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少年团】丁程鑫巧计除妖记

嗨,大家好,欢迎你们进来看看,我是很爱脑洞想象,喜欢写文。哦,最近看完了《我们的少年时代》和《超少年密码》。敬请期待哦,这是虚构故事,请别当真哦!!!

1.武斗狼妖篇:
民国宝历年间,北京山区里的小山村里,有一个名叫丁程鑫的书生,到外地访友。在刘耀文家里逗留几天后,丁程鑫找他借了十几部书,背着书箱回家。因为山路崎岖,背着书箱走得慢,等到日暮时分,离家还有十几里路。
此时正在深山老林里,林中多猛兽,丁程鑫不敢赶夜路,却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来到一棵大树下,放下书箱,捡来一些枯枝,围着大树燃起一圈篝火,防止被野兽攻击。野兽怕火,是不敢轻易地冲进火圈里的。
忽然,远处传来狼啸,一声接一声,渐行渐近,声音震得树叶瑟瑟发抖,也震得丁程鑫浑身发抖。他把书箱竖着立起来,把长衫脱下罩在书箱上,把帽子放在上面,伪装成一个人的样子,自己则爬上大树。
这棵树树干一人合围,树上多枝丫,很容易就上去了。乌富秋一直爬到树冠处,躲在树叶丛里,观看着动静。
不一会,走过来一只大野狼,这只狼是公的,属于北美大灰狼,它在火圈外徘徊,凶狠的眼神盯着大树,好像闻到生人的气味,它望着书箱不断地咆哮。它不敢穿越火圈,绕着火圈转了一圈又一圈,后来索性趴在地上,眼睛盯着书箱。
丁程鑫藏在树上,一动也不敢动。大约过了两个时辰,火焰渐渐熄灭,那只大公狼越过灰烬,撕咬起衣衫,发现是一个书箱,便绕着大树转起来,不时地发出悲哀的狼啸声。
过了不久,一朵乌云遮住了月亮,月色暗淡了下来。那狼突然直起身子,脱下狼皮,露出一个少年。此男孩年纪已小,黑发苍苍,腰稍微有点弯曲。它警惕地看了看四周,不见动静,忽然张嘴打了一个呵欠,坐在地上,背靠着树干,睡了起来。过了不久,便打起了鼾声。
丁程鑫虽然是一个书生,但是他生长在山区,经常帮着大哥小凯哥干一些农活,身体强健。为了防身,他在靴子里藏着一把小刀。丁程鑫欺负小孩年小也不是事,于是阿程悄悄下了树,一手叉住那少年的喉咙,一手拿着短刀抵在它的胸口。
那个少年惊醒,它抬起头,惊呆的目光看着丁程鑫,就一直镇静的看着丁程鑫,用手指着丁程鑫说道:“你……我有欺负你吗?你可是一介书生,你应该逃不出我的掌控了吧,看来我太大意了。”
丁程鑫恶狠狠的喝问它是何人?那小孩说道:“我原本姓刘,名为耀文,因为做了不少恶事,便被神灵处罚为狼人。”
丁程鑫问道:“刘耀文,你为什么还要守住我不放?难道你要吃我吗?呵呵,我觉得你长的还帅,我先发现你。”
刘耀文歪着头冷笑说:“没错,我正是狼精,你命该如此,你逃不过我的吧。”
丁程鑫忽然垂泪说道:“我家中还有一个亲人那就是我凯哥,他还没结婚,需要我照顾,有没有别的办法饶过我?”
刘耀文摇摇头说:“不行,不可以我要是放过你,必然被那个神处罚,压在山石下,五百年不得翻身。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杀了我,穿上狼皮,成为那位神的使者,完成他的指令。简单一点说吧,要么你死,要么我死。说实话,我已经厌烦了做狼人。”
丁程鑫当然不愿意死,他一刀杀死了刘耀文。刘耀文气绝身亡。丁程鑫见被干掉的刘耀文,长得有点清秀。丁程鑫看到长得帅的男孩,嘴角上扬,露出狰狞的微笑,他脱下裤子,将已尽的刘耀文解开衣服,甩开裤子。就这样丁程鑫完成 弓 虽 女 干 这位可怜的刘耀文。
只留下一大群“牛奶”,留下刘耀文尸身下,小刘冤魂感觉自已被羞辱,它无法承受自已被阿程玷污了。(请别当真哦)
做完那种事后,丁程鑫饥饿难耐,觉得饿了,这里没有野果可吃了,也没有小动物来过。再说,他家离山下还遥远一百米呢。
丁程鑫瞄见刘耀文躺在这里,已经没有了气。是被丁程鑫亲手杀的,丁程鑫饿了,于是带着刘耀文回到自已的家,把刘耀文扔到厨房里,看着刘耀文那白皙的肌肤就笑了,嘴角又上扬,表情狰狞扭曲。
丁程鑫带着扭曲的笑容,出于礼貌。对已尽的刘耀文说:“小刘啊小刘,对不起,我实在太饿了,先吃了你再说,只因你不是人类,你只是小妖罢了。你可以投胎转世为人,别怪我无情,请不要恨我,抱歉。安息吧!”
