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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门推荐:“我”与《诈欺猎人》——纪念《诈欺猎人》完结,漫画之外

2018-11-26 22:58 作者:泠yuki  | 我要投稿

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论述的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在这部作品上,是教科书般的体现:因为诈骗层出不穷的存在,催生了《诈欺猎人》这部作品。


五:作品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论述的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在这部作品上,是教科书般的体现:因为诈骗层出不穷的存在,催生了《诈欺猎人》这部作品。而《诈欺猎人》这样的、具有强烈社会意识的作品,普及了反诈骗知识,一定程度上减少诈骗案,又是意识反作用于社会的表现,也是文化能动的反作用于政治经济的体现。

但是,国人其实很少意识到,“漫画”也是一种文化。跟风把动漫斥之为“亚文化”进而不屑一顾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悲哀的是,其中甚至有很多是动漫爱好者。这种提法的害处主要在于,否定了动漫(和其他被称为亚文化的)具有的内涵和积极的社会作用,而单纯把动漫(和其他被称为亚文化的)视为消遣、娱乐,甚至不分原由打成怪癖、不良嗜好。并且,在发生负面事件的时候,无限放大凶手这方面的倾向,哪怕和案件本身毫无关系。2015年,部分媒体在报道台湾地铁杀人案的凶手、造成四人死亡的郑捷时,就有意无意地强调“郑捷是游戏宅男”“死刑前还想看《海贼王》”,尽管没有任何资料显示郑捷在漫画和游戏上的爱好和事件本身有关。

下面,我将论《诈欺猎人》这部作品对现实的意义。

5.1法律思考

《诈欺猎人》和《怪医黑杰克》在某些方面其实很相似:在法律意义上,主角做的,其实是非法的事情。法律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准则,而是废纸。他们不相信法律,不信任法律。黑崎尤甚,他甚至会去利用法律、玩弄法律。

怪医黑杰克

曾有律师朋友说过:如果人类真的只能在道德与法律当中选择一个,那么,能留下来的一定是法律。其实我很同意这句话,但是现在我也有了质疑:法律真的那么万能吗?其实,我们相信法律、敬畏法律,是因为我们坚信法律能保护自己。就算不幸受害,我们也能依靠法律这座靠山,求得公义。但是,倘若有一天,我们发现,法律不能保护我们呢?法律还真的那么神圣不可侵犯吗?那么,法律真会有如此疏漏不?有啊!于欢案还没过去,聂树斌也才刚刚瞑目啊!

在这方面上,夏原武其实是偏激的。长年深入黑灰色地带调查,被法律背叛的人。他看得太多,尤其是诈欺案。作品中、现实里,都揭露了一个残酷的真相:就算骗子被抓住了,被害人也很难挽回损失。作品里提到,日本组织犯罪处罚法新通过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该项法律修正,使得没收不法所得、并且返还给受害人成为了可能。但在黑崎看来,该项法律简直漏洞百出——不说别的,对于懂得操作的人来说,要把不法行为得到的黑钱漂白,根本易如反掌!法律一直是扮演追逐的角色,却永远赶不上犯罪的脚步。

 不过,夏原武并不是完全对法律失望。在《诈欺猎人》的最后,留下了一段令人深思的话:在我遇到的无数诈骗受害者中,多的是要求我“拿回被骗的钱,让那个骗子被警察抓到”,要求我“不惜用非法手段也要报复那个诈骗犯”的人,——却是一个也没有。受害者都由衷希望,诈骗犯能受到社会公认的“正当惩罚”。他们渴望的公义,是用正当的方式证明诈骗犯是加害人,而自己是受害人。

 法律要如何实现公义?这就是我们要努力去做到的了。倘若有一天,法律真的能实现公义,对于法律的所有质疑,都将不攻自破。

5.2:事件的当事人永远活在事件里。

《诈欺猎人》曾经改编为日剧,但总体上乏善可陈,亏得有原作打底,而保证了下限。但有一句台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件的当事人永远活在事件里。原作里并没有直接点出这句话,但一直在体现这句话。

