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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兰登堡人》(俾斯麦架空)第九章

2022-07-10 00:24 作者:王齐允-家里蹲  | 我要投稿


25

夏天静悄悄的过去,火热的太阳比最勇敢的骠骑兵还要迅猛的袭击着大地,苍青的森林从遥远的山岗一路延伸到广袤的原野,一亿五千万千米外的恒星在这片大地上孕育着新一轮的丰收,六月的田野已经整装待发,勤劳的镰刀在田野上谱写过了一年一度的诗歌,而七月已经由新的牧草种子主宰农人的喜怒哀乐。铁血公国最勤奋克勉的军人随着太阳一起奔波,好像天空里那最有实干精神的燕鸥,奋斗的身影从柏林带来了骄傲又从容的新风,一只全新的队伍和牧草一样抓紧时间生长着,并不知道未来能出现多少威风显赫的名字从它这里出发传向世界。

罗恩将军的确是个疯魔人不假,但那是在战场上,若你有幸宁在她的麾下,就能明白,比你自己更高效明智的上司着实是上天对一位下属最大的恩赐。懂得这种事情是在几年以后了,提尔比茨在吃人的战线上接到上司近乎愚蠢的突击命令时常常会怀念她不同寻常的暑期实习,即便在泥水里泡了十几天依然能从心底悄悄生出一丝久远而满意的微笑——明智的将军和忠诚的士兵,多么完美无缺的组合!

可惜仅仅16岁的她只能觉得在走廊里来去如风疲于奔命,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她职业生涯里遇到的数一数二的好领导,不断增加的文件和往来穿梭的办公室对于一个尚未成年的学生来说比期末考试还要头痛紧张。

 

“老天爷。”

提尔比茨茫然的审视着阿尔布·冯·罗恩伯爵在漫长繁琐的工作中依然狂热而喜气洋洋的简直扭曲的面庞。这位可敬的工作狂越是风度翩翩衣衫整洁,提尔比茨就越是为自己在奔跑和走动里不经意乱掉的领巾胆战心惊。此刻它依然略微凌乱的挂在她的脖子上,掩护着她紧张到不自觉吞咽的喉头。

“还有事情要办吗,候补公爵?”

“没有了阁下,今天也是提前完成了安排。”不是没有想过纠正罗恩这奇怪的称呼,谁知道将军为什么和海因里希亲王一样,都在她跟前扬言俾斯麦迟早有一天大祸临头,爵位那时就要花落自己怀里……第一次接触到类似耸听危言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学生,笑面虎海因里希碰上在场唯一的娃娃刚刚下课,迫不及待的恐吓她,然后就被年幼的提尔比茨拎着操演用的木剑追杀了半圈房子。

 

罗恩扬了扬眉毛,栗色的眼睛里飘荡的是大战过后平原上阴悒磷火,和她嘴角的柔和微笑放在同一张脸上委实是有些浪费的:

“我还只怕赶不上事情发生的速度,现在竟然反过来了?是我的本事呢还是下面出了问题?”她的手半真半假的摸上了剑鞘,“还是有人看我新来,消息和事情都传不到我这里呢?”

提尔比茨觉得每个字眼儿都在炙烤自己那已经干涸的喉咙,对“高效”这一现代词汇的浅陋认识几乎无法支持在伯爵这里的所见所闻,控住不住自己的震撼瞪着将军那陷入短暂沉思的面孔,来不及关注这种举动是不是逾越了礼仪。

 

罗恩是整个公国最杰出的工作狂。这一结论和成就在以后被功成名就的提尔比茨坚定不移的授予给了荣休多年的伯爵,元帅表示除了她姐姐再也没能遇上强而有力的挑战者对这一殊荣发起冲击。

“算了!过来!把这草案送到四楼大办公室,让那群拖后腿的巴伐利亚蜗牛明早前整理好,没有其他的事话……候补你就可以下班了!”

下班,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实习生在将军调侃的视线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虽然并没在此后的人生里荣登公爵宝座——她以和未来相符合的一贯的明智早早放弃了矫正的努力:“我算是明白您为什么既能和亲王做朋友,又能融洽的跟家姊共事了……”这股疯魔劲儿真是铁血标配啊!

