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2.1 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征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二节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
1、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征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在当代已成为世界广大地区光辉灿烂的现实。日益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巍然屹立于世界,极大地鼓舞着各国无产阶级和亿万劳动人民为推翻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而英勇斗争。在这种强大的革命形势面前,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的敌人也纷纷打起了“社会主义”的旗号,有英国工党的所谓“社会主义”,有印度国大党的所谓“社会主义”,有苏修的所谓“发达的社会主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他们妄图鱼目混珠,以假乱真,麻痹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斗志。这一事实表明,社会主义在世界广大地区的胜利,逼得它的敌人也装扮成社会主义者了。这一事实又表明,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征,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形形色色的假社会主义的界限,对于各国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及其在革命胜利以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斗争,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那末,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社会主义社会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社会呢?它具有哪些根本的特征呢? 无产阶级用革命暴力摧毁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前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资本家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根本对立的,它没有任何可能在旧社会中产生。无产阶级只有在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后,才能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国有化和对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了资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代替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一切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无产阶级由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变为统治阶级,劳动人民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途。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教育,把亿万劳动人民从旧社会的影响下逐步解放出来,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的最进步的社会制度。 无产阶级革命的终极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是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重要历史时期,即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人民成了社会和企业的主人,马克思主义已成为社会的指导思想,从这些方面看,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具有共产主义社会的因素。但是,社会主义社会还只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正如马克思早就指出的那样:“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1]这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方面,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的残余和痕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被推翻了,但是,这些阶级及其在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的影响仍将长期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以及反映这些差别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仍将长期存在。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
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2]。在社会主义革命以前,以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的革命,都不过是用一种新的剥削制度去代替那在历史上已经过时了的陈旧的剥削制度;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则根本不同,它要彻底消灭一切阶级、彻底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的制度,以及改变反映这种制度的观念,建立崭新的共产主义社会。要彻底消灭一切阶级、阶级差别以及反映这些差别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不是在一个短暂的时期所能够做到的,而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时代。
社会主义社会的这种性质和特征,表明它和资本主义社会是根本不同的,和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有区别。社会主义社会的这种性质和特征,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一系列的矛盾运动过程中。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才能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最终必然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规律。 注: [1]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页。
[2] 《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