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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独居女孩》太阳雨演员角色聘用合同协议导演林建焕北京一键焕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3-01-24 01:57 作者:一键选角  | 我要投稿

电影《独居女孩》演员聘用合同

 

甲 方(出品方): 北京一键焕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建焕                 电话:18811547918  

 

乙方(演员本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为网络电影《独居女孩》(暂名,简称“该剧”,若剧名变更,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出品方,有权为该剧摄制组(简称“剧组”)聘用演员并签署本合同;乙方为演员本人。现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该剧演员,乙方(演员方,简称“演员”)同意接受甲方聘请并有权签署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合同条款: 

 

1. 该片信息(暂定,信息调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1.1片名:独居女孩  1.2 导演、编剧、摄像、主演:林建焕。 1.3 主演:  

 

2. 工作内容 2.1演员角色:甲方聘用乙方出演电影《独居女孩》剧中“【     】”角色,名字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乙方演出内容,以甲方最终确定的演出剧本以及甲方及其授权导演的现场指令为准。 2.2乙方工作 2.2.1筹备:演员方应甲方要求参加试装、定妆、试拍、剧本研讨会等筹备工作,甲方对演员方在剧中的人物造型(包括化妆、发型、服装、道具、配饰等)拥有最终决定权。 2.2.2拍摄:演员应准时到达拍摄地点参加拍摄,专业地完成角色演出相关工作。如演员造成延误,应配合顺延拍摄时间。 2.2.3配音:演员应完成该剧后期配音、补拍工作。 2.2.4宣传发行:演员应参加宣传照、海报、视频、花絮、预告片等的拍摄及制作,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机仪式、首映礼、发布会等。 2.2.5补充工作:演员完成全部拍摄工作后,因有关部门审片修改要求或设备问题、人员变动、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异常事件(冲突、罢工、骚乱)、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对该剧进行补拍、补录等工作时,演员方配合完成,甲方无需另行支付酬金。  2.2.6 演员只需负责演好戏,若对拍摄有建议可协商。

 

2.3工作期限 2.3.1如遇法定节假日,演员仍需完成相应拍摄工作。 1)演员方最迟应于开机【  3  】天前到达剧组。 2)预计开机时间:【 2023 】年【  2  】月。开机时间可提前或延后,拍摄期做相应调整,甲方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2.3.2每天拍摄不超过【 16 】小时,拍摄天数直到拍完剧本内容为止。 2.3.3安排:甲方提前通知演员有关工作的时间、地点、安排等事宜。 2.4地点:甲方根据拍摄需要确定,暂定酒店、民宿、公园、路上等。2.5 服装:甲乙双方共同提供。

 

3. 款项 3.1款项(币种均为人民币):甲方支付固定总片酬为:税前【      圆整 】(小写    元)。 3.2支付方式:演员拍摄工作全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项之100 %。 3.3收款账户:应为收款方自身账户。 3.5该款项为演员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甲方应支付之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演员方在筹备期,拍摄期,后期制作,宣传期等各阶段工作的酬金,以及演员姓名、肖像、声音、签名等个人资料使用,食宿路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向演员另行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3.6 如因演员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戏份等减少,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演员的片酬。3.7如该剧实际播出集数超出约定集数,或实际拍摄天数超出约定天数,甲方无需额外支付片酬。

 

4.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乙方购买保险。如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中发生意外,应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文件予以赔付。演员方如非因甲方、本合同项下工作原因引发疾病、事故、伤害等情况,则发生的所有法律责任、费用均由演员方或其他责任人承担。

 

5. 费用及安排 5.1甲方不再承担乙方以外人员的费用(包括跟组和探班人员等)。 5.2 甲方不为乙方提供专门用车。 5.3演员应保证不存在身份受限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签证、工作许可之情况。 5.4演员因私引发的任何安全或其他问题,由演员方自行承担或解决。 5.5对于演员方先行垫付的费用,需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相应发票。

 

6. 权利归属 6.1甲方及其他出品方永远拥有演员方出演的该剧及与该剧相关衍生品、演绎作品及其他作品、商品、服务等(包括与该剧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歌曲及文字材料、电影、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等)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版权及其他所有权利。演员方特此向甲方转让所有提供服务的成果中所包含的全部权利。甲方有权处理该剧引发的一切权益及发行、宣传、传播等事宜。本合同基于任何原因中止、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6.2甲方为筹备、宣传、推广(包括与第三方的联合推广)、发行、播放该剧,出版发行剧本,制作发行音乐MV等目的,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演员方的姓名(本名、艺名及角色名称)、肖像、声音、签名、资料、载有演员剧中形象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录音带、剧照等,不需向演员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3演员方如约完成所有工作后在该剧中署名。 6.4演员方如因参演该剧获得个人奖项,所获之个人奖项的奖品及荣誉归演员方个人所有。

