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谢林《近代哲学史》笔记——斯宾诺莎

2022-03-08 12:27 作者:实在界的马奎尔  | 我要投稿

斯宾诺莎

 

实体整体主义:

上回说到,笛卡尔为了给事物提供客观上的联系,而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即一个必然且盲目的存在者,对此笛卡尔试图使上帝的丰富性超越这个盲目的存在者,但是未能成功。而到了斯宾诺莎这里,他干脆放弃了这一尝试,而是欣然接收了这个作为必然的存在者的上帝,并在此基础上推演下去。只不过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中,这个上帝,必然的存在者被其称为实体。如同笛卡尔的必然的存在者,实体是超越于,先于逻辑意义/思维层面的,因此在其能被思维之前实体就已经存在,没有被思维成不存在的可能。与笛卡尔哲学中的存在者与存在的对立一样,斯宾诺莎的实体也有一个属于它的“单纯的存在”,在斯宾诺莎的体系中存在被称为分殊,分殊即个别的现实事物,借助实体才能够存在。

在笛卡尔那里,必然的存在者这个概念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作为必然的存在者是不自由的,被自身的存在所限制的,那么它是如何派生出事物,并推动它们的发展的?到了斯宾诺莎这里,问题则变为:分殊是怎么从实体中派生出来的?鉴于斯宾诺莎直接继承了笛卡尔的盲目且不自由的上帝,因此斯宾诺莎并不将实体作为分殊产生的原因,实体只是一种“自因”,以一种自身内的必然性的形式存在着,原因在其中被消解,实体是一种宿命般的存在。因此实体不能够脱离自身的存在,而依照自身的意愿自由地创造一个事物/分殊,作为它们的原因但这并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既然分殊不是由实体创造的,那么它们是怎么产生的?斯宾诺莎进一步给出了另一个“不尽如人意”的回答:“分殊与实体之间有一种必然联系,从实体的本性中派生出来,并在实体之中以某种特殊形式存在,并以这种方式表现出实体的本性。”斯宾诺莎就如一个狡猾的政客,不但没能正面地回答被问到的问题,反倒创造了更多的问题,而新的问题就是:①分殊与实体之间的这种必然联系是什么②这种联系是怎么使分殊从实体的“本性”中派生出来的?在重重逼问下的斯宾诺莎仍对第一个问题闪烁其词,但还是做出了让步,给出了对于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在实体和分殊之间存在着中间环节作为两者的中介,使得分殊得以通过这个中介中派生出来。

让我们对斯宾诺莎终于给出的回答做进一步的分析。首先,斯宾诺莎对中介的引入使得所有“事物”都有了分级,从至高的无限实体层层降级至个别的分殊。其次,斯宾诺莎所说的中间环节实际上指的使属性/样式,这个属性分为两类:无限广延与无限思维,它们作为实体的存在样式(但不等同于实体),实体作为两者的统一体,维持两者的同一性,同时又凌驾于两者之上;而分殊要么是以广延形式存在,要么是以思维形式存在,广延与思维由此作为实体与分殊的中间环节。

斯宾诺莎看似已经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但实际上他仍然是含糊其辞的。我们首先来对斯宾诺莎所引入的中间环节进行关于其“合法性”的检查:无限广延以及无限思维是从哪得到的?它们为何是实体得以存在的形式?斯宾诺莎对此给出的回答是难以令人信服的:“无限广延与无限思维是无限实体存在的必然后果。为何是必然的后果呢?斯宾诺莎对这里的“必然”的“证明”恐怕是没有任何“底气”的。斯宾诺莎和他的前辈笛卡尔一样,对思维与广延(在笛卡尔那里是精神和物质)做出二分,仅仅是因为这是唯一两种我们能够在生活经验中想到的存在形式了,因此斯宾诺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认为实体也必然以无限思维和无限广延两种形式存在着。鉴于斯宾诺莎没能给出对于两者必然性的证明,我们只能在此替他给出证明。首先,广延作为实体最原初,第一位的存在的形式,这是毫无疑问的,不然实体就无法做到必然存在着了。但问题是为何思维也是必然的呢?或者可以问:为何实体为何不停留在广延这种形式上,还会以思维的形式存在呢?答案就是:实体在将自身设定为广延的形式时,会产生不以广延形式存在的剩余,而这个剩余必须将自己设立为高于广延的形式,即思维。我们要得出这一结论,就必须以一个回溯性的方式去看,精神(思维的变形)是可以把握我们的躯体(广延的变形)的,而要做到这一点精神就必须高于躯体,由此进行回溯则可得到:要把握广延,则必须通过一种高于广延的形式,而鉴于实体是超越于广延的,因此实体的剩余也必须要能够把握广延,因此必须以一种高于广延的形式存在,即思维作为广延的概念。由此广延与思维的必然性就得到了证明。

