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就懂 | 24.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指出,“物质与意识的对立,……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讨论物质和意识对立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钥匙。
物质和意识对立的绝对性,从哲学基本问题的最根本方面出发,唯物地把握物质和意识对立的绝对性。意识现象产生以前,物质就按照自己的方式和规律自然地生灭、变化、发展着。它既是自我规定的原因,又是自我作用的结果。当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意识才伴随着物质器官、机能的形成而脱胎问世。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物质派生意识的过程,就是意识从无到有,从非存在向存在转化,进而成为物质对立面的过程。在第一性和第二性,本原和产物这个认识论基本问题的有限范围内,物质对意识的关系仅仅是一种单向发生的派生关系。因此,它们的对立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对于这种关系所做的任何意义上的相对理解,都必然背离事实,走向唯心主义。
物质和意识对立的相对性,从普遍联系、交互作用的角度入手,辩证地理解物质和意识对立的相对性。意识是物质的派生物,但当它一旦被派生出来,获得自身的规定和存在时,便反过来与物质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物质和意识,就由潜在的先后对象之间的矛盾关系转化为同时存在的对象之间的矛盾关系。在这里,意识总是以既成的姿态和物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它们的对立就是有条件的,具有相对的意义了。
进入实践和认识领域的物质,与作为其反映的意识有机联系,交互作用,更为显著地表现了它们对立的相对性。物质决定意识的作用、物质规定意识的发展,意识作用一刻也离不开物质运动及其客观规律的制约。但是,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往往也是巨大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意识可以阻碍、加速或中断事物发展的进程,可以给自然界打上人的主体印记,造成“人化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