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2.1.1 因果联系

2023-10-08 09:24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1、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或称“原因联系”       来自拉丁词“kaysa”即“原因”的意思)是每一个人最熟悉的随时随地都会遇到的一种联系形式。

  通常人们都是把引起某一现象存在的东西,叫做它的原因。而把这种原因所产生的现象叫做作用或结果。譬如,风是帆船行进的原因。

  原因和结果之间,在时间上存在有一定的顺序性;首先产生原因,随后引起作用。但是,远不是所有的“之后”都意味者“由于”。譬如,白天总是跟在黑夜后面,而黑夜又跟在白天后面,但是,白天既不是黑夜的原因,黑夜也不是白天的原因。我们都知道昼夜更替的原因,在于地球环绕其本身的轴心旋转,因此地球的这一面和那一面轮流地被照亮。

  作用必然是和原因联系着的。有了原因,就必然会产生作用,当然,这是在没有任何东西妨碍这种作用的条件下才是如此。如果扣一下实弹枪支的扳机,就必然发生射击。但是,我们知道,有时射击还是没有发生。这是不是说,在这种场合下,因果联系丧失了它的必然性质?不是的,这只是意味着另外有某种原因妨碍了射击的发生。这种障碍可能是枪机的弹簧弹力减弱,火药潮湿或引火帽损坏等等。全面的研究这些情况,我们就可以找到妨碍产生预期现象的原因。可见,在这里因果联系的破坏实际上只是一种假象。

  要想使原因引起作用,任何时候都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条件是产生某一事件所必需的现象,但它们本身并不能引起这一事件例如,要使飞机起飞就需要具备一系列的条件:要有飞机场,没有云雾及其它障碍。但是,这些条件本身并不能使飞机起飞。要使飞机起飞,必须把作为起飞的直接原因的发动机开动起来。

  人们常常特别是在复杂的事件中很容易把原因和理由混淆起来。这种混淆是由于只从表而观察事物,不善于揭示出现象的真正的、内在的原因而造成的。理由本身并不能产生某一现象,但是,它对于真正原因的出现起着推动作用。例如,奥国皇太子斐迪南在萨拉热沃被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理由,但是,大家都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并不是这一行刺事件,而是帝国主义列强间的矛盾的尖锐化。

  在实际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为了正确地分析事件,区别本质的和非本质的东西,特别重要的是善于把真正的原因同条件和理由区分开来。

《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2.1.1 因果联系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