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征迁,征迁款有四千万,老员工们不淡定了

这几天,有一群退休的阿姨叔叔们反映,说他们都是福州市汽车附件厂的老员工,2017年初汽车附件厂启动征迁项目,得到消息的他们坐不住了,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01老员工:厂子是他们一点点建起来的
这些老员工们说,上世纪60年代,
是他们集体把厂子建了起来。
原福州市汽车附件厂员工:
汽车附件厂要很多机器,就员工自己出钱,我们劳保社保工作服都没买,所有的钱都投到建工厂里,我们晚上下班了,你搬浆他搬水泥,把厂房一层层盖起来。我们本来有福利待遇,我们都没有享受,这个钱积累起来去建厂房。
厂子建起来后四十年来相安无事,
可是到了2000年,厂里遇到了困难。
随后汽车附件厂关闭了,
改为了福州市服装批发市场,
于是员工们和工厂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
并拿到了一万元以上的补偿款。
他们说,当时还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原福州市汽车附件厂员工:
当时工厂的法人代表有承诺说,如果有拆迁,把房租还完有剩余的财产,我们可以依照职工代表大会里面的决议,补偿给我们。
02老员工认为征迁款他们也有份
之后,大家就各奔东西。一部分员工被返聘到福州市服装批发市场工作到退休,一部分员工则去他处发展。
2017年,一则征迁的消息
把他们重新召集起来,
老员工们认为征迁款他们也有份。
记者从老员工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看到,
福州市汽车附件厂的类型是集体企业。
而在2015年的时候却被改为了
福州技联汽车附件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则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归属于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这样的变更引起了老员工的不满。
原福州市汽车附件厂员工:
这是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变成国有企业,这些征迁款全部归于国家所有,没有通过我们职工同意,把我们的财产变成国有资产。
03 企业类型“被更改” 老员工称工厂是集体企业
老员工们认为,当年的
汽车附件厂是员工们出资建起来的,
应当属于集体企业。
于是在2019年底,
他们向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了撤销改制变更登记的诉求:
而台江区市监局于2019年12月6号
决定撤销2015年及2016年核准的
原福州市汽车附件厂改制变更登记。
那么,就算是集体企业,
征迁后的补偿款就一定要分给全体职工吗?
是依据哪条法律哪项规定呢?
带着这些疑问,
记者来到了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4 2014年企业脱钩划转到省国资公司
在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
记者见到了分管此事的郑伟主任,
也就是两份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
采访现场,郑主任也向记者解释了,
为什么企业所有制企业会归属于
国有资产公司管理。
↓↓↓
郑主任:
根据省委省政府10号文件,厅属单位不能办企业,把企业脱钩划转到我们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汽车附件厂之前的主管出资单位是省人社厅,当时省人社厅划转给我们这一批是四家企业,包含这家集体所有制企业。
05 省国资公司:给老员工征迁补偿费暂无政策依据
郑主任拿出了公司在2014年与
省人社厅签订的脱钩企业划转协议,
脱钩企业情况表里就有福州汽车附件厂。
郑主任:从我们国有企业的性质来讲,我们是没有把征迁款分给员工的政策、法规支撑。
但对此,老员工表示,
和汽车附件厂同一批征迁的
还有福州市毛巾厂,
他们的员工就拿到了征迁补偿款。
而员工们口中的市联社为
分管福州的集体企业的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针对此事,记者进行了政策咨询。
工作人员表示,1991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条例》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集体企业终止后,企业财产用于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而在第十九条中这样写道↓
那么,汽车附件厂300多名员工
都说自己是出资人,又该怎么认定呢?
记者拿到了一份内资企业登记情况表,
上面写道出资人为福州汽车工业公司,
出资17万,持股比例为100%。
这里面并没有显示员工们有出资的登记。
老员工们也表示,
之前的职工代表大会
以及出资的记录已经找不到了。
这又该怎么办呢?
06省国资公司:员工可选出代表进行协商
采访现场,郑主任说,目前来找他们的员工有分为退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名的等各种类型,希望他们可以从各类型中选出代表和公司进行协商。
郑主任也代表省国资公司向老员工们承诺:目前,四千万征迁款已冻结,在解决问题之前,一分钱都不会动。
记者在这次帮忙中,
既感受到了老员工们的期盼,
同时也能体谅省国资公司所面临的难处。
希望我们的介入
能成为两方之间的调和剂,
促进这个历史遗留难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