说完,丁程鑫瞬间拿起长刀把刘耀文的头砍下来,刘耀文始终闭着眼睛,脖子留下鲜血。丁程鑫手段残忍,实在太惨了吧!刘耀文虽然是妖精,并非人类。
丁程鑫把刘耀文的头到三米远的地方掩埋起来了,返回家里,就在丁程鑫忍着腥臭的气味,把刘耀文身体清洗干净了,又把它砍成几块,扔进自家的大锅里。
丁程鑫就把大蒜、辣椒、藤椒茴香等草药放进大锅,点了柴火。煮好了,丁程鑫把锅里的肉煮好了。加大火,沸腾的汤已经热了,丁程鑫用大勺子捞到肉,只是不再是人形,就显出狼的本形。
丁程鑫只捞到刘耀文的手捞出来,哪里是人的手,分明就是狼的爪子。
丁程鑫想:这姓刘的小子果然不是人,它是妖怪,说白了,就是幻化人形的小狼妖。
丁程鑫想凯哥要回来,因为小凯哥是有经商经验的商人,他要回家看望弟弟。
就在小凯哥回家之际,丁程鑫早就做好了饭菜,端来一锅汤。
丁程鑫看到自已的哥哥,笑着说:“你先去洗澡,今晚我们有肉吃,我去打电话叫源源哥哥和烊烊哥哥。我们兄弟要吃肉啦!”
不明事理的小凯应许丁程鑫的要求,就去澡房洗澡了。洗好了就回来换衣服,来到桌子前坐下来,烊哥和源哥也来了。
丁程鑫看到他俩来了,就温柔的笑着说:“哈,千玺哥,源哥,你们来了,今晚我做的肉可香了,你们快坐,尝尝我做的炖肉好不好吃?”
四个男人就这样吃了可怜的小狼文的肉。
只能说,丁程鑫才是真正的妖精,一只比妖怪还可怕的人类。
下面的刘耀文会复活归来,会记仇,找到丁程鑫会把以前的帐还给丁程鑫,请期待哦!不要着急。
。。。。。。。。。。。。。。。。。。。。。。。
2.智斗虎妖篇:
民国长庆年间,济南泰山佛寺上有一位伏虎主持马嘉祺,它精通佛法,德高望重,乃是一位得道高僧,也是武僧,不仅长得帅气可爱,人气超高,非常受到很多人的敬仰。
当时有个叫丁程鑫的书生,没错,就是上文亲手杀死小狼文的丁程鑫是同一只,他喜欢求仙问道,但是丁程鑫也是除妖大师,有一次来到济南旅行,听说伏虎主持的大名后,于是丁程鑫亲自上山来拜访它,想看看它的面容目睹,顺便请教修行的方法。
丁程鑫带着自已家的仆人,不畏山路艰难险阻,攀山越岭,终于来到了伏虎主持居住的寺庙,庙寺宇位于山顶,高大巍峨,占地广阔,飞檐翘角,古木掩映,不亏真是一处难得的清静之地。
丁程鑫急于跨进寺门,但却并不见别的僧人或小沙弥出来迎接,偌大的一座寺院显得很是幽静空寂,实在是参禅悟道的好地方。
他沿着廊庑且行且观,不觉走进一间佛室,只见室内庄严整洁,案几上的银盘里盛放的水果,都是刚从山里采摘来的,新鲜可口,散发岀馥郁的香味。
旁边佛床上趺坐着一位年轻英俊的和尚,长相帅气清秀,仙风道骨,飘飘然有罗汉之姿。
丁程鑫赶紧上前叩拜道:“小生丁程鑫有礼了,敢问大师法号?”
那位年轻的和尚突然瞪大眼睛,露出惊讶的表情,张开嘴巴,好奇葩。这是第一次见丁程鑫长相帅气清秀,比自已还帅。马嘉祺马上就过来,凑近丁程鑫的脸看了一会儿,打量着丁程鑫身高。
马嘉祺突然笑着,嘴角舔着舌头。很快保持安静的表情,说:“小僧敢问,您长得很不错,帅!您说您叫丁程鑫是吧?!对不起,快请到内府吧!”
