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出现了进项票空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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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获得进项发票,可能是供应商不愿意提供或不能提供发票,也可能是企业没有主动向对方索要发票,当企业没有足额的进项发票时,就无法实现税前抵扣,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企业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合理减少税负呢?

一、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根据行业的不同,比如贸易行业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3%,也就是说需要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我们就可以考虑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仅仅是注册式招商,将注册地址落在园区内,不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将主体公司的部分业务分包分流,通过园区的新企业去承接业务,正常经营且申报纳税,园区对企业会有一定比例的扶持奖励,企业纳税越多,园区奖励的比例越高,政策长期稳定,企业当月纳税,返还奖励次月到账。
增值税:地方留存50%,予以企业70%—90%奖励;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予以企业70%—90%奖励;

二、企业面临增值税普通发票有空缺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在园区成立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核定的个税范围在0.6%—1.2%,综合税负在2.5%左右,年可开票500万。企业只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以及三流合一(发票流、合同流、资金流)。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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