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航班延误造成的哪些损失可以获得赔偿?


前言
随着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多快捷舒适的出行方式出现,乘坐飞机出行开始普遍化。目前,航空运输无疑是最为快捷的,但是由于此种出行方式受到外界影响较大,航班延误一直是让乘客尤其时行程时间安排的比较紧张的旅客比较头疼的问题,航班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哪些损失不能获赔呢?
基本案情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郭先生为了前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法院开庭,购买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州,同时又购买了广州-湛江的机票,共计1340元。
到达首都机场登机后,由于飞机出现机械故障导致航班延误,郭先生晚点到达广州无法乘坐购买的第二辆航班,无奈之下郭先生打车前往目的地,花费了1929元的出租车费。
航班延误给郭先生造成了经济和时间上的损失,在与航空公司沟通中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郭先生将南方航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一万元,其中包括广州-湛江的机票370元、打车费1929元、因熬夜感冒造成的健康损失3000元、精神抚慰金800元,另要求南方航空退还北京-广州机票970元,还有南方航空公司合同欺诈的三倍赔偿2910元。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南方航空公司因飞机自身故障导致航班延误,构成违约。航班延误期间郭先生将自己的情况向南方航空工作人员反应后,公司未积极采取一定措施来避免原告经济损失的发生,南方航空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郭先生主张的北京-广州机票970元由于已经实际乘坐,法院不予支持;郭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合同欺诈行为,三倍票价的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纠纷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支持了由于南方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导致郭先生无法搭乘第二趟飞机所增加的打车费用,酌定赔偿损失费1400元。
律师观点
对于航班延误进行维权的案例比比皆是,旅客通过消费者维权网站投诉、电话投诉、法院起诉来尽可能减少受到的经济损失。
对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还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各个航空公司的赔付标准也有所不同,但从实践中来看,如上述案例中类似,都是赔付直接经济损失而不赔偿合同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南方航空公司无证据证明在飞机延误穷尽救济手段去避免郭先生的经济损失产生,因此对于后续的打车费用是应当赔付的。
如果遇到需要马上调整出行时间的乘客来讲,一定要通过航空公司app或者机场出具的航班延误证明来申请退票或者赔偿。
相关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用航空法》第126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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