说完,马嘉祺出于礼貌,做起绅士的标志性的动作,伸出手表示请丁程鑫往佛寺内府坐。
丁程鑫走到佛寺内府坐下来,看着马嘉祺大师,只见马嘉祺虽然是小和尚,却是修道成仙的大师。马嘉祺身上披着锦襕袈裟(铺满宝石的佛衣,就是西游记唐僧的佛衣)。
马嘉祺闭着眼睛,单手迎接,高宣佛号,答道:“贫僧的法号是伏虎,姓马,名为嘉祺,小僧不知施主驾到,无礼无礼,罪过罪过。”
丁程鑫见伏虎主持就在眼前,他的心里高兴,自称弟子,再次下拜,请马大师指点迷津。
马大师手捋银髯,双手合十,马嘉祺大师轻柔的笑道:“哦,不急,等一等,虽然这个佛寺简陋,对了,小僧没有食物可以招待贵客,但是可以有茶喝,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否让您的仆人进城去买绿茶和饼干来呢?”
丁程鑫二话不说,毫不犹豫让道童带着钱下山去了。
马嘉祺大师见仆人岀了门,说道:“待小僧为他引路,怕他迷路”。说罢起身而去。
府内只剩下丁程鑫一人,此时室外山风呼啸,松涛阵阵,似乎传来虎吼之声。
丁程鑫觉得非常惊异,心里隐隐不安,难道此山有猛虎不成?
不久,叩门声响起,门开处,却不是年轻的和尚,而是一个年轻书生,见了丁程鑫感到很意外,有礼貌的施礼道:“阁下何人,为何在此?”
丁程鑫回礼道:“在下丁程鑫,重庆人氏,喜欢佛道之说,因此特来拜访伏虎主持,希望能得到马大师训示。不过,我是除妖道士。”
书生一听大喜,立刻抱拳道:“在下张真源,我也是来此寻访大师的,与仁兄是除妖大师,如果您不嫌弃我的话,可以愿与兄结为良友兄弟。”
二人都是高洁的除妖大师,彼此互相倾心,叙礼已毕,张真源说了一个让丁程鑫很震惊的消息:“刚才我在来的路上,我看到路旁边的丛林里,有一只猛虎正在吃人,我心中十分惧怕老虎的实力,就躲在一棵大树上偷偷观看。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遭此横祸,唉,那真是造孽啊。”
丁程鑫吃了一惊,想起之前自己的仆童张小宝(就是张泽禹)刚下山不久,内心升起一丝不安,急忙问道:“哦,竟有这事?你看清楚吃的是谁吗?”
张真源摇头道:“不认识,只是他穿着蓝色的道衣,黄色的裤子,年纪并没有多大,像是谁家的仆童。”
“啊”,丁程鑫失声惊呼,张真源所说的,一定是他的仆童张小宝无疑,丁程鑫感到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张真源赶紧大叫:“喂,丁兄,您醒醒吧!”
张真源不久用手掌大力拍打丁程鑫的脸,丁程鑫就被拍醒了。
丁程鑫痛哭涕流,大喊:“小宝啊小宝,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让你单独出去,害你被可恶的老虎吃掉了,你等着,我今天就为你报仇。等等,张兄,可问你看到猛虎在哪里?”
张真源接着又说道:“冷静,你先冷静,听我说完,我看到的事情真是奇怪啊,那只老虎吃完了人,竟然脱掉虎皮,穿上了佛衣,变成了一个小和尚,而且看上去温柔可亲的,一点也不像吃人的怪物,你说奇不奇怪?简直是让人难以置信啊。”
丁程鑫涩声道:“张兄,这、这、这是您说的话是真的吗?”
好奇的声音中充满了迷茫恐惧。
丁程鑫还想说些什么,这时候风声止歇,屋外传来了“踏踏”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推开,那位青年和尚走了进来,正是伏虎主持马嘉祺。
丁程鑫内心稍安,上前施礼道:“马大师回来啦。”
马嘉祺大师并不说话,径直在佛榻上坐下,然后闭着眼睛,不动如入定。
马大师这是怎么了?
丁程鑫讨了个没趣,不知道年轻和尚为什么不理睬自己,于是有点尴尬的看向张真源。
只见张真源双眼直直地盯着马嘉祺,面现惊骇之色,把丁程鑫拉向旁边,哆哆嗦嗦的小声说:“就是它!”
丁程鑫见他举止失态,不解道:“是啊,他就是马大师,你应该上前拜见。”
张真源摇摇头说:“不,它就是吃人的猛虎,我之前亲眼所见。”
“啊”,丁程鑫大惊失色,下意识的看向青年的嘴唇,只见上面还带着殷红的血痕,心脏不由得呯呯直跳。
难道堂堂的马大师真的是妖魔所化?
