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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2.1.4 必然性和规律

2023-10-08 09:26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4、必然性和规律


  我们承认了一切现象因果制约的必然性质,从而也就是承认必然性在世界中占统治地位。所谓必然的东西,就是指那种由作为某一过程的基础的最本质关系引起的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必然的发展就是在当时的条件下不能不产生的发展。例如,在有机界的历史中,适应性较弱的有机体,必然被适应性较强的有机体所代替。

  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必然性通过各种规律最充分地表现出来。承认各个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就必然导致承认这些现象都服从于一定的、不依人们的意志和愿望为转移而存在的规律性。

  任何规律都是现象所服从的必然性的表现。例如,悬在空中的任何一个物体,如果没有反方向力量的支持,都必然要降落。这里表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作用。

  什么是规律?规律是各个现象或同一现象的各个方面之间的深刻的、本质的、稳定的、不断重复的联系或相关性。例如,阿基米得定律确定了浮在液体或气体中的物体能排出的液体或气体的重量同液体或气体对该物体的“浮力”大小之间的稳定的联系。规律可以是不太普遍的,只在有限的领域当中起作用(例如欧姆定律);也可以是较普遍的,适用于很广泛的领域(例如,能量守恒定律)。有一些规律确定各个现象间的精确的量的相关性,可以用数学表现出来(例如,力学定律),另外一些规律并不遵守确切的数学公式(例如,自然选择规律)。但是,无论前者或后者都反映各现象间的客观的、必然的联系。

  认识客观现实的规律,可以帮助我们深刻地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从而为人们进行有目的的活动提供可靠的根据。

  但是,任何规律也不能完尽无遗地包括现象。它只是反映现象中的最本质的东西。

  要发现支配着某种现象的规律,必须抛开同时发生的一些次要的情况,而把现象的纯粹本质的决定性的联系抽出来。科学借助于专门实验和通过逻辑分析的方法,即对现象的本质的方面加以抽象化的途径,达到这一目的。例如,自由落体定律(伽利略定律)就是抛开空气的阻力,不考虑这种阻力,并且确定:一切物体的下落速度都是一样的。但是,在地球气层的条件下,物体可以像石头那样迅速下落;可以像枯叶那样缓慢下落;或者甚至会像蒲公英和其他植物的花籽那样,暂时向上飘飞。

  伽利略定律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继续起作用。但是,仅以这一规律的知识为依据,是不能充分说明某种物体在具体条件下的下落的。为了明这一点,不仅要了解规律,而且要了解规律在其中起作用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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