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品读
道德经中修道人可以达到的最高境界,也就是作为生物意义上人的修行最终目标,比于赤子。 今天品读的是《道德经》第55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这句。 通常解释中最有商量余地的是握固、全作、不嗄,这三个词。手握的紧的掰不开、小孩鸡鸡常久直立(全常作脧后)、嗓子不哑。 试译下:积德最多的近道之人,形为就和赤子这个初人一样。那些蚊蛇不叮口交他,猛兽不吃他,凶鸟不抓他,骨弱筋柔却能,保全身体,不知道阴阳和合却能圆润一体,是因为内心精纯至无。整天号却抑扬有节 ,绝无顿挫之感,是因为自身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理解:这句来形象的描述赤子的状态,“比”这个字用的极重“一样”,老子一般用如、若、几、似等,用比很少。 接下来讲,赤子首先是个“善摄生者”,至“无死地”的状态,自身可以长久了。再讲“终日号”,开合之间上下通顺运用无穷了。多么近道的状态,似合道。 握固:想下刚生下的小猴子是什么状态,窂固握住母亲。大约咱们老老祖宗作赤子时,也好不了太多。外物不伤身的保障就是牢固的与母体在一起,也就是遵道含德。 全作:全当圆讲好,描述循环往复动态平衡的圆润状态。那个脧作?赤女没了!与那个玄牝解释为黑牛✕一样,原味的够呛。老子忽视、歧视女性吗?天上如知,胡发飞扬吧! 不嗄:赤子之号,是与母亲交流的方式。人修道的方式就是含德,用德行与客观环境和谐共处。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