于是不敢再问,生怕打扰到青年和尚,引起它的猜疑,从而招来危险。
而此时的马嘉祺依旧闭着眼睛,对他们的举动不闻不问,仿佛入定了一般。
府内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三人谁也不说话,在难捱的沉默中,太阳慢慢的下山了。
终于,马嘉祺睁开了眼睛,目光凌厉的看向张真源,冷笑道:“哦,我怎么不知道,原来这里怎么多了一个人啊。”
丁程鑫赶紧回答道:“启禀马大师,这位是我的朋友张真源,喜欢寻仙访道,是和我一起来寻访马大师的。”
“哦”,马嘉祺轻轻的笑着,不再追问。
丁程鑫壮了壮胆,又道:“敢问大师,弟子的仆童离开之后至今未归,难道是被老虎吃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还请大师示下。”
佛寺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空气冰冷。马嘉祺的目光炯炯,眼神杀气,含着怒气,大声吼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小僧在这个地方清修了几十年,山上从来没有豺狼狮虎豹熊等猛兽,道路上没有毒蛇巨蟒。不知道你怎么会有这种无知的想法,真是岂有此理。”
说完,马嘉祺一甩袍袖,愤愤的就离开了。
二人也走出门来,此时夕阳西下,薄暮冥冥整个衡山都渐渐的被夜幕所笼罩,山中怪石嶙峋,仿佛是踞伏在黑暗中择人而噬的怪兽,显得恐怖而神秘。
他们不敢下山,只好在禅室内过夜,准备明天一早就走,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晚上,他们关闭门窗,又用木棒抵得牢牢地,然后点亮蜡烛,两人都无心睡眠,唯恐夜里会发生什么。
夜风吹来,草木萧萧,暗夜里,仿佛有鬼神在呼号。
到了深夜,风中传来虎啸之声,啸声时远时近,有老虎和狮子在附近徘徊不定,两人心里更加害怕了,伸长脖子侧耳倾听,生怕老虎到来。
他们突然听到“扑通”之声,老虎跳到院子里,一声虎吼,振聋发聩,房屋簌簌而抖,仿佛要倒塌似的,紧接着“啪啪啪”的声音响起,老虎拍打着门窗,想要闯进来,所幸门窗结实没有被撞坏。
两人战战兢兢地从床上起来,只见案子上供着一尊湿婆神像,两人跪在神像前,虔诚地向神像叩头祈祷,口中念着阿弥陀佛,请求得到神灵的护佑。
奇迹发生了,只见神像金光大盛,缓缓睁开双眼,开口说道:“二位施主别怕,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就可以逢凶化吉。”
神像交待完毕,身上金光敛息,再一看,还是先前普通的样子,两人揉了揉眼睛,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这时候老虎也离开了,外面重新又安静下来,只听到呼呼的风声。
两人松了一口气,于是研究起神像的话来,很快理解了其中的意思,所谓的‘寅人’就是妖虎和尚马嘉祺;‘栏中水’就是井;‘午子’就是我们;‘艮畔金’就是银制器皿。
可是后两句又是什么意思呢?两人苦苦思索,仍然不得要领。
天终于亮了,两人还是不敢开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马嘉祺在外面大声说:“二位施主,请您们起来用膳吧!”
两人这才敢打开门,见马嘉祺大师站在门口,并无异样,不由得暗暗称奇。
吃完早餐后,二人在一起核计,丁程鑫道:“这个姓马的和尚分明就是个妖怪,如果我们现在下山,必然会被它所害,必须要好好谋划。”
张真源小声道:“你难道忘记了神像之言吗?”