 

7. 各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1.1甲方及剧组拥有判定该剧摄制的进度情况及是否已全部完成摄制之最后决定权。 7.1.2 在拍摄过程中,演员方应服从甲方或导演对演员方出演角色的剧情安排。 7.1.3 该剧摄制和发行需要,甲方有权与第三方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7.1.4 若遇到演员不便拍摄的内容,甲方采用降低或取消酬劳后,删除或修改戏份的方法,积极协商解决。 

 

7.2演员方权利与义务: 7.2.1演员应遵守甲方拍摄计划,遵守剧组的管理制度要求,不得拒收甲方通告,不得有迟到、早退、旷工、打架、自行离组或其他影响拍摄工作的行为。拍摄创作过程若出现分歧,以甲方及导演意见为准。 7.2.2演员方应保持良好、健康的形象,如演员方导致该剧制作、发行、宣传、评奖遭到有关部门的禁止、限制或被市场排斥、社会公众抵制等,甲方有权向演员方主张违约责任;演员不能给该剧的筹备、摄制、发行造成负面影响,不能贬损该剧的市场价值、口碑声誉。 7.2.3演员不得擅自改变个人形象,包括但不限于整形手术、纹身等影响拍摄的情况。 7.2.4演员出现之镜头画面或使用之拍摄道具,如涉及广告植入,演员应予理解和配合,甲方无需向演员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7.2.5演员方不得以甲方、该剧、该剧中饰演角色等名义对外作任何商业行为(如借贷或融资等),不得实施造成甲方(或该剧)在名誉、财务上招致任何损失的行为。 7.2.6演员如因伤病而请假,须提供中国大陆三级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演员请假的,应补足所耽误的拍摄天数,甲方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费用。 7.2.7演员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8演员需向甲方提供其真实、准确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详细住址、联系电话以及其他信息,如曾有境外身份,应提前真实完整披露。 7.2.9演员方不得发表对该剧、甲方、其他出品方、合作方及其他演职人员等不利、贬损的言论。 7.2.10本合同签订时,演员方保证如实向甲方陈述是否存在妨碍该剧拍摄的各类病史;如演员方隐瞒病情,则所发生的医药费及相应风险由演员方承担。 7.2.11乙方因生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原因,使得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延期演员拍摄工作或解除本合同。按照演员已完成且被甲方认可的有效工作量结算费用,演员收取的超出结算金额款项应予退回。

 

8. 保密责任 8.1甲方对于演员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8.2演员方及演员方人员(包括探班的经纪人、助理等进组人员)保证对甲方的信息予以保密,不会以任何形式向媒体、公共平台或其他人发布与剧摄制或甲方业务有关(包括该剧的剧本、预算、情节、创意、故事、剧照、拍摄花絮、演职人员、画面、文字资料、宣传方案等)信息。

 

9. 违约责任 9.1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投入的各项成本、经济损失、预期利益、声誉损失及为此支出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利息及给第三方赔偿款等费用。 9.2如因演员原因导致该剧拍摄无法进行或解除合同的,演员方应退还全部已收费用,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剧组拍摄暂停而产生的损失、另聘演员而产生的损失、甲方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合理支出等)。 9.3如演员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要求演员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演员方须完成拍摄内容,拍摄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演员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演员方饰演的角色拍摄内容进行调整。如合同解除,演员方已拍摄完成的素材可由甲方决定保留或删除。甲方有权删除或技术移除、遮蔽、替换演员方已经拍摄的内容及形象。

 

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分歧,各方应本着互惠互谅之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附则 11.1本合同取代各方前期相关沟通、磋商内容,为各方认定之唯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附件或补充协议执行。 11.2 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影响相关条款。如出现笔误和打印错误,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如合同内某条款与现行或者更改后的法律相抵触而被认定无效,其他部分则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两 】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附件:以下附件需要演员方签字确认: 11.4.1乙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1.4.2其他(如演员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确定参加的活动名单,日期等)。

 

 

甲方(出品方):(盖章)             乙方(演员本人):

                                       

签字: 

 

日期: 2023年  月   日              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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