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管托支吊架最全图集汇总及设计指南
设计
5.1 通则
5.1.1 管道支吊架是由一个或几个零部件构成的组件。这些零部件通常是成批生产的,可称为标准产品。
图1所示为典型的支吊架标准产品。支吊架部件通常分为管道连接部件(简称“管部”)功能件间连接部件(简称“连接件”)和承载结构生根部件(简称“根部”四类)
a)管部是与管道或其绝热层直接相连的部件,如图 1中的型式1~51 所示,其典型结构的型式尺寸和荷载系列应符合 GB/T 17116.2的规定。
b)功能件是实现各种类型支吊架功能的部(组)件,如图1中的型式 62 撑杆型式52和53简易弹簧组件、型式 54~56 变力弹簧组件型式57~61 恒力弹组件,型式 63 弹簧减振器和型式64 阻尼装置所示。
c)连接件是用以连接管部与功能件、管部与根部、功能件与根部以及自身相互连接的部件。这类连接件通常为刚性件,如图1中的型式 65~82 所示,其典型结构的型式尺寸应符合GB/T 17116.3的规定。
d)根部是与承载结构直接相连的部件,如图1中的型式83~116 所以及各种型式的辅助钢结构等,其典型结构的型式尺寸应符合 GB/T 17116.3的规定。
5.1.2 支标准部(其是能)的参数(如载度等及其系列必大限度地采用GB321 规定的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5.1.3 支吊架标准部件有换性或系列化要求的主要尺寸如安装连接尺寸有公差要求的配合尺寸,决定产品系列的公称尺寸等)必须最大限度地采用GB 2822 规定的标准尺寸和标准尺寸系列。其他结构尺寸也应尽量采用 GB 2822 规定的尺寸。
对于由主要尺寸导出的因变量尺寸和工艺上工序间的尺寸,不受 GB 2822 的限制。
对已有专用标准规定的尺寸,可按专用标准选用。
5.14支吊架零部件圆锥的度与角应符合 GB 157的规定
5.1.5支吊架零部件棱体的角度与斜度应符合 GB 4096 的规定。
5.1.6支吊架零部件在常温范围内最小设计荷载等级应不小于表 2的规定
5.1.7管道支吊架应根据管道系统的总体设计构想和规范书中的特殊要求设置。支吊系统应保证管道自由地位移或控制管道按预期的要求位移,包括设备接口的端点位移。
5.1.8 确定支吊架间距时,应考虑管道荷载的合理分布并满足疏、放水的要求。
5.1.9 在每一个支吊点的支吊架结构型式选择前,应仔细研究管道布置周围的建筑结构以及邻近的管道和设备。支吊架必须支承在可靠的构筑物上,且不应影响设备检修以及其他管道的安装和扩建。
5.1.10支吊架零部件应依管道系统分级按表 3 选择。
5.1.11 支吊架结构和连接(包括螺纹连接和焊接)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尽量简单。除非选用经验证的标准支吊架零部件,支吊架结构和连接应进行强度和/或刚度计算。
5.1.12当需要在建筑结构上添加钢结构部件时这种辅助钢结构应按 GB]7 或GB]18 规定的荷载计算,但不允许按 53.11的规定提高水压试验工况的许用应力值。
5.1.13支架应安装取调整管道的直高度对称直DN65 或更大管道的架须具有在承载条件下直接调节垂直高度的能力。
5.1.14支吊架部件不应用于设计以外的用途,也不应作为吊物或安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