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创业板启动注册制改革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IPO申请审核要点,其中,第10-1-1-1条规定: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最近⼀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而拟IPO企业申报前,往往会引入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作为投资人,由此引出了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问题。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