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来了!查什么?怎么查?

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与开展“四经普”的2018年相比,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经济呈现出更多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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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
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
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时间: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阶段时间:
“五经普”工作从2023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第二阶段是单位清查阶段(时间为2023年8月-12月)
第三阶段是普查实施阶段(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
第四阶段是资料开发阶段(时间为2025年1月-12月)
调查方法:
首先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然后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如何配合: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普查数据是否作为缴税处罚的依据:
相关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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