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海底地理实体识别与命名》海洋行业标准征求意见中!1月28日截止
“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小编注意到,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在元旦前夕发布了《深海海底地理实体识别与命名》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1月28日。感兴趣的读者、专家,不妨尽快看看,及时建言献策。
通知显示:根据《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海海底地理实体识别与命名》海洋行业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平台在线填写意见,或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
征求意见稿显示,该文件规定了深海海底区域地理实体的分级原则与类型、类型识别,以及专名命名原则和方法。
该文件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在深海海底区域所发现海底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海底地貌是一个整体系统,海底地理实体类型识别中也包含了对大陆架(岛架)、大陆坡(岛坡)等一般位于我国或他国管辖海域范围内地理实体类型的描述。

图片来源: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Sub-Committee on Undersea Feature Names,以下简称 SCUFN)提交 7 个大洋海底地名提案获得通过。此后,我国每年都向 SCUFN 提交海底地名提案。截至目前,由地名工作组命名的海底地名已达 243 个(含热液区命名),其中 97 个地名获得 SCUFN 审议通过,遍布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这是我国海底命名工作的重大进展。
经过海洋科学家艰辛的探索和长期的经验积累,我国海底命名硕果累累。海底命名工作中,地理实体类型的分类、识别和专名选取都至关重要,多年的实践使地名工作组成员更正了以前对海底地形的一些错误认知,重新审视和再认识某些海底地理实体的真实特征。
目前海底命名工作中存在地理实体类型识别易出错、命名不规范等问题,地名提案在 SCUFN 的审议通过率也因此受到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海洋强国建设和国际交流的需要,亟需制定适用于深海海底区域地理实体识别与命名的标准,推进我国海底命名工作。
标准起草工作组结合多年来海底命名工作实践经验,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前提下,制定本标准,为我国开展深海海底命名工作和命名提案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保障。
—— 来源:该标准的编制说明
整理 | 王芊佳
编辑 | 绿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