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优先审查
发明专利优先审查主要是一种提前或加快合格专利审查的方法。一般来说,发明专利可以在收到实际审查通知后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人完成专利申请费后提出。发明专利优先审查需要多久?下面小创来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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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优先审查的,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
1、发明专利申请在45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2个月内结案;
3、专利复审案件在7个月内结案;
4、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5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4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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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要点
一、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届时会按普通程序处理,所以有申请专利优先审查的企业就要注意了:
1、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
2、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
3、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
4、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二、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1、复审请求人延期答复;
2、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和理由;
3、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4、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程序被中止;
5、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
6、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