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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深圳市朗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11-16 23:50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公布《关于深圳市朗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全文如下——


关于深圳市朗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深圳市朗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196013

住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111

2023年3月22日,由你单位专业分包的南山街道前海桂湾二、三、五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和桂湾地下车行联络道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发生了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南山街道前海桂湾二、三、五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和桂湾地下车行联络道附属设施工程“3·2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你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安全培训,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经申请擅自开展危大工程作业;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违章开展钢支撑拆除作业,未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上事实有《南山街道前海桂湾二、三、五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和桂湾地下车行联络道附属设施工程“3·2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等证据证实。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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