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导读 |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邓晓芒主讲 | 第1集

《精神现象学》的四种读法

1.《精神现象学》是“意识的经验科学”,但又不是心理学、意识的发生学、历史学。它是哲学,是一般意识本身的结构以经验的方式体现在《精神现象学》里。它展示意识结构本身内在必然的层次或逻辑层次,因此可以和《逻辑学》对照来读。它谈的是有理性者的思维,超越历史,超越一般经验,是抽象意识的经验。(*有理性者不光包括人,上帝、外星人、可能的人类、可能的有理性者都包括在这里)只要有意识、有理性,就会经历这样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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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神现象学》的结构
(1)五个部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客观精神、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又分宗教与哲学两个部分)
*前三个部分都属于主观精神
(2)早期与晚期
早期—以精神为线索衡量五个部分。内容更加丰富,几乎无所不包
后期—以理性为标准。写《哲学百科全书》时把“精神现象学”压缩为主观精神里的一章,即介于人类学与心理学之间的主观精神的部分。这个精神现象学就是仅仅指主观精神。也可以说《哲学百科全书》里的“精神现象学”是经过了“逻辑学”的上帝的拯救后呈现出的“精神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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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神现象学》的写作目的
实际上《精神现象学》最后的终点叫“绝对知识”或“绝对认知”,它的起点其实也是。它的起点就是终点。《精神现象学》从感性的确定性开始,通过犯错误而开始。整个《精神现象学》就是描述“绝对认知”最开始如何犯错误,意识不断地犯错误,不断地纠正错误,不断地逼近终点,在这种不断地犯错误和纠正错误的过程中展示它内在的方法,展示它隐含的“逻辑学”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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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态度
每一句话都不能绝对当真。黑格尔的观点是动态的、发展的,是不断从低到高生长的过程。《精神现象学》是一条怀疑之路。读者应当跟着他勇于投身于自动纠错,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勇于牺牲自己的观点;要抱着一种有意识的自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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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