不过,看剧的当时,我并没有了解这句话。一直到林森浩案结束的时候,我才逐渐理解:彼时,林森浩死刑已经执行,尸体恐怕业已成灰。看客们的争论也渐渐趋于平静——或者说,趋到了别的事件上了。这个事件,好像已经过去了?但是,事件的当事人呢?黄洋、林森浩两位,已经死在了这个事件中,再也走不出去。而他们的家人呢,作为事件的当事人,却也还是失去了什么——而且失去了的,再也回不来了。若是事件本身还有什么后续,看客们可能不关心,却一定和当事人们息息相关。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不禁想为这句话再添半句:事件的当事人永远活在事件里,看客们永远活在事件外。

5.3:生活里的防范

改革开放是历史的转折点。改革构建了适应开放世界的内部结构,对外开放则是新中国走向世界的正式一步。改革开放是伟大的进程,通过对外交流,中国与外国都得到了广泛的交流,政治、经济、文化、都因此获得了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可能只有好的、正面的、积极意义的交流;台面下,异色的、负面的也在交融,其中,就有诈欺手法。近几年来,我发现很多流行于外国的诈欺手法见诸报纸,甚至有一些还在国内进化出了变种。下面取几个例子详细说明。

 5.3.1:是我是我诈欺、双重诈欺。

“是我是我诈欺”得名于这种方式最初是由最简单的打电话给受害者,进行诸如“是我啦,我开车撞到人了,借我多少多少钱,我现在走不开叫朋友去哪里哪里拿”等模式的对话,以此来骗取金钱。这种诈骗方式在21世纪年初期就已经席卷全日本;2004年,此类诈欺案的涉案金额超过150亿日元,此类手法的受害者不但没有因新闻曝光而逐年减少,反而发展出了诸如“剧场型”、“恐吓型”等诸多变种,而使受害者于金额逐年增加。为此,《诈欺猎人》在2005年2月推出了紧急企划,以增刊号的形式发表了《是我是我诈欺完全解析》(中文单行本收录于第六卷最后),详细剖析了“是我是我诈欺”的背景、模式并针对该种手法给出了防范建议。

夏原武指出,以诈欺手段来说,是我是我诈欺是最不入流的方法。因为该种方法实际上是由地下钱庄业者想出来的,一开始是以虚构债权或者网络交友见面后才发现是收费服务(类似强买强卖)等借口,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进行胁迫。比起诈欺来说,更偏向于恐吓勒索。因此,在诈骗手段中,技术含量实在太低,因此被认为是不入流的。实际上,国内这种手法的主要受害者也是以老太太、学生等心防较为薄弱的人群,在许多新闻评论中,视此为“智商筛选机”。此类手法的横行,是银行金融业以及通讯行业发展的副产品:日渐发达的通讯业使得获取能隐藏身份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变得容易、银行业的发展金钱转账也变得简单许多。

解析的最后,夏原武说这种案件实在不入流,没有多少深入挖掘的价值,暂不打算让黑崎吞吃此类白鹭。但是后来,随着“是我是我诈欺”的发展日趋繁复,夏原武在“双重诈欺”(指对已经受骗的受害者再一次进行诈骗)、“剧场型诈欺”(是我是我诈欺进化版,不再是单一人假冒被害者亲友,改由多个人假冒诸如律师与医生、证券或者商品的卖家与买家,一对多地进行诈骗,提高得手几率)等章节里,都引入了“是我是我诈欺”或者其变种。


5.3.2:M资金诈欺

M资金诈欺的特征是紧跟时代潮流,让被害者认为“真的有这么一笔见不得光的巨大财富也不奇怪”,作品中,骗子选择了以“ODA还流资金”为幌子。ODA就是政府开发援助金,一般指发达国家支援发展中国家建设发展的优惠贷款或者赠款。作为发达国家,日本每年自然会有ODA的预算编列,那么,编列的钱,是否都用于当地的建设呢?会不会有要员、贵胄等拿了回扣性质的“还流资金”呢?政治上的脏钱还少了吗?ODA有回扣有什么奇怪的?骗子利用的,正是这种心理。

