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5.17 《白虎通义》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7、《白虎通义》
又称《白虎通》和《白虎通德论》。白虎观是东汉皇帝和儒生在洛阳北宫讲学的地方,白虎观会议是章帝于建初四年[1]召开的一次研究注释儒家经书的会议,也是一次尊孔复礼的宗教神学会议。东汉班固撰集的《白虎通义》则是这次会议的书面总结,成了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尊孔的一部法典。
《白虎通义》宣扬的中心内容是尊孔复礼。它不仅把孔丘神化为天生的无所不通的圣人,还说孔丘写的经书是受天之命而作的。又进一步荒唐地说孔丘制作经书的目的是专为汉帝立法的,立法就是“复礼”。它给“礼”的解释是:“夫礼者,阴阳之际也,百事之会也,所以尊天地、傧鬼神、序上下、正人道也。”认为有“礼”,才能有贵贱,有亲疏,有长幼;有“礼”,才能“王道得”。可见,《白虎通义》的所谓复礼就是要恢复和巩固被赤眉、绿林农民起义打乱了的封建统治秩序。
《白虎通义》“复礼”的理论根据是从孔丘到董仲舒一脉相传的“天命论”或“天人合一”说。这一反动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贯串在全书中。它胡说天是“居高理下”的能支配人间一切的神,给地上的封建王权披上一层天上的神权外衣。它把儒家经学同阴阳五行和谶纬神学糅合一起,用儒家唯心主义神学世界观来解释一切社会现象,把封建制度的理论系统化,成了一部反动的封建法典。
《白虎通义》“复礼”的基本内容是所谓“三纲”、“六纪”。“三纲”思想在孔丘“正名”学说中已经有了。董仲舒用“阳尊阴卑”的神学,进一步规定了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关系。《白虎通义》则正式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就是“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这些关系也和“三纲”一样,都是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白虎通义》解释纲纪说:“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礼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礼,所以张上下、整齐人道也。”就是说,“纲纪”是统治国家的工具,是束缚人民的网罗。《白虎通义》还根据董仲舒的“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反动观点,提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2]”的谬论,胡说:“天道莫不成三: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尊,君父师。”“子顺父,妻顺夫,臣顺君,何法?法地顺天也。”这样,作为封建统治秩序的“三纲”、“六纪”,就被说成是天经地义、永恒不变的了。
教员指出:“这四种权力 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3]《白虎通义》把孔丘、董仲舒以来的儒家关于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反动理论进一步系统化,把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这四条极大的绳索拉得更紧了。《白虎通义》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赤眉、绿林农民起义被血腥镇压之后,日趋保守和反动的地主阶级向广大农民在思想上反攻倒算的产物,是西汉以来尊儒反法的反动思潮的继续和发展。《白虎通义》提出的反动思想不仅适应了东汉大地主阶级的需要,而且也适应了汉代以后一切反动阶级和反动派的需要。深入揭露和批判《白虎通义》有助于加深我们对[-]鼓吹孔孟之道的反动本质的认识。
注:
[1] 公元七九年。
[2] 四方上下。
[3]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