩得越久,我们也越熟悉,感情却还是那样,并不能算得上多好,可也不差,我们虽以“兄弟”相称,还与其他几人结拜过,但这种关系也不见得有多么扎实。
阿混在这个时候也不是个坏孩子,他是什么时候变了的呢?我想应该是在他学会抽烟的时候吧,我人生中抽的第一根烟也是从他那儿得到的。
自那时起,阿混的脾气就越来越差,和班上的很多人打架,对老师也爱答不理的,我们可不敢这样,到了最后,他也不太爱和我们几个人一起回家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可能是因为家庭变故,可能是因为周遭环境的影响,也可能是因为他就想这么做。
毕业那天,我们几个人来到金沙江旁起誓,不论以后怎样,都是好兄弟,好朋友,我忘记了阿混有没有来。
好吧,也可能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
我只能责怪那奔流不息的江水,金沙江是我们本地人视为母亲一般的存在,可能是因为她太过于依赖自己的孩子,所以每年都会带走几个人。
我责怪她不仅带走生命,还带走了许多我的记忆。
再次与阿混有所联系,已经是初二了,那时我们几个人也渐行渐远,各自在班上有了其他的朋友,周末也不常见面了。
可是我的烟依旧在抽,班级里会抽烟的人,基本上都是我带的,烟的档次也随之提高,从白塔抽到了紫云,紫云抽到了玉溪,在厕所里、操场中、教室里,我都抽过。
初中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喜欢上别人也是正常的,我就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姑娘。
她并没有很漂亮,只是合眼缘罢了,于是我便托班上同学的关系认识了她,最后发现她和阿混是邻居,那时阿混的房子已经拆了,他们一家人搬到了小区。
就称呼女孩为小红吧,可惜小红的心思并不在我身上,她喜欢阿怪。
这也可以理解,小女孩的心思其实太简单了,她们要么喜欢混的,要么喜欢学习好的,要么喜欢打球的,就是不会注意到平庸的,这与她们大多数人最后的归宿完全不同。
之后我开始打篮球,也有女学生想要认识我了。
虽然“工具人”这个词兴起不过一两年,但那个时候我无疑已经成了工具人。
小红知道我与阿混关系不错之后,就常常打电话约我出来玩,顺便叫我把阿混带上,见面以后是一句话都懒得和我说。
殊不知我与阿混的和谐是假意,为了见到她才是真情。
阿混倒是有些感动,他大概也没想到我会再次叫他出来玩吧,似乎在他的视角里,是我们几个人先远离的他,这可真是有够奇怪的。
这个时期的阿混已经将“非主流”一词展示得活灵活现,戴着耳钉,发型古怪,挡住了一只眼睛,条纹背心配上牛仔裤,再穿着一双人字拖。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我以为我陪在小红身边,她总有一天会注意到我,可没想到坏消息来得那么突然。
那天我看到阿混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学校,他那头长发变成了板寸,正奇怪时,有人告诉我他的班主任把他头发剪了。
过了一天以后,传来了阿混退学的消息,我并不惊讶,毕竟那时他已经是老师和学生口中的社会青年了。
阿混在本地待了一些时日,某天他突然约我出来,我本想拒绝,后来他说小红也会来,我就又屁颠屁颠地出了门。
我们约在一个烧烤摊,阿混吃着吃着突然开口:“我打算离开这里,去外地闯一闯。”
还没等我来得及高兴,他又说道:“小红也跟我一起走。”
再看小红的表情,她正露着幸福的笑容,温柔地看着阿混,最终她得偿所愿了,我却无法恭喜他们。
那一天夜里我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反复地听着同一首歌,只因歌词深入我心,正是: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浅,你眉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
渡口边最后一面洒下了句点,与你若只如初见,何须感伤离别。
他们走了,去了广州。我却是初恋没了,兄弟也没了;真情没了,假意也没了。
我也没有难过太久,偶尔能够看到他们发在社交网络上的照片,很直观地感受到阿混的状态一天不如一天,最后见到他照片的时候,他很像是晚清、民国时期的烟鬼,骨瘦如柴,双目失神。
光阴似箭,转眼就来到了大学,正是这时我收到了小红的消息,她告诉我阿混因为打架被人砍死了。
那几年,他们去到广州也找不到什么糊口的工作,毕竟学历和年纪都不够,只能跟着道上的人混,阿混成了真的古惑仔,小红站了几年街。
她说她恨死阿混了,还说以前就知道我对她的心意,问我现在能不能接济她一下。
我不懂她所谓的“接济”指的是什么,只给她转了几百块钱过去,就拉黑了联系方式。
直到今天我也没将这件事告诉另外几个朋友,我与他们一年都发不了一次消息,估计他们也不太在乎了。
只是有时在这个真假难辨的社会中,我偶尔会想起那个“非主流”少年,不管他对别人如何,起码没有亏待过我。
真真假假只有体会过才知道,所以我断定,阿混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