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而普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海关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进出口有什么要求?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包装检验,产地海关检验合格后分别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采取“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申报检验。
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模式,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产地海关申报,产地海关“产地检验”合格后形成电子底账,出境口岸海关签发电子底账。如果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货物的,还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注意:《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有148个条目不受危险货物运输限制,但仍属于法定检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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