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朝 历 史

《徐鲍两姓族谱》:"自大明洪武即位,常遇春将军率花马军平山东道,平而复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过州县无论盗贼良贱,概行诛戮,虽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广人稀。"
《蓬莱县志》“元末明初,山东为元明争夺要地,明将常遇春血洗山东,山东半岛人口被S戮殆尽,残存土著极微。”
《厚雅田王氏谱》:“湖以南,丁洪武杀运,扫境空虚矣!我肇祖随蚁赴之众,数标杆为记。划一亩之丘,挫棘楚,芟蒿蓼,禳除厉魔,挺貔豹,奠定其家室,以繁育其子孙”。
《常宁县志》:“明时卫在衡州,而所在常宁,其兵悉屯田于常宁者,盖湖南大遭屠戮后,调江西户口安插,时各处安插已遍,唯常宁、贵阳于廿八年遭奉虎满之乱,又屠将半,故有隙地以为屯,且为捍御瑶人之所,此衡郡诸邑皆无而常宁独有之者也”。
《攸县罗氏族谱》:“元季末,陈友谅据湖南,与朱元璋争雄事败,元璋纵兵屠戮,湘江两岸,人烟几绝,史称朱洪武血洗湖南。其后,当地郡守招四方之民分耕其地。”
《依湖邓氏族谱》:“吾祖世籍豫章(即江西),丁封易代,迁来血洗,系千钧一发,绵一脉于千秋!”
《叶氏谱》中记载:“洪武屠湘,未先白马之盟,却有红羊之劫,血流漂杵,鬼昼哭,十室一室居人,九室堆骨”。
《吕氏宗谱》:“洪武血洗,惠公由安仁奉调镇常”。
《周德伟散文存稿·先君事略》:“通叟公标得石砚乡田地数十顷,构屋居之,率子躬耕,并教学县,亦遭屠杀,至今乡人言朱元璋血洗湖南,犹震慑。”。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癸末,吴王亲笔:差内使朱明前往军中,说与大将军左相国徐达,副将军平掌常遇春知会,十一月初四日捷音至京城,知军中获寇军及首目人等陆万余众,然而俘获甚众,难为囚禁,今差人去,教你每军中将张军精锐勇猛的留一二万,若系不堪任用之徒,就军中暗地去除了当,不必解来。龙凤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
《吴中故语》“信国公以城久不破怒,若城下之后,一岁小儿亦当斫为三段。时信国引兵从葑门入,遇城中士女必处以军法。武宁闻之,急使人捧令牌迎信国军,曰:‘杀降者斩。’信国军乃止。”
杨基《白头母吟》“妇哭征夫母哭儿,悲风吹折庭前树。家有屋,屯军伍,家家有儿遭杀虏。越女能嘲楚女词,吴人半作淮人语。东营放火夜斫门,白日横尸向官路………如今芳草野乌啼,鬼火磷磷日未西”。
《南村辍耕录》杭人遭难条:“突至城下,城门闭三月余,各路粮运不通。一城之人,饿S者十六七。军既退,吴淞米航辐辏,借以活,而又大半病疫死”。
《纪事录》“戊申年”:二月,攻东昌,坚拒数日。大军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纵军掳掠,焚其房舍而去。
《纪事录》:怀来县有大、小二寨,攻之,土人力战,不克。大军梯登屠之。
刘崧《陶氏三节妇诗》:往年兵入台州府,劫掠州人尽荼苦。陶家一妇偕二女,捐命俱能保真素。
《纪事录》:于五月,达令羽林卫指挥使张焕哨庆阳,元守将张师道埋兵击之,遂退。是月,整兵再攻之,城在山上,坚拒不克。城中水穀俱绝,互相杀食。饲马以松柏屑,人用黄泥细者以人油炸而食之。至八月十五日,达令各卫将士上下穿地道以攻之,城中不觉,师道方力战间,城中地透军出,遂克之。羁其守将,屠其男子,纵掠妇女,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
《明太祖实录》:出循江而下,绝其归路,城中出兵夹击,大破之,斩首万余级,生擒三千余人,常遇春欲尽杀之。谓达曰,此皆勍敌也,不杀,将为后患,若以上闻,上必不杀。达不从,遂以闻。上谕使者曰,亟还谕诸将,今战争方始,不可纵杀以绝人望,三千精锐宜释之,使为后用。及使者返,遇春已杀之,止存三百人。
《明本纪》:常遇春不欲以闻,曰:“此皆勍敌也,既俘不杀,将贻后患。若以闻,上必不尽诛。”达不听,遂以闻。上谓使者曰:“急回军中喻诸将,彼先开隙,今初与战,三千精锐,未可尽废,宜释之,使为后用。”遇春初闻遣使赴京,密令军中以三千人皆杀之,黎明,止存三百人。
《明太祖实录》: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
《纪事录》:自洮河至积石关,三百余里,骸骨遍野,人烟一空。