 在我看来,M资金诈欺和经典尼日利亚王子骗局颇有相似之处。都是假冒手握巨额财富的王公贵族,许以高额回报要求被害者给予手续费等方式。不同的是,尼日利亚王子以电子邮件为手段,目标是普罗大众;而M资金诈欺,则敢于与被害者进行会面,目标则精确狙击具一定规模的公司企业。实际上,此类手法中,最讲求的正是门面。“贵族人物拥有的”豪宅(实际上是租的),豪车(同)是最基本的东西;有些时候,骗子具有的身份,居然是真的!例如,作品中,设局的七名白鹭当中,有的是大公司的要职人员(实际上已经离职)、有的是国际友好团体负责人(实际上是个空壳团体)、有的是政治家秘书(实际上也早就离职了),甚至,还有一位真正的外国大使馆职员(小国大使馆的职员可以比较轻易地用钱收买,在大使不在的时候才请受害人到大使馆会面)。并且,在会面当时,扮演贵族身份的首脑还会说一些大而无当的套话,在气势上彻底打破受害者心防。总之——能多高大上就多高大上,只要能让被害人相信这是真的。

国内也出现过类似案子,但是准备工作则简陋得多,打的幌子更没有这么“潮”。因此,锁定的目标人群标准自然也只能降低。2013年,7名骗子成立了投资公司,女首脑王英兰假冒清朝公主,自称拥有被冻结上千亿的清朝皇室财富。用假冒的公主服饰、假金条、假美钞等道具骗取了6位60岁以上老人572万元,借口当然是“用于解冻的手续费”。

5.3.3:高利贷诈欺

高利贷诈欺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是我自己总结的,其实作品里并没有这个词。但作品里有一类手法,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在被害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让被害人陷入高利贷的陷阱,因此我称之为高利贷诈欺。作品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两个手法。

a:租赁诈欺:此类手法的受害者本身就已经是债台高筑的多重债务人,已经没有办法正规地从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借到钱。此时,骗子会向受害者建议一个偏门的手法:从钟表店内借一支高价名表,拿到当铺里去典当,从而获取借款。为了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子还会大方地垫付了押金(保证金)及名表首期租金。从当铺拿到钱后,骗子自然会取回垫付的钱。而被害人还能剩下不少钱来周转,完全没发觉自己已经落入了陷阱。

假设名表定价240万(日元,下同),一年租金至少是定价的二成,就是48万,每月4万;当铺的利息假设是每月1万;那么相当于那笔借款,每月光利息就5万,一年就是60万。而一支名表,被害人最多敢向当铺借50万。所以,为了了结这笔新债务,前前后后连本带利要付出110万元,年利率超过120%。是彻头彻尾的高利贷陷阱。而且,被害人不知道,典当的名表实际上是不值钱的高仿货,钟表店、当铺都是骗子的同伙!接下来,他们会以“定期检查”等借口,要求被害人把手表拿回钟表店。把租借的东西擅自典当构成侵权罪,被害人不得不再凑一笔钱来赎回手表,又落入了四处借钱的恶性循环。接下来,还有以失窃为借口的骗保戏码,和高利贷无直接关系,就不详细说明了。

 

b:信用卡变现诈欺:在日本,信用卡变现曾经是很简单的事。卡主购买变现率高的商品,如购物卡、新干线的回数券等,再把商品八折卖给票券商,变现率约8成。但2010年6月,贷款业法修订后,年收入不高的人借钱变得困难,而且借款额度还不能高于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并且,信用卡公司原则上再不许刷卡购买票券。在这个背景下,信用卡变现业者推出了新的变现服务。简单来说,就是急需用钱的人,用信用卡向信用卡变现业者购买“商品”(实际上商品是一文不值的东西,常用的就是玩具戒指)。付费后,扣除了手续费的现金会转进持卡人的户头。这种方法的高明之处在于,无论如何,业者一定能拿到钱,毕竟持卡人无法还钱麻烦的是信用卡公司。但是,若急需用钱的是家庭主妇或者自由业一类并没有年收入的人呢?新法令通过后,他们无法再办新卡,该怎么办呢?