二人相视一笑,心中有了主意。
丁程鑫和张真源来到院中,他们果然发现了一口深井,井底响着“咕嘟咕嘟”的声音,仿佛是烧开的沸水,不断地冒着白气。
二人大喜,知道是神像显灵在帮助他们,于是急忙请来马嘉祺大师观看,马嘉祺不知是计,就趴在井口向下观看,二人趁机把马嘉祺推到了井里。
马嘉祺一沾到沸腾烫烫的井水,立即变成了一只凶猛的孟加拉虎,只见它一声怒吼,想要从井里跳出来。
两人赶紧用大石头压住井口,老虎在井里挣扎了很久,终于被烫死了。最后被捞上来了,剥去虎皮,掩埋虎尸。
马嘉祺的虎妖生涯已经结束了,后来马嘉祺真的复活归来,已经不是老虎,而是投胎为人,他记得以前被害的记忆,自然会找丁程鑫他们报复。下文会有后续。
。。。。。。。。。。。。。。。。。。
3.巧计除猴记
很久以前,有一名青年叫丁程鑫,和一位英俊帅气叫宋亚轩的男孩子结婚了,过着丁耕宋织,相亲相爱的生活,让亲朋好友羡慕不已。
这事被深山森林里的猴精听到了,便想要看看这位新结婚的姑娘有多美。这天,猴精悄悄来到丁程鑫家,发现丁程鑫不在家,只有宋亚轩一个人。它被宋亚轩的可爱所吸引,简直就是天使,不由摇身一变,成了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孩,站在宋亚轩面说道:“喂,小男孩,我叫黄其淋,请你跟我走吧,保证让你享受荣华富贵,你在这太辛苦了。”
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吓了宋亚轩一跳,宋亚轩白了它一眼,冷冷说道:“对不起,我早已结婚,再说这是我的家,你走吧,你还是赶快离开吧。”
黄其淋只好悻悻离开,宋亚轩没有告诉其他人,也没有放在心上。可黄其淋并不甘心,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准备智取。黄其淋决定悄悄潜伏在懂派家附近,想着一定要把宋亚轩带走。
没过多久,黄其淋听到丁程鑫要出远门。趁丁程鑫不在家,黄其淋暗地里在亮彩的必经之路上挖了一个陷阱。
次日一早,宋亚轩按原来的路去干活,就落在了陷阱里。他大声呼喊。可他家是单村独户,任他喊叫也无人知晓。
就在这时,黄其淋来到陷阱边上,对宋亚轩说:“只要你答应我走,我就拉你上来。”
宋亚轩明白了,就是前段时间那个陌生人搞的鬼,愤怒的说:“你做梦去吧,不可能!”
黄其淋知道没戏,于是它转身就走了。
三天过去了,还是没人来救他,宋亚轩又渴又饿,几次晕倒,真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于是把呼救声变成了忧伤的歌声,“哪个拉我的手,我跟哪个走...”
躲在房背的黄其淋听见了,高兴的跑到陷阱边上,一把将宋亚轩拉了上来。宋亚轩为了履行诺言,只好简单收拾了一下衣服,就跟着黄其淋向森林深处走去。
当丁程鑫回到家时,眼前的一幕令他大吃一惊,房门四开,羊圈的小羊早已不知去向,只有那深深的陷阱似乎在诉说着宋亚轩的不幸。他大声呼喊着娇妻的名字,却没有回应。
为了找回娇妻宋亚轩,丁程鑫在东方收了一百斤铁,在西方收了一百斤锡,在南方收了一百斤铜,在北方收了一百斤铅,然后熔铸打造了一把宝剑。
为了试一试宝剑的锋利,丁程鑫回到小凯家,对小凯说:“哥,可否借你那只公鸡给我试试宝剑?”
小凯说:“孩子你要着急用,便拿去用吧!”
丁程鑫将公鸡抛向天空,抽出宝剑向天一挥,只见鸡毛如雨点般落下。
丁程鑫觉得宝剑的火候未到,又继续锻造。
后来,又向小凯借兔子实验。丁程鑫将小兔子抛向天空,迅速抽出宝剑向天一挥,那只可怜的兔子成三半掉落下来。
丁程鑫高兴的收起宝剑,踏上了寻找娇妻宋亚轩的征程。
丁程鑫顺着宋亚轩留下的痕迹,不停地向前走,走了一个星期后,意外发现了火堆,拨开一看,看样子是很久以前用过的了。
于是拿出萧筒吹奏起来,“萧筒啊萧筒,能告诉我,我最爱的妻子到哪里去了吗?”重复了三遍之后,没有任何回音。
经过了四十九天的跋涉,不知道穿越了多少高山,走了多少的路,终于来到了森林的深处。
丁程鑫又发现了一个火堆,拨开一看,还有这一点火星。他连忙拿出萧筒吹奏起来,“萧筒啊萧筒,能告诉我,我亲爱的妻子去哪里了吗?”
三遍之后,在森林深处,传来了宋亚轩的萧声“萧筒啊萧筒,让我告诉你,你心爱的妻子在森林深处!”丁程鑫高兴极了,赶忙寻音而去。
这天,黄其淋和它的猴子兄弟出去打猎了,只有宋亚轩一人在树下绣着花。
没过一会,又一只苹果落在了花布上,宋亚轩又骂道:“臭鸟儿,理我飞远一点。”
宋亚轩抬头一看,发现是丁程鑫来了。宋亚轩愣住了,不由得大吃一惊,怕被黄其淋知道,赶紧让丁程鑫下来。
“小丁儿,你来好久了?快点下来坐坐!”宋亚轩拿出半粒米做成米饭,拿出一根猪毛烧成了一大块腊肉,做好饭请丁程鑫吃。然后说道:“你赶快藏起来,黄其淋要回来了。”
没过一会,猴精黄其淋带小弟回来了,闻到油香问道:“嫂子你在家偷偷做什么吃的呢?”