 

提尔比茨这么猜有道理,可惜并不是事情的真相。

俾斯麦家族的人交朋友的理由一向简单,刨除成年人不得已的委以虚蛇,多数时候都朴素的打破人们对她们的幻想。

 

在俾斯麦和罗恩都还是苍白、消瘦的暌违良久的少年,柏林的雨和洪堡森林里凝结的雾不约而同的赋予她俩以意想不到的灵感,在同一个学期选择了同一节声乐课——前者不止一次想过她的性命得以保全是不是有赖于这一次不经意掷下的骰子。两人都有镀银般的脸庞,都带着富贵生活所滋养出的平静,都藏不住年少高傲,那天一同被点起,在那双金色眼睛的注视下昂首唱一首并不简单的咏叹调。

“她说我歌唱得不错。”俾斯麦从刀尖下逃生之后不久的一个日子里,潺潺的流水旁,犯罪中止被害人和她偶遇的熟人回忆着存活可能的理由。后者沉默着认下了,记起来那是亨德尔《德罗琳达》的一段节选,两个中规中矩的的歌声在椭圆形教室里久久盘旋在每个人的头顶,获得了特聘教师慷慨的掌声。

罗恩记忆里的俾斯麦几乎一生都是冷硬的,而这次少有的在发抖。

“真吓人,我翻来覆去的想,居然只能找到这样一条不像样的理由,怎么就活下来了呢?”像是溺水者好不容易从翻涌的浪里挣扎出水面,她猛烈的大口喘息,一只手死死揪住自己的衣领,另一只拳头捏到青白抵在胸口,让人担心她会把自己的胸骨压裂,“是这样活下来的?”

熟人生来稀薄好比杜富尔峰顶的氧气含量一样的恻隐之心,魔鬼显灵一样颤动了一下,作为屠夫之一她犹犹豫豫地走到俾斯麦的身边,伸出手极其不熟练的抚慰幸存者被恐惧压弯的脊背:“你没有愤怒过吗?我也有份,大公身边的人都有份。”安慰的她话说的别扭得很,听起来适得其反,不知情的听下来倒是像威胁,“大公可没跟我们说过会留你性命……所有人多少都跟索菲亚有仇怨,你活下来的确出乎意料。”

罗恩失误了一次。

那个名字听得俾斯麦猛的战栗,然后僵硬,就像伤兵们缺乏麻药手术时痛死在帐篷里那样。她抬起冰冷的双手松垮地扣住罗恩的手腕,轻轻地放下来了。

“这是她应得的……虽然是惨烈的收场。”她们坐在钟塔的荫蔽里,尖耸的影子像是要切断河上的游船,“妈妈……索菲亚走的太远了,说不定没有我和提尔做累赘,她还能走得更远些。我倒是还好,只是提尔还没有十岁,我担心她受不了……”

剧变仿佛只影响了那一日,一切动荡都留在了那一日,她们两个相遇在平静的街头,默契的走下马车,在大教堂后的施普雷河河畔并肩坐下来,看不动声色的柏林。

 

……这对罗恩而言无疑是一场无所适从的交流,天生心房缺了一块的人就像漏水的壶,从没有体会过温情的泉水在胸膛满溢的感觉,更不能凭空捏造一颗火热的心。她甚至都没怎么侧头看俾斯麦的眼睛——虽然她像猜的一样里面只有平静——胡乱说完几句干瘪的安慰就急匆匆的躲到车上去了,任凭惨淡的回忆夜枭一样盘桓俾斯麦的头顶。

她被陌生的东西干扰了,一时之间慌乱不堪。

“感谢您大度的宽慰,罗恩伯爵。”车轮后面传来幸存者坦然的声音,“祝您健康愉快。”

很少有人祝罗恩愉快,她也很少因为别人的祝福而愉快,只是这次出了例外。

这就是将军从熟人升格为友人的开端。

 

26

    路易九世生下来就是受苦的。尊贵的王太后跪在耶稣像前这样深夜哭诉时总少不了这句话,可实际上她却并不关心被啜泣或者撕心裂肺的嚎啕声吵醒的国王,流完了例行的眼泪就去隔壁的房间找她贴心的弗朗索瓦侯爵,那玫瑰花味的怀抱里才能寻求到安慰。