其次,斯宾诺莎真的有回答我们在一开始问出的问题“分殊是如何从实体的本性中派生出来的”吗?若我们依照斯宾诺莎提出的“事物”的层级模型进行推演,恐怕就能发现斯宾诺莎终究还是没能回答问题。我们对一开始的问题换一个问法:一个无限者是如何过渡到一个有限者的斯宾诺莎对此的回答可说是将“推锅”推到了极致:无限者是间接过渡到有限者的。这句话意味着一个有限者/分殊产生于另一个有限者/分殊,而另一个有限者/分殊又来自于另一个有限者/分殊,以此无限类推,直至无穷也无法得知我们迫切想要知道的回答:分殊是怎么从实体派生出来的。既然斯宾诺莎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那为何他一定要坚持在无规定,无限制的实体中设定一个具有规定性的,有限的分殊呢?原因与斯宾诺莎对于广延与思维的二分一样:因为在生活经验中事物是存在的,所以分殊被实体设立,在实体之中是必然的。

鉴于斯宾诺莎不再可能会就此问题给出任何明确的回答,我们只好以分殊的无限推演为基础继续推演下去,则可得到一个结论:过去,现在,将来存在的分殊/事物都以一种永恒的方式,通过实体的本性被设立下来。但这个推论又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事物是可以无限追溯的,那么它们是如何协同,共时以及永恒地存在于实体内部呢?斯宾诺莎对此给出了一个几何模型来说明这是如何做到的。有一个嵌套在一起的,两个圆心不同的圆组合成的图形,而两个圆之间的形成的居中空间中存在着一种物质,由于两个圆的大小可以随时变化,因此它们之间的居中空间也会不断变化,因此其中的物质是一种无限运动,变化的流体物质。两个圆组成的图形对应着实体,它自身是无限的;而无限运动的流体物质则对应着分殊,不直接来自于圆的无限变化/实体,而是间接地来自于实体的本性,即无限性,而它本身无限推进的“无限性”正来自于实体的无限性,但它的无限始终不能超越实体,只能在实体之中,因此无限的分殊之间的协同就可以达成。

综上,我们从对斯宾诺莎的不断诘问中,可归纳出其哲学体系的两点局限性:①上帝/实体没有直接设立任何事物②上帝/实体没有在自身之外设定任何事物。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即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是完全建立在一个封闭,僵死的实体之上的,而这一实体使得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也变得封闭与僵死,成为了一个只关乎完满的静态理论。


对斯宾诺莎的指责:

泛神论:认为上帝和个别事物无异,或是认为上帝是由无数个个别事物堆积而成。由上文实体与分殊概念的区分可以得出这种指责是显然错误的。

自然神论:世界就等同于上帝。由上文得出,上帝是一种自因,它由于自身的必然性存在,而世界对上帝来说只是一种分殊,是从上帝的本性中派生出来的。虽然世界不等同于上帝,但是可以说上帝就是世界。上帝通过对自身必然性存在的展开,能够在自身设定所有存在的规定性,即分殊,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上帝内部是填满了世界的。

谢林《近代哲学史》笔记——斯宾诺莎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