《纪事录》左丞相胡惟庸、擅权坏法,连及内外文武官员数万人,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刑法志》: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朗下皆S,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明宪宗实录》:破其巢穴,焚其庐舍,生擒贼首刘通等二千五百七十余人,斩首二千五百六十余级。
《明史纪事本末.荆襄之役》:时流民有自洪武以来,家业延子孙,未尝为恶者。 兵入,尽草剃之,死者枕藉山谷。其戍湖、贵者,又多道死,弃屍江浒。议者谓忠此役,实多滥S。
《明太宗实录》:丁丑执奸臣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至阙下上数其罪咸伏辜遂戮于市。
《皇明纪事录》:“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陈宁,擅权坏法,俱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录其家资,以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连及内外文武官员数万人,凡十五年间党名始悉。减中书省,升六部,广都府,以十二行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分为十二道,以詹徽为都御史,所奏无不允者。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明史》:会善长家奴卢仲谦首善长与惟庸往来状,而陆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胜宗、费聚、赵庸三侯与惟庸共谋不轨。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
《明武宗实录》 :提督都御史彭泽、巡抚河南都御史邓璋、奏流贼二万余骑、驻西平县副总兵时源冯祯、参将神周金、辅击败之、贼走、其半奔入城、我军塞其门、贼惧升屋、迨夜纵火焚之、凡斩首千余级、焚死者倍之。
《明太宗实录》:其右副将军都督甯忠,左军都督顾成,都指挥刘遂俱被擒,斩首三万余级,积尸塞城壕,溺死滹沱河者无算。
《明太宗实录》:是夜,营白沟河北,令军士秣马蓐食,俟旦毕度,时敌有胡骑三百来降,上令宿卫我胡骑指挥省吉悉令解甲释兵而休,既而尽杀之,黎明上问胡骑降者安在,省吉曰:“臣虑其变诈,仓卒不及请命,已杀之矣。
《明太宗实录》:会旋风折其大将旗帜,众大乱,我军乘风纵火,燔其营,烟焰涨天。郭英等溃而西,李景隆等溃而南,委弃辎重、器械、孳畜不可胜计,所赐斧钺皆得之,斩首数万级,溺死十余万,追至雄县月漾桥,杀溺蹂龘躏死者复数万,横尸百余里。
《南宫县志*兵事篇》:“燕王愤甚,燕京以南,所过为墟,屠戮无遗”,“青燐白骨,怵惊心目”,“长淮以北鞠为草莽”,“于是每攻一地,便屠其城,赤其地,残无人道地屠杀百姓”
《国朝献征录》:上得之即遣之不留王从攻沧州先破其东门入城斩首六万余级
孟村赵河《张氏族谱》:大明燕王,扫灭北直,志不遗类。渤海人民,为之一空。
《盐山新志》:“遂拔其城,生擒凯等,余众悉降,燕将谭渊尽坑杀之。沧城由是破废,后乃移治长芦”
《盐山县志》:“建文四年六月,燕王即位,令军北返报复乡民,县境尸横遍野,瓦砾一片”,“其时盐山境内白骨遍地,触目惊心,乡人谓之为‘燕王扫北’”
《沧州地名志》:“靖难之师,因其不名正言顺,燕王朱棣又在沧州(今沧县旧州)坑杀降卒数千人”,朱棣取胜后又进行报复。使沧州“白天尸骨遍野,黑夜青磷闪闪,其惨状不忍目睹”!
《明史》:“会旋风起,折景隆旗,王乘风纵火奋击,斩首数万溺死者十余万人”,“ 师至真定,前锋抵雄县。壬子,王夜渡白沟河,围雄,拔其城,屠之”,“冬十月戊午,袭执徐凯,破其城,夜坑降卒三千人。遂渡河过德州。
《易县地名志》载:沈村始建于明朝,燕王扫北时,幸存几户仍集居于此,故名剩村,沿至清朝演变为沈村
《南皮县志》:明初,范、耿二姓应诏迁居此地占产立村。燕王率兵屠杀时,藏与庙中,时值大雾,未被发现,免遭杀戮,故建村取名为藏家雾,俗称唐家务。
民国版《沧县志》:畿南之地多起义军抗燕军者,燕军恨之,遂赤其地,至今犹呼‘燕王扫北’。
山东省《李氏族谱》:盖燕王靖难起兵,在建文时构兵,南兵大军追袭,则南兵自南而北,北兵胜南兵犯阙,则自北而南,想杀时,或杀,或剐,或逃,东西六七百里,南北近千里,几为丘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