路易的夜晚主要由钟声、夜风和她自己对白天的回忆填补。

 

没有什么人在意她,严重些说,是没有几个人尊重她。后者在摄政入宫的时候尤其明显——即便她才是国王。

“你瞧他们,菲利普一来,殷勤的就像孝子服侍自己的亲娘!”太后这话说得尖酸,却也大抵不离现实情况,谁都知道金光灿灿的皇宫里只有孤儿寡母,两颗值钱的脑袋就枕在摄政的刀斧下边儿,即便不那么聪明的都明白谁才是鸢尾真正的主子,何苦犯人家的忌讳同平安富贵过不去。

现实比任何老师都强大,它让路易牢牢地认清了冷酷的现实:国王和国王是不一样的。有人是人间行走的太阳,众生匍匐畏葸不敢仰视:有人则是路边的泥土,轻贱到旁人连碰都不愿。

她属于哪种显而易见。

虽然也有少数“傻瓜”真的不管不顾的跑来烧她们母女的冷灶——人前人后她都称呼这种人是忠臣——朝野上下不免嘲笑这些十足的莽汉。

“傻瓜”中间最具分量的那个叫黎塞留。

 

和别人比她真是得了疯病。

即便是私生女,也是明晃晃的奥尔良人,居然若无其事的出入宫廷,大摇大摆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向她献上忠诚,还放话出来说:“里昂的每一次钟声都是为了国王的安康而敲响。”这样说不啻大庭广众之下一拳砸在摄政的脸上,亲近惊恐,仇敌嗤笑,几乎丢尽了她那尊敬叔祖菲利普的脸,见到她的时候四下只有嗤笑。

但是路易意外的很喜欢这个女人,因为她确实漂亮。

 

一件事情如果被称为可怕往往因为它像龙卷风一样,宏观中虽然普遍,在微观中却足够罕见,个体难以承载所带来的的惊人破坏力,而一旦它沦为寻常,人类对未知的惊恐和敬畏便会消退,“可怕”的土壤就丧失了,日常才是神秘主义的天敌。黎塞留便是以一位主教不该有的殷勤打破了固有印象,每一天都出现在皇宫使得她总算成为了其中的一员,虽然还是难以避免人心中扎根的固执的敌视,竟然也能偶尔创造和路易私下相处的机会。

没记错的话,那年她长到九岁,从没有人教她怎么做国王。

连零星的琐事都被母亲的情人揽走了,她摆脱侍从,只身穿过破败的花园,到另一头的小教堂。她常常缩在这里终日看父亲留下来的画册。因为那愚蠢又失败的战争,他的痕迹除了书以外全部被摄政清理走了。一天午后,黎塞留在教堂的神龛后面找到她,告诉她,国王不应该只看画册,因为她的身上肩负着4000万人民的安康和幸福,家族300年的荣耀后人应该珍惜。

路易听得怔怔的:“我是个国王吗?”

黎塞留说,是的陛下,毫无疑问。

 

比起贞德,路易更想为黎塞留争取一个圣女的称号,那一天降临人间21年的天使带着上帝的怜惜终于来到她的跟前,美丽又端庄。她似乎永远安静、有一点点悲伤,喜欢微笑,偶尔流泪。她是永远纯洁的圣人,处子,真正的殉道者,每个阴谋家都当在她面前自惭形秽。那目光悲悯宁和,像是圣坛上才能生出的眼神,在被凝视的漫漫半生中,它们不喜不忧,不嗔不怒,神圣又肃穆。黎塞留总把路易的名字放在祈祷的首位,于是她感觉自己被神明庇佑垂怜,这一辈子都是如此。

夜晚总是漫长,失眠者的凝视里时间变得无意义而模糊,只有星辰高悬在夜空,闪耀着、变幻着,她曾经畅想过借助它们解读命运,在后来才发现,星辰是来帮助她忍受寂寥的,孤身一人的命运,在星辰的注视下变得可以承受了。这样美丽广袤的夜空下,她不会受梦魇的侵扰,这些年的动荡仿若只是荒谬的梦境,世界允许她沉沉睡去。

 

“国王是该像我一样,还是像摄政那样?”

