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郑淑琼律师:想提前还房贷,无债一身轻?小心有诈!

2023-04-04 16:28 作者:品牌见闻  | 我要投稿

近期,提前还房贷成为了不少人的选择,同时也是各大媒体热议的话题,笔者身边的朋友也出现了不少在犹豫是否要提前还贷的情况,那么提前还房贷究竟是否可行?其中是否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呢?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福州民事律师郑淑琼针对以上问题作出专业回答。

 

*房贷

大家好,我是郑淑琼律师,针对提前还房贷这个问题也是近年来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想要知道提前还房贷是否可行,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提前还房贷的流程,该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贷款人随着经营收入等情况随之个人存款增加用于还贷;第二种情况则是市面上出现不少公司,其为贷款人提供一定资金让贷款人将房贷先行还清后再以经营贷等理由将房屋抵押获得新一轮的贷款,而这些公司则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通常人们将这种还贷方式称为“转贷”。

随着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力度加大,以及大家对投资的越发谨慎导致存款规模的增加,且经营性贷款及个人信用贷款利率的降低相较于房贷而言明显存在优势更为吸引大众,导致甚至出现网传银行还贷业务已排队至10月的现象。

但这样“转贷”的方式,本身属于违规操作,甚至可能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经营贷的发放本身是有严格的审核流程,即借款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以证明贷款将用于生产经营而非其他用途,若伪造经营资料,借着经营的幌子将贷款用于个人房贷的偿还则不仅属于违规使用贷款,害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法律风险之外,“转贷”同时还存在其他风险,因转贷需向中介公司支付过桥资金,所以借款人很可能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而导致所支付的费用将高于房贷的可能,还可能存在这些违法的中介机构在赚取中介费用后,在贷款人不知情下将贷款人信息泄露谋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利用借款人信息事实其他违法行为,例如冒名借款、担保等行为。

如是抛开“转贷”这类违规操作的情况,不愿负债是人之常情,大家在自身存款富余的情况下选择提前换款,这种较为安全的资产配置方式也是一种相对理性的判断,综上,笔者认为在不进行违规操作的前提下,大家可以根据原房贷的利率以及家庭收入的稳定程度进行个人考量。

*福州民事律师——郑淑琼律师

郑淑琼律师,迄今为止已深耕家事法律领域10年之久,曾先后在福建省内大型律所、全国综合排名前五律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代理过一系列典型诉讼与非诉讼家事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离婚协商、争取孩子抚养权、遗产继承、房屋争议、财富传承、合同见证等领域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与非诉协调经验和扎实高效的办案技能与实务经验。

针对本次法律案件分享,郑淑琼律师表示:希望通过“精准普法”方式,以身边的真实案例让广大民众对法律有更多的认识与了解,增强对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最终能真正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郑淑琼律师:想提前还房贷,无债一身轻?小心有诈!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