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商标侵权,郑渊洁给笔下角色的德国老婆安排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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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流年如墨 审核丨春辞
排版丨鹿九

现实里离婚见识的多了,但纸片人离婚、还是在作品完结多年后因角色被侵权,由作者提出的离婚,还真没见过几次——就在前两天,“童话大王”郑渊洁就在微博上宣称要拆掉笔下作品里头的一对知名夫妻。
郑渊洁其人大家应该都还算熟悉,创办了《童话大王》杂志、出版过《皮皮鲁总动员》等大型童话丛书的他以一己之力在上世纪撑起了中国童话的半边天,很少有人能说自己小时候完全没读过郑渊洁笔下的故事。

在近年来因为转型成人向童话没被读者接受而封笔后,郑渊洁也将自己的不少精力转移到了维权上来:由于早年间版权意识不够强烈,郑渊洁笔下的知名IP“皮皮鲁”等被他人恶意注册了六百余个商标,连带着月刊《童话大王》也被逼停,致使郑老在过于的十多年时间里不断维权,至今没能彻底成功。
而这次的离婚风波也和侵权离不开干系。
早在今年7月18日,月刊《童话大王》官方微博就发布了一则侵权举报声明,称“郑渊洁举报德国全资舒克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侵权”。

随后,郑渊洁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实名举报对方公司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并且每天重复一次,时至今日已经连续打卡72天了......

而在过去不久的9月19日,或许是对舒克公司两个多月来为做出道歉改正等措施的态度感到不满,郑渊洁下达了最后通牒:你不停止侵权,行,那么我笔下角色的德国老婆也不能要了。
他甚至还在这条微博上向网友征求意见,该如何安排这段离婚剧情。

要是放到今天的作品上来说,郑老这样子强行拆笔下角色的CP,多半会被读者按上个“他郑渊洁就是个写童话的,懂什么燕妮”的名头。奈何郑老的童话读者多半没把剧情中这个结婚的桥段当成重点,也没啥人磕这对CP,于是网友们的回复倒也还算中肯——
既然是因为侵权决定离婚,那么给燕妮一个因侵权而受到惩罚的结局看上去十分合理。

同时有人似乎是对侵权这一行进深恶痛绝,行事十分激进,给燕妮准备了一套酷刑,好在郑老还分得清轻重。

当然,也有读者怀念起了初读燕妮故事的情景,对事情变成如今这幅模样深感痛心。

那问题来了,德国舒克公司做了什么,才被郑老一口咬定侵权呢?
从这份举报声明中可以得知,郑渊洁认为舒克《上海》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所采用的“舒克”这一名字与他笔下的经典作品《舒克与贝塔》中的舒克相同,有“对合作者与消费者造成了欺骗与误解”之嫌,侵犯了他的在先权益。

说实话,郑老对这类撞名商标有这么大敌意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他笔下的其他IP很多已早遭过毒手:皮皮鲁被人拿去注册成了猪皮肉商标,鲁西西被人傍名“卤西西”,用于制作衣服的“童话大王”商标......

接连不断的恶意商标抢注,让郑渊洁在停止月刊连载、致力于打击侵权商标的同时,也对类似的行径充满了警惕,在地位与皮皮鲁相近的舒克这一IP的商标问题上保持敏感到也在情理之中。
按郑老文中的说法,作为总销量超3亿的知名系列丛书,“舒克”无疑是个全国知晓的经典文学形象,此前也有来自医药工程行业等的公司抢注舒克贝塔商标被判无效的先例,德国在华企业舒克(上海)公司的行为显然也是性质相同的侵权行为。

有意思的是,皮皮鲁与德国女子燕妮相识相恋的故事正好出自《舒克与贝塔》系列丛书,如今郑渊洁也把德国公司侵权舒克,导致自己决定安排两人离婚的情节比喻成“农夫与蛇”,还怪巧的......
然而,尽管网友们对郑渊洁的维权行动大多表现出支持理解的态度,可他对舒克公司的这项指控真的成立吗?
德国SCHUCK最初成立于1972年,在过去的五十余年时间中一直深耕于管道阀门领域,并于2008年成立了中国上海子公司,在注册时自然需要为“SCHUCK”挑选一个合适的译名。

按郑渊洁的说法,以德国公司严谨、一丝不苟的态度,在选择译名时不可能不知道“舒克”这一文学形象在中国市场的闻名程度,而SCHUCK一词也有“薛克”“沙客”等其他译名选择,挑用“舒克”一词难免有傍名之嫌。
但平心而论,与上文“舒克贝塔”这种摆明着碰瓷的商标不同,舒克一词作为德国常见姓氏SCHUCK的常见译名,在单独使用时并不如“皮皮鲁”、“童话大王”等特有名词一般能够轻易让人联想到郑渊洁的作品。跨行跨业还并不算明显侵权的案例,想要判赢恐怕并不容易。
再者,《舒克与贝塔》作品两位主角的名称本就显然是舶来词,不让别人用相同的叫法,确实稍显霸道了一点......
当然,侵权是否属实还得由知识产权局做最后的判决,我在这说啥都不好使。只是看着年少时喜欢的童话角色要在多年后的版权纷争中吃这么一趟苦,心里也格外不是滋味。
再一想,我相信如果不是国内十多年来接连不断的商标侵权,郑老相比也不会对“舒克”二字如此敏感,仅凭这一名字就对一家侵权嫌疑极小的管道公司提出举报——个人感觉,需要采购管道、阀门的个体或者企业,在选择渠道时应该不会受舒克这一文学形象的影响。

说到底,还是近年来数之不尽的依靠商标获利的投机取巧者,把大众、把郑老对于侵权、维权的评判标准逼到了一个很严格的位置上。
如果有的选,我还是希望郑老可以早日免受这些商标侵权的烦扰,让《童话大王》继续顺顺利利连载,让他口中解决商标问题后才会出版的百万字新作早些问世。
虽然我们大概很难再有心思捡起当年的童话,但还是希望那些书本里的人物,都能有个好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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