“……像摄政那样。”

“那你为什么要来我这里?”

“上帝要我来帮助您,除了国王以外,任何人不应该像国王。”

路易还是怔怔的,看似木然,这是她的性格,常常叫不熟悉的人胡思乱想。

“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这真是一个不详的咒语,世事洞明之后她在无边的痛苦中才惊觉,无知究竟能免于多少折磨。她不是没有独自痛斥过上天,它非要派这样一个人来戳破权臣降下的铁幕,让她忘记自己还有拒绝的机会,谁叫她在寒夜里牵过了她的手,雪融化了,国王的胸膛里狮子的心燃烧了。

之前却没有人告诉过路易它也能把自己烧痛了。

 

黎塞留笑起来,她经典的,比晚风还要轻柔的微笑:“当您做了真正的国王,一定会懂的。”

真正的国王,美丽女人的话是在上帝跟前说的,似乎成了某种预言,带着磅礴莫测的命运伟力,像海浪一样席卷了路易,裹挟她驶入诡谲的海洋,一生都在烈风中。黎塞留自己也化为了珍珠,梗在国王的喉间,在以后的很多个梦境里让她几乎窒息。只是路易保留了她儿时以来就养成的习惯,对于一切痛苦都坚持着绝对的沉默,于是窒息和其他东西一样,成为了她的生活。

 

路易知道,母亲曾经撺掇过那场屠杀,但她愚蠢贪婪而短视,是一只只敢躲在草丛后面咕咕叫的鹌鹑,所以被留下了性命。黎塞留应该是不介意这种事的,但国王依然害怕过,“你真的要帮助我吗?你的亲人不会……”她都忘记了,黎塞留早已不属于奥尔良了,从一开始就不是。

“我已经没有亲人了,陛下。”

拉丁神学的课堂上,主教虚掩起课本,表情镇定自若。

路易九世盯着她看, “所以无论如何你都为我祈祷吗?”

“无论如何我为您祈祷,陛下。”这一句答得很自然,只是老师的眼神飘忽,已经离她而去。

 

27

伦敦是个什么都有的大港口。

约克公爵已经不是第一次偷闯出来,也不是第一次被威尔士抓包。

但她绝对是第一次被小偷顺走了钱包,人生中可喜可贺的首次感受到口袋空空如也所带来的惊恐。

她变穷光蛋了!

好在这种状态只不过是约克的一次体验,几个小时后她就幸运的被威尔士捡到了。

威尔士翘着二郎腿坐在她对面吃鳕鱼配薯条,给她叫了一杯十分浑浊的啤酒。约克少有的感觉到她是一个可靠的家伙,虽然现在很陌生,毕竟从没有见过这个人在酒吧里和老板娘熟络的用东区腔打招呼,一脚踩进门口几厘米厚的污垢里而毫不在意。她整个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很柔和,像一团凝固的晚霞。

桌子沿上到处都是磕烟灰烫出来的洞,黑黢黢的一个个像是枪眼儿,桌子缝里插着红的绿的小卡片,主要是妓·院和脱衣舞坊的,画着那里面绝不会有的精致裸nv。约克饿过了劲,什么胃口也没有,看着泡沫从杯底一个个荡悠上去堆起来,然后呼啦啦的破了。

 

前段时间约克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走在大街上,一个丑乞丐跟在她后面怎么也赶不走,她生气了朝他大喊大叫,说他神经病没钱治,你约克大爷喊警察把你抬进疯人院去,赶快点滚。围了好几层人,结果一辆马车冲过来不偏不倚的把她和乞丐一起撞上了天。

约克想着这其实是预兆,预兆她要走破财的霉运,她以前从不为钱的事情发过愁丢过丑,今天索性一口气全体验一遍,饥肠辘辘学拾荒的蹲在墙角,捏着空荡的衣角差点淌出眼泪。

 

威尔士说,你人丢了的事情被我瞒住了,宫里面谁都不知道,你帮我个忙,账我来付,谎我来圆。

约克说,干什么。

夜里十一点的酒吧,她们两个坐在这里听歌,同一首歌,在大街上听和酒吧里听,心情倒是完全不同,可能是有没有钱的关系。坐在她们旁边桌子上的一个看起来邋遢却很酷的水手昂起头,朝着天花板吐了一个烟圈,偏过头去跟常驻在这里的妓·女接吻,歌手唱有耐心些我的朋友们,上帝告诉我陆地就在前方。