宋亚轩装作气愤的说:“其淋哥,你们在外面倒好,吃香喝辣的,我在家只能吃炒面。”
后来,黄其淋和其它猴子弟兄每人扛着一头大野猪回来了。让宋亚轩做好饭菜。
它们喝得酩酊大醉,早早地睡觉了。
到了晚上,丁程鑫从树上悄悄的下来,用宋亚轩的绣花针轻轻的扎了一下猴子们的身上,见猴子们轻轻一哼,翻个身继续睡了。他拔出宝剑,把猴子们都杀了。
第二天一早,准备把宋亚轩带走,宋亚轩忧伤的说:“你把猴子一家都杀掉了,我实在不忍心跟你走回家。”
丁程鑫气愤地咆哮了一声,“宋亚轩,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它们是妖猴,不是人,而我是人类,你也是人类,再说我喊三声,如果你还不走的话,那就别怪我宝剑无情。”
说完拔出宝剑围着宋亚轩走了两圈,宋亚轩的裤子从膝盖以下整齐地划开。
没办法,宋亚轩只好跟着丁程鑫回家了啊。
。。。。。。。。。。。。。。。。。。。。。
4.丁程鑫妙计灭黑豹妖
日照县城北有一座奎山,连绵数百里,山高林茂,易守难攻,自古到民国时期就是土匪横行霸道的地方。
民国初年,奎山被一股土匪所盘踞,匪首姓严,名号为浩翔,因面皮白皙,长相帅气。外表帅气却隐藏着杀手冷酷残忍的本性,得了个外号叫严豹子。
就因为有一双凶狠锐利的眼神,性格残忍无情。他要杀人不仅杀人抢劫,而且还是喜欢吃长相帅气的青年男人,因为严浩翔不能容忍比自已还帅的男生,只要见到长得帅的男生,它就会杀死那个男孩然后吃掉,尤其是喜欢吃这些男孩子的心。
严浩翔不只是嘴角周围是沾满这些无辜可怜的男生,双手沾满了充满生命的鲜血,不愧是最强枪手又是剑客,格斗能力非常强悍。凡是严浩翔的手下们不敢靠近老大,只因严浩翔身边周围都是黑暗迷雾。
奎山周围的乡民定期向山寨供应粮草,如若不依,就要举兵下山攻打那个村子。
曾经有一个刘家寨,因为没按时交清土匪索要的物品,结果土匪下山攻打,不但将没来得及逃出的村民全部杀死,手下们把所有的男人全部杀死,交给为首的严浩翔,不久后将村内值钱的东西全部掳掠上山,还将村子一把火给烧了。
看着土匪渐成气候,民国官兵也来清剿过几次,但是因为奎山地形易守难攻,而土匪营寨全是用山上大块青石建成,墙体又厚又高,即便是炮弹打在墙上也不能损坏多少,所以官兵每次都惨败而归。
这严浩翔别看人长得帅气英俊,个性粗鲁凶暴,不过严浩翔却是比较冷静思考的高智商土匪头目。严浩翔却很喜欢看戏,尤其是当地的粤剧。
山下有一个左家村,村民都会哼几段粤剧,还组织了一个剧社,农闲时就去四里八乡演出,很受欢迎,所以很自然地就被严浩翔盯上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姜家村吕剧社前去山寨唱戏。
迫于土匪的威迫下,左家村的村民不得不赔着笑脸给杀人不眨眼的严浩翔唱戏。
这一年秋收季节,农民们都忙着在地里掰玉米,刨花生,忙得不亦乐乎,这严浩翔又上了戏瘾,命手下小土匪给左家村村长左航捎信,次日到山寨唱戏,左航向来胆小怕事,敢怒不敢言,只好答应了。
夜晚,神秘的山寨比较冰冷,凉风吹来,芦苇瑟瑟发抖。严浩翔在神秘的所室,严浩翔不准手下靠近自已的所室,谁敢好奇打开门想看一下,就会被严浩翔残忍的杀掉了,连尸体都不知所踪。
严浩翔在神秘室内,那里关着一位被绑双手的少年,就是失踪的那位男孩子,他叫张峻豪。
张峻豪刚刚醒来,就看到严浩翔,他愤怒的看着严浩翔,说:“严包子,你这个恶魔,你吃了无数男孩,他们很善良,没有害你。你这可恶,你却把我的好朋友们都吃了,现在你连我都敢杀,你不是人类,你是妖怪。告诉你,就算我被你吃了,你看你脚下的骨头都带着怨恨你,总有一天,我们的冤魂不会放过你,哈哈。”
严浩翔听到这话,非常咆哮,像个豹子的吼声一样。伸出手给了张峻豪一巴掌,张峻豪被抽蒙了。却依然恼怒看向严浩翔。
张峻豪嘲笑严浩翔,说:“魔鬼,你打吧,我不怕你,做人不会向你屈服。即使被吃了做厉鬼也不会原谅你。”
严浩翔气得发狂,双眼变红了。用匕首刺向张峻豪的心。严浩翔杀死了张峻豪,张峻豪被捅得眼睛瞪大了,张开嘴巴。立刻向严浩翔脸上吐出鲜血。
严浩翔不借助武器,亲自用双手撕开张峻豪的胸前,剖开以后,挖出心脏。充满鲜血的心脏往自已的嘴里送,不久后生吞下去。
