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炸十】思念经过,又再来过(1-3)
又名《歌王和总裁的破镜重圆》
炸卷是同一个人哈哈哈

一
阿十带着秘书依婷刚到达和新晋歌王约好谈签约的饭厅包厢,就感觉自己的右眼皮跳了一下。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阿十不禁有些不详的预感。
但转念一想,和对方签约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只是对方突然提要求要见总裁,应当不会出什么事。
这样想着,阿十推开包厢门。
为什么歌王长的和三年前被自己甩掉的前男友一模一样啊啊啊!!!
阿十连忙自我安慰:“不会吧不会吧,也没听说啊,应该是巧合 。”
他挂上商业假笑,步入包厢。
谁知坐着的歌王把一缕过长卷发别至耳后,语气冰冷:“十总,还记得我吗?”
靠kao靠,古人诚不欺我。
二
七年前,23岁的阿十刚本科毕业,就被自家老爹拖进公司历练,同时还要完成研究生学业。
阿十似乎继承了老爹的商业天赋,不仅把集团的庞大体系打理得井井有条,还向老牌保守的老爹不曾涉足的娱乐圈开疆拓土。可阿十再怎么能力卓绝,毕竟还年轻,每天一边要和公司里的老油条周旋,又要努力取得好成绩,是个人都会疲惫不堪。
于是当阿十某天忙里偷闲刷围脖听到一支乐队充满野性又引人释放的摇滚乐时,几乎马上就被深深吸引了。一首接一首,他看完了他们所有的演出
光影交错中,阿十感到自己被砸烂了揉碎了再组合到一起。可那才是真正的他。
几乎是下意识地,阿十找出这支乐队,发现是W市某音乐学院的学生。而那个喜欢踩在音响上甩头的主唱叫卷卷,显然是乐队的灵魂人物,也是阿十最爱的成员。
卷卷留着又短又翘的头发,几缕乱发尖尖的很像小牛角,甩动的时候一晃一晃,帅气又可爱。
阿十感到奇怪,明明一点也不卷啊,应该叫炸炸才对吧。于是,他默默的在心里给卷卷取了这个名字。
自那以后,每当阿十感到烦闷有压力的时候,他就会从B市飞到W市去看这支乐队的表演。
打压了妄想夺权的堂哥,阿十烦躁,到W市听一首《异类》。
力排了一众老顽固的抗议,阿十无奈,到W市听一首《我管你》。
整治了几个造谣他养小情儿的狗仔,阿十郁闷,到W市听一首《拆弹专家》。
久而久之,卷卷等人对这个歌迷也印象深刻。
毕竟想要无视群魔乱舞中唯一的西装男,也是蛮难的 。
终于,卷卷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在某次唱完后走向了这位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您好,我是卷卷。谢谢您每场演出都来。”附赠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
阿十喉头一紧,耳根发热,心里呜拉哇啦乱叫着炸炸也太帅了炸炸在跟我说话啊啊啊,面上却半分不显,只嘴角微微上扬:“不用客气,我叫十辰于,你可以叫我阿十。今天演出也同样成功,不如我请你吃一餐?”
卷卷略皱眉,和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一起吃饭也太奇怪了。刚想拒绝,身边的贝斯手却撞了他一下,低声道:“卷哥,这人好像是H集团的小十总,咱要是能签了他旗下的华娱,可就红大发了!别拒绝呀!”
无法,卷卷只好答应。但要是浓妆艳抹地出去吃饭太过引人注目,一行人得进化妆间卸妆。不久,卷卷出来向阿十走去:“十总,走吧。谢谢您了。”
阿十怔住,麻木地随众人走向路边大排档。
没有了小烟熏和舞台上令人眼花缭乱的光,卷卷不再傲气凌人,反而显得温和而软糯,白白净净像个高中生。
炸炸也太可爱了!!
而卷卷看看面上冷淡却同手同脚像个小螃蟹的阿十,心想:“这个十总……还蛮可爱的。”
阿十好歹是个混迹商场的准总裁,其健谈和好酒量可想而知。
于是等吃完饭出来,烂醉如泥的卷卷就挂在阿十身上嚷嚷:“@≈~——+);#<?#×=/十,十爷,我卷卷认了你这个兄弟,咱们今天,就,就义结金兰!”说着就扯着阿十要在大排档门口下跪。
阿十赶紧稳住身体,同时架住这个醉汉,笑道:“行行行,下次下次啊,别着急。”
就这样,两人每场演出结束后都会一起吃饭。
三
“记忆正中要害,像耳光打在脸上
用肘撑起,我凝视窗上白雾
这么多我以为已经忘掉的事
重回我心间,带着更陌生的痛苦
——像信件到达,而收件人很多年前
就已离开这座房屋。”
阿十和依婷坐在回程的车上,突然想起这首诗,觉得也太贴切了。
刚才吃饭时阿十万分痛恨当初选了火锅店的自己。
卷卷看见火锅也是一愣:“十总爱吃火锅?”语气晦涩不明。
阿十只能硬着头皮称是。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两人分开后,自己反而学着卷卷吃起了这种重油重辣的食物。原本口味清淡的他是几乎不吃的。
有时阿十会觉得,吃着和以前一样的食物,好像就可以说服自己回到了过去。
卷卷听了回答低笑一声:“是啊,人么,总是易变的。”
阿十背上寒毛直立。
过会,依婷帮着上菜,正要把一盘生菜放到卷卷面前,阿十下意识说道:“放你那边吧,他不吃的。”
卷卷又顿了顿,凉凉看他一眼,接过生菜,说:“没事,十总会变,我自然也会变,十总不必假意逢迎。”
天哪这微妙的氛围阿十绝不想经历第二回。
想着,依婷从驾驶位促狭地拍拍他:“哎,十爷,你和歌王以前认识?气氛不对哟~”二人共事多年,早已情同兄妹。
阿十抚额:“……其实,他是我前男友。”
“叭——”刺耳的喇叭声响起,依婷一巴掌拍在方向盘中央,恨铁不成钢:“不是吧,人歌王长的帅人又好歌也好听,你怎么能追到手啊!?”又问:“你们do过了?在一起几年?为什么分手?人家想通了把你甩了?”
对于第一个问题,阿十羞涩地点点头。
“靠,怎么睡到的?!”
“还有,他还没出道我们就在一起了哦,还是他追的我。”阿十莫名自豪起来,却对最后一个问题避而不谈。
“叭——”
“老娘不载你了你自己滚回家!”
当天晚上阿十入睡前才从签到歌王挣大钱的快乐中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样把前男友签进公司,岂不是以后要天天见面?!
于是英明的十总决定明天就把公司的打卡制度取消,安心入睡,甚至有点高兴。
“嗯,我高兴是因为又能挣钱了,绝对不是因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