威尔士压灭了她的烟头,朝着约克叹了口气说,我约了戈登侯爵家的一个姑娘,但乔治最近盯我盯得紧,你找个地方帮我藏一藏。

约克说,你干嘛非要在宫里。

威尔士说,这叫情趣。

约克骂她,明明是捉·奸未成的刺激。

 

突然旁边的水手被人一酒瓶拍碎在脸上,妓·女的尖叫跟赛马场的铃铛一样,两个男人嚎叫着冲出去扭打,在大街上随便捡起什么往对方身上噼啪乱砸,拳头锤在骨头上的声音听的人发毛,看到血流下来路人里有人欢呼,阿尔弗雷德家的两个人一下子面面相觑。

的确刺激。

威尔士拖着妹妹往没人的偏门走,在嘈杂的人声里对她喊,你知道就好,别他妈的跟人家讲就成,做人要学会报答。约克被她拎着衣领快要摔倒了,恶狠狠的瞪着说,你不是还天天说自己是骑士吗,狗屁,我要被你勒死了,报答个鬼你自己玩儿泥巴和尿去吧。威尔士说小狗东西你信不信我让你永远都出不去宫门,天天被蒙德里的语法课折磨死,约克说,你提条件就提条件,好好说别骂人,威尔士说,那老子以后的姑娘都你负责藏,乖乖办事下次带你逛狗岛和金丝雀码头。

 

偏门很暗,出去是一道窄窄的巷子,有好几个在后厨的垃圾桶里找食儿的流浪儿,还有躺在墙角睡觉的,身上盖着粗布口袋。外面的街上那两人还在打,掺杂着老板损失若干桌椅后的怒吼,人越聚越多。

威尔士轻轻踢她一脚说,你人身地不熟的随随便便去那里小心被人一刀捅了个对穿。

约克自己的眉毛深深皱了起来,说是啊,那你怎么还没被捅,到时候整个欧洲一个星期的头条新闻都是“亲王嗝屁在东区”。

威尔士又踢她一脚,哪能呢,下星期你威尔士大爷就要在柏林花天酒地了,新闻应该是“威尔士亲王在克罗伊茨贝格区持械斗殴不幸嗝屁”

约克受不了了也踢她一脚,所以到底什么时候回去,我困得要死,不让我睡觉我要死了。

威尔士又不回答了,走到巷子口欣赏斗殴,很恶心的摆了一个帅气的姿势,旁边的街女看到她眼睛一亮就要来说话。她点燃一根烟仰头享受,那是一个码头工人送的,他自己卷的,比一般的烟要粗,一半是烟草,一半是叶子,晚上抽了上头的很,不犯困。

约克走到旁边,一下子成功的把人隔开,大概是脸色太差衣服太脏,像一个打劫归来的小混混,威尔士还不说话,气的她只好抬头看看天。

东区的好处在于不够亮的街灯盖不住星星。

 

三天后的夜里约克陪着威尔士站在庄园小门送一个女人走,女人探出窗户含情脉脉,朝着她俩丢了一个苹果,约克下意识的就接了,忘了这玩意儿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

约克说,你都要去柏林了还整这一出干什么。

威尔士说,就是因为我要去柏林了所以整这一出。

 

约克把苹果丢给她,说,你就不能稍微洁身自好一点吗,这事儿你不会厌?

威尔士说,我才不会厌,伦敦是个鬼地方,天天下雨,每天都湿漉漉的,以前我还能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看马车来来去去什么也不做,现在我连坐下来的时间都紧赶慢赶,只有女人才能让我慢下来,只有她们能让我愉快。

她走得很急,低着头,看起来有一点难过。

 

约克紧跟住她,看见她恶狠狠的咬着苹果,问,那不是侯爵家的姑娘吧。

威尔士嚼吧嚼吧苹果说,一个小女孩的妈妈。

约克说,你有这么多感情纠纷还要拓展范围?

威尔士说,羡慕不?

约克说,滚吧傻货。

 (图片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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