严浩翔抱着张峻豪尸身,摸着张峻豪的脸,病态的笑容看着死去的张峻豪,严浩翔变得凶狠贪婪。将张峻豪给活活的吃掉了,留下鲜血的骷髅,就走开了。
同时,他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上次有一个随从兔子精贺峻霖倒水时不小心撒在了严浩翔的衣领上,便被严浩翔残忍的剁掉了一根手指。
严浩翔进去办公室后便倚在了沙发上,头仰靠在沙发上,睁着眼睛望着奢华的天花板,长长的睫毛拢住了眼睛。
严浩翔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时,脸上浮满了说不出的痛苦,不知有多久没见到它了,可是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像是折磨了他一个世纪。
“严哥,人带来了。”严浩翔的心腹秘书李天泽走到严浩翔的身边说道。
严浩翔一听,脸上的一切表情瞬间隐了下去,随之换上了狠绝,望着跪在面前瑟瑟发抖的男生,严浩翔掏出一把刀,一旁的严浩翔立刻递上一支手枪。
“呵呵,赵冠羽,你逃了整整五天!”丁程鑫面无表情的话语总能给人一种无形的威慑力,如坚硬的冰石砸在人的胸腔,令人窒息。
“我错了,严哥,饶了我吧!我真的不知道少年最后会选择跳崖。”赵冠羽冷汗直流,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
“不,山下没有神秘少年的尸体,说,你说!他在哪?”严浩翔冷酷的表情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恐怖,他低头擦拭着手里的枪,不缓不慢。
“这,我真的不知道啊!那个少年跳崖后,我害怕严哥您会杀了我,所以就立刻逃走了。其余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严哥您放了我吧!”赵冠羽已经吓的快哭了出来,不停的磕头求饶着。
严浩翔擦拭手枪的手逐渐停了下来,没有抬头,只是空洞的望着赵冠羽,最后一丝希望逐渐涣散,揪心的疼痛一寸一寸的吞噬着他的心脏。
可严浩翔知道,找不到那个宋亚轩,他是不会放弃的。
没有人敢上前说出这些话,只要严浩翔认为那个神秘少年还活着,那他就就必须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
“他跳山前有说什么话吗?”严浩翔的声音很低很冷,红色的瞳孔没有任何光泽。
“宋亚轩……他说……说……”赵冠羽支支吾吾,似乎不敢说下去,眼神慌忙,,准备胡编乱造。
“你,不准撒谎,快给我快点说!”一旁的艾克开口就对赵冠羽指着说道。
宋……宋少爷它说它恨……”
呯!一声爆裂的枪响,跪在地上的赵冠羽的话还没说完,便惊讶的瞪大眼睛,张开嘴巴,倒在了地上,眉心一个红色的枪眼。
严浩翔向旁边的两位兄弟使了个脸色,便站出来怿涵和杨阳洋不动声色的将地上的尸体拖了出去。
严浩翔的面目突然狰狞起来,手紧紧地握着枪对着面前桌上的酒瓶扫射了起来。直到枪里的子弹射尽,严浩翔才抬起布满血丝的双眼,冰冷机械的声音带着阴狠从嘴里传出。
“给我出动所有人去找它,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李天泽知道严浩翔此刻是真的暴怒了,那种暴怒或许伴随着心脏的剧痛。
知道宋亚轩和严浩翔之间的事情的人心里都明白,宋亚轩死前说的是他恨严浩翔。所以严浩翔本人更清楚。
严浩翔面无表情的仰躺在沙发上,双臂像瘫痪了似的舒展开搭在身体两侧,眼里的火焰与残忍交织摩擦。
呵呵,宋亚轩,你真的是好样的,你居然连我都不要了,就算你死了,我也要把你的尸体囚禁在我的身边。
第三天,左航就带着戏班子上山了。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原来他叫丁程鑫,是来自重庆那边的村子的人。
这一次是因为前来山上采药迷了路,幸好见到了左航等人。丁程鑫问左航要干什么去,左航一脸忿忿的哭了说了原委,丁程鑫一听两眼放光,说自己也要跟着戏班子去土匪山寨。
左航呆住了,打量了一下丁程鑫,问:“你也会唱戏?”