这种手法的骗子正是恶质的信用卡变现业者。他们会向没有办卡资格被害人提供特殊的“服务”。让被害人成为他掌控的幽灵公司(纸面公司)的员工,给被害人开具薪资证明,让被害人能再次申请新的信用卡,接下来就是重复前文所述的变现手法。但是,用这个方法的话,手续费极为高昂。假设被害人假消费30万,拿到手的只有12万。但是,被害人往往还在为自己能顺利拿到钱而庆幸,甚至感谢骗子的帮助。

实际上,这种手法是预扣利息的做法。通常借钱时利息是在事后加算一并归还,但是这种方法却是要先预扣。信用卡还款期限最长60天,换言之,被害人两个月就被拿走了相当于本金的60%的利息,月利率达30%,换算成年利率就是360%,完全是地下钱庄的利率。并且,被害者的行为并不是简单地钻漏洞。和信用卡公司签约的不是变现业者,而是被害人。被害人用伪造的薪资证明来签约,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伪造文书罪。

高利贷诈欺在国内的表现,最典型的就是近几年来,各种借贷平台、校园贷平台、层出不穷,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方式,叫作裸条借贷,简称裸贷。这种方式专门针对女性,尤其是女大学生。借款人被要求********的全裸照作为抵押,来借取几千到上万的钱款,利率可达每周30%,而且往往是复利计算(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贷款人声称,若是借方不按时还款,他们就将发布裸照给借款人父母、亲友、甚至在网上散布。其中,还会以种种的名目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甚至可达借款数额的10%-20%。但是实际上,这种借贷关系从最开始就是不成立的。借贷关系中的抵押物品,在借贷结束后,是要原物归还的。而裸照这种东西,请问怎么原物归还?难道是你在QQ上发给我,还款后我在QQ上发还给你?行吗?所以,不管借款人还不还钱,抵押物都不可能还回来了,换句话说就是,就算按期还钱了,债权人也一样可以把照片放到网上去啊。其实,抵押物本就不是简单的一张裸照,而是贞操、名誉一类根本没办法归还的东西。所以借贷关系一开始上,就不成立。再者,裸条借贷的利率着实惊人。周利率30%,以单利计算,换算成年利率超过1500%,也就是一年后利息就超过本金的15倍;以复利计算,换算成年利率更是达到可怕的84149938.68%,也就是说,哪怕只借1块钱,一年后就要还超过80万元。而所谓的手续费,其实就是预扣部分利息,如果再算上这部分利息的话,利率就会更为惊人。

这种高昂的利息,一般的大学生根本无力负担,欠缴、迟缴才是常态。由于利息远高于法律限制要求,债权人根本不可能以正当手段回收债务。这时候,债权人就会动用“催客”来追债。催客实际上就是讨债公司,在信息发达的现在,催客也有类似于滴滴打车、外卖平台的“接单平台,甚至还可以“就近接单”。催客若成功回收债款,会得到债款二到三成的报酬。尽管债权人出于安全、降低风险的考虑,会“告诫”催客们不要违背法律,甚至会“建议”催客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掌握做事的尺度,不要触线;但在催债的过程中,暴力实际上不可避免。电话轰炸、威胁散布裸照、催债告示等手段如家常便饭。若要上门催债,催客还会以纹身、金项链等暗示自己是“黑社会”来慑服讨债对象;而喇叭、棍棒家伙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总之,对讨债对象的心理和身体上都采用了暴力。

而等到借款人被债务彻底压垮后,债权人还有多种方法收回贷款。比如,其一是威胁借款人的父母,向借款人的父母发送借款人的裸照等作为威胁;其二是威逼利诱借款人去从事卖淫、卖处、包养等**易赚取金钱;其三则是威逼借款人在女生宿舍、女生更衣室、女生厕所一类的隐私场所之类的地方偷拍照,类似于“传销找下家(下一个受害者)”的行为。

