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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优两重项目

2022-12-29 09:20 作者:恒标18615184470  | 我要投稿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发〔2020〕67号)、《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鲁政字〔2021〕128号)等文件要求,培育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应用创新典型,促进示范交流,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大数据企业、重点大数据资源(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

什么是三优两重:

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大数据企业、重点大数据资源;

1、申报主体

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①.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②.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③.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

④.大数据企业:由从事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流通、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大数据产业供给侧企业)作为主体申报;

⑤.大数据资源:由数据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2、服务领域:

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

3、服务内容:

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企业及数据资源

4、申报条件中需要达到的效果:

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

大数据应用案例:应建设在山东省内并投入使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

大数据企业:应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

大数据资源:应更新及时、具备一定规模,可共享、开放、流通或有条件利用。

5、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

6、申报材料的要求

①.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描述翔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在线上传扫描件缺少承诺书、证明资料等关键材料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由申报单位自行保留并备查;

②.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③.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三优两重”入围资格。

可自愿入库:全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工程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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