丁程鑫回答:“我不会唱戏,但是我会吹笛子,而且吹得还不错!而且我也能会用刀法灭妖。”
左航这才注意到,丁程鑫身穿道士服,背上药篓边上挂着一支黝黑的短笛,因为怕丁程鑫再迷路,左航只好再三叮嘱他到土匪山寨不要乱说话,然后将他带在身边,一行人继续向土匪山寨行进。
此时正是六月,山上蚊虫肆虐,左航一行人上山时便穿着长衣长衫,但是仍有小虫侵扰,叫苦不迭,丁程鑫见状,就递给左航一个小瓶,叫左航等人遍身涂抹,左航问那是什么?
丁程鑫说:“这是我祖传神药,涂抹后百虫不侵。”
左航听了以后,连忙在全身擦了一遍,接着递给众人涂抹,果然,蚊虫皆避而远之。
到了土匪营寨前,高高哨楼上的土匪哨兵见到了戏班子,早就进去通报,然后山寨的大门就打开了。
匪首严浩翔听说戏班子来了,就招呼一帮弟兄在山寨的一块宽敞的地方坐下,严浩翔一挥手:“可以开始吧!”
戏班子开演了,今天他们演出的是《王定保借当》,戏曲情节曲折,扮演陆通的左航唱功又好,惹得严浩翔拍着大腿一个劲叫好。
戏班子一连唱了两段吕剧,土匪听得如痴如醉,非要戏班子再唱一段,左航为难地说:“大爷们,我们今天就准备了两段曲子,也只带了这两段的戏服……”
严浩翔不肯罢休,掏出枪来,冷漠无情的喝道:“别敬酒……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还非要老子动粗咋的?”
左航正在危难之际,那个丁程鑫站了起来,他对着严浩翔一拱手,说:“大王,小的我吹得一口好笛子,想献给大王还有众位大爷听!”
严浩翔一听,说:“一根破笛子能吹出好听的声音?”
丁程鑫说:“我吹的笛子与一般笛声不同,能引来百鸟合舞,百兽和鸣。”
严浩翔一听果然来了兴趣,就命令丁程鑫开始吹奏,丁程鑫从身后取出那支黝黑的笛子,开始吹奏。
一只不知名的小鸟首先飞了过来,站在丁程鑫的肩膀上啾啾地叫着,接着呼啦一下,一大群鸟径直飞了过来,随着那悠扬的笛声翩翩起舞。
又过了一会儿,丁程鑫的笛声变得浑厚起来,那群鸟儿呼啦一声都飞走了,却听见山上传来无数只动物的叫声,有野狼凄厉的嚎叫,猴子尖尖的哀鸣,野猪低沉的吼叫……土匪们这才知道刘丁程鑫所言非虚,都啧啧称奇。
忽然,丁程鑫的笛声变得尖厉起来,很刺耳,那些野兽的叫声戛然而止,土匪们正在诧异发生了什么事,忽然,山林中传来嗡嗡的闷叫声,接着几个粗大的黑影团就从四面八方向这边涌过来。
土匪们仔细一看,那些黑影团竟然是密密匝匝的乌鸦,那些乌鸦到了丁程鑫上空,却都止住不前,像一队队等待命令的士兵,丁程鑫用手一指众土匪,口中的笛子发出了什么奇怪的声音,只听见轰的一声,那些乌鸦纷纷攻击土匪,顿时惨叫声响成一片。
不知过了多久,丁程鑫又发出了什么指令,那群乌鸦就立刻停止了动作,像凯旋的勇士一般向四面八方飞去,有一只乌鸦向严浩翔的眼睛刺去。
严浩翔还没反应,就被乌鸦啄瞎了右眼。严浩翔慌忙了,急忙捂住眼睛,当严浩翔说出“好痛”。丁程鑫趁着严浩翔不注意,拿出锐利的匕首。
冲向严浩翔的脖子刺去,严浩翔还没反应,愣住了不动。随后惨叫几声,拼命在倒地滚来滚去就不动,现出原形。
土匪们凑近一看,吓得冒汗出来,原来是一只金钱豹。丁程鑫说,那只豹子把自已的家人全部杀了给吃了。
丁程鑫为了复仇,寻找豹妖报仇。现在豹妖严浩翔已经S了,被百姓们给剥皮了,做成标本。把豹子的肉全部煮了吃了,豹子的骨头被泡酒了,太惨了,唉。
请别当真!!!请别当真!!!请别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