其实,校园贷原本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学生更好的度过校园生活、更早的进行创业尝试,其中确乎也有很多是低利率的合法贷款。但是,类似于“裸贷”的恶质高利贷混杂其中,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许多大学生或者因为创业需要资金、或者因为爱慕虚荣贪图享受需要挥霍,加上此类借款平台借款相当容易,而深陷债务泥沼,有些人不堪重负而走向极端。2017年4月,厦门华厦学院大二在校女学生如梦(化名)就因为不堪债务压力而自杀,其债务总金额不详,但仅在一家借款平台上就有257笔借款,总数达570985元,其中尚有56455.33元未还清;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学生郑某因负担沉迷赌博彩票、而在网络平台大量借贷,欠下数十万债务,因而选择跳楼自杀。这样的例子两年来不断见诸报纸。有数据显示,在2016年,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已突破800亿元,而在网络平台获取贷款只需要提供少许个人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号,所在院校、入学年份、学号等。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往往在借钱后才会发现原来利息、手续费如此高昂,而此时,他们已成了待宰羔羊。有的大学生不得不饮鸩止渴,以借钱还贷的方式周转一时,但最终还是不免要被债务压垮。虽然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就已经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提出了通过设立对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机制和应对校园贷的处置机制等手段防范校园贷对学生的危害。但说到底,该通知只能算是一个建议性质的文件,并没有强制力,具体执行上更是模糊不清,对学生来说连增加一道防线都说不上;对于校园贷业者来说,更是毫无约束力——总而言之,和一纸空文无异。


六:冰柱纪

最后,我想谈谈女主角,吉川冰柱。

冰柱作为女主角,着实有些憋屈。戏份上,她还不如桂木、神志明这些配角;因为电视剧的改编刻画失败,很多通过电视剧而关注漫画的读者也非常不喜欢她,让她承受了很多本不该承受的谩骂和批评。

日剧版扮演者:堀北真希

但是,在这部背景和故事都显露出残酷与冰冷的作品里,冰柱的存在让人感到一丝温暖。也许正因为冰柱很清楚,一个立志作检察官的学生和一个诈欺师,是很难有结果的。所以冰柱对黑崎的爱,是非常纯粹的,无所求的。“就算我当上了检察官,或者你被警察抓了,又或者是你,在很远的地方死了,也一样。我只希望你能够记住,在这世上,有个人一直把你放在心上。”这是最温暖的话语。 特立独行的黑鹭冷冻的心,慢慢被融化了。

 在这段感情里,冰柱一直是主动的。而黑崎却是抗拒的。身背血海深仇的黑崎,抗拒着家庭,抗拒拥有家庭。直到有一次,黑崎眼看报仇得报,但最终落空。巨大的挫败感让黑崎失控了。面对着濒临崩溃的黑崎,冰柱什么也没说,仅仅是抱紧黑崎。黑崎终于不再抗拒,像个孩子一样,靠在冰柱身上。冰柱的爱确实就像母亲一样,纯粹,无所求,温暖。

后来的黑崎,终于不再像刺猬一样抗拒,对冰柱的感情也慢慢显露出来,冰柱受伤了黑崎狠狠报复,冰柱有危险了黑崎冒险亲自现身救人。但是,正式回应,却一直到了临近结局的时候。彼时黑崎马上就要逃往外国,前途未卜。“你以前跟我说,假如有朝一日我金盆洗手,遇到一个愿意接纳我所有过往的人,也许我就能建立自己的家庭,去开启一段新的人生。原本我只觉得那种话不过是小屁孩的痴人说梦,因为那根本就不可能,我也没想要那样的未来。可是,假如,假如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这种人也配得到那样的人生,那么,我会想要你跟我一起过。保重咯,冰柱。”

“我知道再会飞的鸟儿,也有疲累的时候。迟早,他也会厌倦,厌倦在黑夜中不停地飞翔,而决定收起翅膀,找棵树,落下来休息。”这是冰柱的期待,还是一样的纯粹,不愧是冰柱,一个闪耀着光芒的女性。

七:结语

其实,《诈欺猎人》在日本,2014年就完结了。中文版迟到了三年,终于在2017年2月中完结了。同年3月,我的《诈欺猎人》完结了。现在,我又迎来了一次完结。

在写作的期间,辱母案、校园贷等新闻,可谓纷纷扬扬。我想把我对这些案件的一些思考,也一起呈现出来。本来是想简单地写篇图文并茂的漫评,但写着写着,越来越像论文,越写越长。索性就比照论文的格式分章分节。虽然我知道,这样看的人,只会更少。在这个娱乐至上的年代里,漫画的内涵价值只会越来越难获得认同。

但是我就是不服。


END


题外话:黑种不真实的群体中,也很少见读过这样的冷门真实系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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