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而普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货物、包装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危化品进口行业常能听到危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等等名字,有的只差了一个字但是最终涉检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危险化学品
是指那些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和环境构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化学品。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海关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 )》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验。
危险货物
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和物品。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过程中,这些物质和物品容易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因此需要特别加以防护。
危险货物包装
是指用于装载危险货物的容器。这些容器包括容量不超过450升、净重不超过400千克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 大包装 )以及压力容器、喷雾罐、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举例来说,火柴、汽车安全气囊等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而硼酸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货物;而乙醇既是危险货物也是危险化学品:而装载火柴和乙醇的桶、罐纸箱等属干危险货物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