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林旅馆》『Ⅰ』
老实说,我这一生都在奔走。小时候想当淘金者,又被骑士小说所吸引,整天摆弄从野地里捡来的锈铁,跑着,追逐同村的孩子;少年时正逢海盗小说流行,幻想着在海洋上劫富济贫;成年后参加北上的军队,学会了打枪,也落下了病根;中年卖掉了田地,换了一套猎鹿装备,钻到大森林里碰运气。直到我的手开始发颤,眼花了,浑身上下的力气都不足以拖不动倒下的大野鹿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那时我还想奔走,但一个人的力气是有限的,他在年轻时挥洒的汗水会透支年老能支配的体力,很明显,我不再能够自由奔行,这使我感到伤感与无奈。
我的父亲才是旅馆的主人,这间小旅馆的一切都是其心血,就连名字也取自家族的姓氏:戈林培金。在我退役之后,父亲便想将旅馆托付,但年轻人不想被束缚手脚,我和绝大多数人一样追求自由,所以我的选择并不是那串钥匙而是一杆猎枪和狗。老人并没有说什么,就像往常一样,摆弄着他的小小旅馆,忙着招待客人,等待着他轻浮的儿子回心转意。
父亲没能等到那一天,一场伤寒让他卧床不起,在我赶回前的第三天夜里便见了仁慈的主,那封通知是房客写的,附件是一串钥匙,被擦的反光,就像刚从模子里倒出来。
葬礼来的大多是房客和街坊,亲戚很少记得这个家庭,把遗体放进黑橡木棺材里,晃晃悠悠地抬到墓地,没有什么祈祷,人群来得快,散得也快,最后只剩下尤尼金还呆在那,扶正大十字架,拨平碎土。
"尤尼金"我说,一边踢着碎石子,望着天,那天空阴沉的要命。"少爷,老爷走了。"他是我们家的家仆,从小叫惯了,不再改口了。"是啊,走了,你也走吧,我很快就会离开这儿,再去找一份差事。"他不再说什么,只是转过身,我能看到他在揩泪水。
"保重"是我听到的最后一个词,环顾四周,确定谁都没留下后,我愣在那儿,看看天,又看看翻起的土,半晌缓不过神来。
我知道自己不会停留太久,在料理完事物后便会回归无拘无束的生活。我也曾想过,一辈子待在森林里,直到烂在树下,或埋在灌木下。但事与愿违,我最终意识到了一切,在不算太晚之前。
狗,鹿皮,各种大大小小山珍被换成腰包里的票子,捏在手里的感觉太轻,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去。这些票子被用来购置回乡的马车,以及整修房舍,仅剩的猎枪被擦得光亮,等着蒙尘。顺着门罗伊尔河一路摇摇晃晃,我仿佛看到了小镇的麦田,一垄垄麦子长势正好,我想我大概不再会回到森林,栖居野迹。
按照父亲的说法,买一只土猫,养它从幼崽到健硕的大猫,就能保证一年四季不生老鼠,但我没能从那些农户新生的猫仔中挑到心仪的,此事也就不了了之。直到一天雷雨,一只半大的脏猫趴在未修缮完的旅社前避雨,我一眼相中了它,并借热奶和面包块拉进关系,雨停后它留了下来,成了我的马铃薯(我取的名字,它金黄的皮毛掺着一点白斑,很容易使我想到炸马铃薯球)。
旅社的修缮期间,我曾去寻过尤尼金,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乱葬岗里添过几处坟茔,或许就有他的一座,只是我认不出。
旅社里的一切都是旧模样,我也没必要去改变什么,院子里种的还是豌豆和马铃薯,三个租客房间,一个客厅,一个厨房,配套的洗漱间,以及我的卧室。戈林旅馆的牌子依旧立在那儿,用牛油擦了,散发着松木料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